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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2011〕81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實施整村推進、連片開發扶貧重點工程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為民辦的27件實事之一。目前,《2011年扶貧重點工程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1年為民辦實事扶貧重點工程實施方案
(省扶貧辦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為了全面完成2011年扶貧開發重點工程中500個整村推進和16個片區開發試點建設任務,促進貧困鄉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現結合我省貧困地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實施500個整村推進和16個片區開發試點,夯實貧困村經濟發展的基礎,穩定解決項目村貧困群眾的溫飽問題,增強貧困群眾自我發展能力并實現脫貧致富。項目村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返貧率控制在5%以內。
二、基本原則
(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貧困村地域特點和經濟基礎,對有一定發展基礎、具備開發條件的村,著重加大產業開發和生態建設;對發展基礎差、經濟落后的村,著重抓好基礎條件的改善;對地處偏遠,需要異地扶貧、整體搬遷的村,納入異地扶貧搬遷規劃實施。
(二)集中連片、統籌兼顧。優先對貧困程度較深、自然相連的貧困村,統一規劃,連片推進。同時,兼顧相對分散、單個零星的貧困村。
(三)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科學規劃,整合資源,形成全社會推進扶貧開發的強大合力。
(四)改善條件、保護環境。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生態環境,實現經濟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三、實施范圍
以甘南州、臨夏州、定西市、隴南市(以下簡稱“兩州兩市”)為重點,以集中連片深度貧困地區為優先地帶,對500個整村推進和16個片區開發試點統一規劃,以縣為單位集中實施。其中“兩州兩市”安排整村推進322個,占64.4%,其他試點市安排178個。重點實施以解決農村人飲安全、改造鄉村道路、改善村容村貌和健全公共事業為主的貧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扶持發展草畜、馬鈴薯、果品蔬菜、中藥材等特色產業和開展科技扶貧(具體項目計劃由省扶貧辦會同省財政廳分解下達到市州和縣市區)。
四、資金籌措
計劃投入各類資金22.01億元,其中:財政扶貧資金6.55億元,占總投資的30%,行業部門投入資金15.46億元,占總投資的70%。整村推進計劃投入各類資金18.57億元,其中財政扶貧資金5.75億元,占總投資的31%,行業部門投入資金12.82億元,占總投資的69%,連片開發計劃投入各類資金3.44億元,其中財政扶貧資金0.8億元,占總投資的23.3%;行業部門投入資金2.64億元,占總投資的76.7%。
五、工作進度
(一)整村推進項目:當年安排,兩年實施。
2011年:制定項目規劃,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審核下達項目計劃。各類項目完成建設任務的80%以上。
2012年:全面完成項目建設任務,6—8月,縣市區扶貧辦牽頭組織自驗,市州扶貧辦牽頭組織全面驗收,省扶貧辦牽頭組織進行抽驗。
(二)片區開發項目。國家級項目分3年安排,分年度實施;省級項目當年安排,分兩年實施。
2011年:編制片區開發規劃,制定實施方案,審核、下達項目計劃,組織實施項目。
2012年:省級試點全面完成項目建設任務,9—10月,市州、縣市區分級組織對省級試點項目進行初驗和全面驗收,省扶貧辦牽頭組織抽查抽驗。
2013年:國家級試點全面完成項目建設任務,9—10月,市、縣分級組織對國家級試點項目進行初驗和全面驗收,省級組織抽查抽驗。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監督檢查。各項目實施縣市區政府應按照統籌協調,任務明確,責任落實,項目到人的原則,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一把手”項目管理體制;扶貧、財政等有關部門要定期不定期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做到及時掌握和了解項目實施動態,確保扶貧資金發揮最大效益;各幫扶單位要深入每個整村推進項目區和連片開發項目區,加強指導,幫助抓好落實。
(二)落實部門職責,加大資金投入。認真貫徹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扶貧開發整村推進規劃(2011—2015)編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每個整村推進項目財政扶貧資金投資力爭達到115萬元以上,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大片區開發資金的整合力度,連片開發的貧困村整合資金要達到財政扶貧資金的2倍以上。同時,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加大對整村推進項目村物資資金的扶持力度。
(三)加強資金管理,完善績效考評。建立健全資金項目使用公示制。對每個項目的進度、資金等定期在“政務公開”、“村務公開”欄予以公示,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各有關縣市區扶貧辦要配合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對資金的使用情況定期進行審計檢查。各有關市州及縣市區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整村推進和連片開發項目工作考核辦法,建立健全考評體系,對項目建成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做出客觀評價。同時,要把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經濟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經濟目標管理責任書。
七、驗收辦法
整村推進項目完成后,由市州、縣市區組織進行全面考核驗收,省級組織抽查抽驗;連片開發項目完成后,由省扶貧辦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農牧廳、省水利廳等部門,對項目完成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并書面報告省政府。
八、責任落實
牽頭單位:省扶貧辦。
協作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農牧廳、省建設廳、省衛生廳、省教育廳、省林業廳。
實施單位:有關縣市區扶貧辦及有關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