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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2010〕179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甘肅省土地督察預警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甘肅省土地督察預警行動實施方案
為做好全省2010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進一步規范全省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遏制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根據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關于印發〈西北地區土地督察預警行動方案〉的函》(國土督西函〔2010〕88號)要求,省政府決定開展土地督察預警行動。為按期保質完成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義
開展土地督察預警行動,目的在于通過全面清理新開工建設項目用地,進一步梳理重大土地違法問題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排查和主動糾正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為2010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進行預警,督促市州及縣市區政府進一步健全土地執法監管長效機制,依法規范土地管理行為,將國家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落到實處,維護土地管理秩序,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和任務
本次行動由市州及縣市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參與,國土資源部門實施。
(一)全面清理新開工建設項目用地。以自查清理本行政區域內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新開工建設項目用地情況為基礎,重點排查這一時段內土地違法違規問題,摸清底數。清理排查工作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實地核查,并據實填報有關報表,確保有關數據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
(二)整改查糾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對排查出的土地違法違規問題,要認真進行梳理歸納,分清類別和性質,提出分類處置方案。對違法情節輕微和能自行糾正的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糾正后不再予以立案或免予處罰;對應立案的土地違法違規問題,要及時予以立案,并依法處理到位。要加強對土地違法違規現場的清理整治工作,將需要問責的問題盡量解決在整改查處階段。對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2010年例行督察、審核督察發現的土地違法違規問題,要依法逐宗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確保督察意見整改到位,做好檢查驗收準備工作。
(三)健全完善土地執法監管的長效機制。針對土地督察預警行動排查出的突出問題,要從管理上找原因,并健全和完善土地執法監管長效機制。特別是要建立以當地政府為主體的土地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落實土地問責制,促進耕地保護目標的實現;要健全動態巡查和全程監管等土地違法違規防范機制,切實加強土地監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制止,將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制止在萌芽狀態。
三、工作方法和步驟
全省土地督察預警行動從2010年10月中旬開始至12月下旬結束,分安排部署、自查清理、查處整改三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10月15日—10月25日)。在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西北地區土地督察預警行動動員大會結束后,省政府召開全省土地督察預警行動動員會議,對全省開展土地督察預警行動進行安排部署,下發行動方案,提出工作要求。各市州政府也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周密安排部署本行政區域內土地督察預警行動,并于10月30日前將工作部署情況報送省國土資源廳。
(二)自查清理階段。(10月26日—11月20日)。各市州政府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新開工建設項目用地情況進行全面自查清理。重點清查新開工建設項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經過依法批準,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是否落實征地補償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違法用地是否依法查處到位。在清理的基礎上,要分門別類地進行梳理,逐宗進行定性,按照衛片執法檢查的有關要求進行歸檔整理,檔案內容須有詳細的用地情況說明和現場照片,做到“一地一檔”。
各市州要針對清理出的違法違規用地問題,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及時主動糾正,避免在2011年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出現因違法用地數量增加而導致地方政府領導被問責的情況發生,并于11月20日前將自查清理情況和新開工建設項目用地匯總表(見附件3)報送省國土資源廳。
(三)查處整改階段(11月21日—12月15日)。各市州政府對清查發現的土地違法違規問題,要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依法查處到位;對清理出的管理不規范等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糾正;要嚴肅處理以罰代法、處罰不到位的行為;要嚴格追究政府及部門領導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的責任。請各市州于12月15日前將整改總結報告和新開工建設項目違法違規用地查處情況匯總表(見附件4)報送省國土資源廳。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一協調指導。省政府成立省土地督察預警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省政府副秘書長馬自學任組長,省監察廳副廳長蒲志強、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局長包自吉任副組長,省監察廳和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國土資源廳,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副局長葛志明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各市州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本市州土地督察預警行動領導小組,組成專門工作班子,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土地督察預警行動。
(二)加強督促檢查,規范整改查處。在整改查處階段,由省監察廳會同省國土資源廳組成督察組,對各市州開展土地督察預警行動情況進行檢查。對工作不力或者土地違法嚴重、土地管理秩序混亂的地區,將在全省范圍內進行通報,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暫停該地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各市州政府要組織對本行政區域的自查清理和查處整改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確保清理排查到位、依法處理到位、糾正整改到位。對在本次土地督察預警行動中應當發現和查處的土地違法違規問題,沒有發現或沒有依法查處到位的,在2010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一經發現,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市州政府及其國土資源部門要以土地督察預警行動為載體,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土地執法整治查處成果,及時曝光重大土地違法違規案件,保持輿論高壓態勢,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各市州國土資源部門要及時向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本行政區域土地督察預警行動進展情況,并隨時報送重大土地違法違規問題。整個行動結束后,各市州政府要向省政府報送本行政區域開展土地督察預警行動總結(同時抄送省國土資源廳),經省國土資源廳匯總后,上報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
附件: 1.2009年11月—2010年9月新開工建設項目用地統計表.xls
2.2009年11月—2010年9月新開工建設項目違法違規用地查處情況統計表.xls
3.2009年11月—2010年9月新開工建設項目用地匯總表.xls
4.2009年11月—2010年9月新開工建設項目違法違規用地查處情況匯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