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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發[2011]2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省政府法制辦《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批轉,請認真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意見
(省政府法制辦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根據《甘肅省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暫行規定》(甘政發〔2010〕105號)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第二個五年規劃(2010—2014年)》(甘政發〔2010〕9號)的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推進全省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深入開展,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是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要不斷增強大局意識、發展意識和責任意識,順應加速城市化進程的趨勢,積極穩妥地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構筑更加堅實的基礎。要按照堅持標準、嚴格要求、規范操作和成熟一個、審批一個、實施一個的原則,嚴格審批標準,規范審批程序,扎實推進全省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已經省政府批準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市州,要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工作措施,鞏固執法體制改革成果。已經市州政府批準成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構的縣市區,要按照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要求,及時向省政府申請確認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資格。凡今后新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市州和縣市區,要按照有關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的要求,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基礎上,認真研究制定調整行政處罰權的具體方案,明確機構、編制方面的具體事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二、努力強化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協調指導
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客觀要求,需要在深入推進的過程中不斷探索、創新和完善。各級政府法制工作機構要在履行職責的同時,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協助本級政府積極穩妥地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在加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執法案卷評查、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為規范、工作經驗交流、培訓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骨干、組織開展考核表彰等方面,指導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執法程序、完善執法文書、細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協調解決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切實加強對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組織、指導、監督和協調,確保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三、不斷拓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深度和廣度
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縱向延伸、重心下移工作。各地在統一行政執法標準、統一行政執法文書、統一規范操作流程、統一開展業務培訓的前提下,結合實際,可采取委托執法或派駐執法等方式,將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向基層拓展。
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進一步整合行政執法力量,優化行政執法資源配置,推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由城市管理領域向文化、衛生、農業、水利、交通、城建、商務等其他領域逐步延伸擴展。
四、探索和創新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機制
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依法行政的總體目標要求,積極探索建立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新思路、新機制。
(一)建立行政執法聯動機制。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執法機關要在本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行政執法聯動機制,加強執法工作中的協調和配合,提高執法效能。對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執行公務的行為,公安機關要及時依法處理,不得作為一般民事糾紛調處。
(二)建立執法爭議協調機制。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執法機關與其他執法機關發生職責爭議時,首先應當相互協調解決;對于協調達不成一致意見的,由同級政府法制工作機構依法對行政執法爭議進行協調處理。
(三)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執法機關應當與有關執法機關暢通信息互通渠道,采取聯合發文、簽訂合作協議、設立聯絡員等方式,建立加強聯絡和執法信息互通平臺,實現執法信息共享。
(四)建立重大處罰報備機制。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執法機關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處罰報告和備案機制。及時向同級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報備重大行政處罰行為,落實相關責任,明確專人負責,強化對重大行政處罰行為的監督,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和質量。
五、繼續完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各項制度
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把制度建設作為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基礎,既要抓現行制度的修訂和完善,又要抓新制度的制定和實施,確保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嚴格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依據公示制度、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制度、行政執法告知制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行政執法人員考評制度、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努力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更加規范和完善。
六、加強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隊伍建設
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嚴格遵循國家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全面清理和整頓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著力在提高執法隊伍綜合素質上下功夫。在執法機構領導班子配備上,應當優先考慮熟悉法律、掌握行政執法、了解城市管理的干部擔任。要嚴把執法機構進人關,通過法律知識及業務技能考試、考核,從有關部門、轉業軍人和符合條件的社會人員中擇優錄用,優化執法隊伍年齡結構。要進一步加大在職人員培訓考核力度,通過崗位練兵、典型案例研討、專家授課等多種形式,對執法人員開展業務知識、法律素質、體能儀表等多方面的培訓,提升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要加強資格審查,嚴格人員管理,逐步實現行政執法人員符合行政執法基本要求。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增強執法人員的法治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堅決糾正和制止野蠻執法、粗暴執法和簡單執法的行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業務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的行政執法隊伍。
七、落實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保障措施
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執法機關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和罰繳分離管理制度,堅決制止各種名目的亂收費、亂罰款行為。執法所需辦公經費和裝備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不得以任何形式返還或者變相返還罰沒收入和收費,真正做到權力和利益完全脫鉤。同時,根據有關規定,逐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待遇。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的著裝和標識問題,由省政府法制辦商有關方面提出意見。
八、加大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宣傳力度
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將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過程變成普法過程,把實施前的宣傳、實施中的教育、實施后的效果測評,作為深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引導作用,積極應用和整合宣傳教育資源,采取多種途徑,加大行政執法正面宣傳力度,注重發現并宣傳典型、表彰先進,通過先進典型的示范作用,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貫穿于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宣傳過程中,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配合和支持,為深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實施辦法,認真貫徹落實。實施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省政府法制辦,并由省政府法制辦匯總后報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