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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2011〕108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省人口委《建設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示范區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轉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建設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
政策體系示范區實施方案
(省人口委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甘肅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0〕29號)和國家人口計生委《關于進一步支持甘肅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人口政法〔2010〕59號)精神,將我省建設成為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義
建立健全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調控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在我省建設示范區,從制度上優先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的基本權益,提高保障福利水平和發展能力,幫助解決計劃生育家庭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是推動我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改革發展的強大動力,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人口調控體系,有利于增強黨的政策感召力,有利于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立足解決計劃生育家庭的現實困難、解除其后顧之憂,建立完善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相關社會政策相銜接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提高群眾滿意度,引導和帶動群眾增強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全省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部門參與。政府和相關部門是建立健全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的責任主體,要鼓勵和支持非政府組織、社區、企事業單位開展多種形式、面向計劃生育家庭的幫扶活動。
2.堅持“普惠”,突出“特惠”。在制定和落實各項惠民政策時,要充分體現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對計劃生育家庭在“普惠”基礎上實行“特惠”,真正使他們在政治上有地位、經濟上得實惠、生活上有保障。
3.因地制宜,注重實效。根據經濟發展和財力狀況,以制定和落實利益導向基本制度為重點,優先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的基本權益,特別是在獨生子女、農村二女戶家庭子女成才、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和養老保障等方面,優先建立必要的扶助制度。積極鼓勵和引導基層大膽實踐,創新載體,形成有地域特色的利益導向品牌。
三、基本制度框架
(一)完善以國家“三項制度”為主的獎勵扶助政策。進一步落實國家“三項制度”(獎勵扶助、少生快富、特別扶助)、“半邊戶”(夫妻雙方一方為農村戶籍,一方為城市戶籍)農村居民一方的獎勵扶助待遇以及各項法定獎勵優惠政策;逐步將三級以上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納入特別扶助制度范圍;建立國家“三項制度”獎勵扶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二)落實計劃生育基本項目免費技術服務制度。全面落實計劃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制度,完善服務項目,提高免費服務覆蓋率。加快推進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試點工作,提高優生檢查覆蓋率,探索建立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家庭免費再生育服務長效機制。強化流動人口免費基本技術服務,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三)促進相關社會經濟政策與人口計生政策的銜接。深入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惠農政策中進一步體現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的通知》(甘政辦發〔2007〕76號)要求,在制定和落實各項惠農政策時,按人落實的資金或項目,獨生子女領證戶按照2個子女數對待,農村二女戶按照3個子女數對待;按戶落實的資金或項目,農村獨生子女領證戶和二女節育戶(以下簡稱“農村兩戶”)到戶資金在戶均基礎上提高30%。建立普惠政策與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疊加機制,享受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的群眾,同時享受其他惠民政策待遇。
(四)廣泛開展社會關懷活動。鼓勵有關群眾組織、社區、企事業單位深入開展“生育關懷”行動,建立人口基金或計劃生育公益金,對計劃生育困難戶、家庭困難的基層計劃生育工作者等困難群體給予相應的扶助。城鄉社區在分配集體資產和收益時,對農村兩戶予以適當照顧。
四、主要工程及項目
圍繞計劃生育家庭需求,實施以“成才、致富、保障、健康”四大工程為主要內容的計劃生育家庭幸福計劃。
(一)成才工程。通過學費資助、學習培訓、考試加分、就業照顧等措施,幫助農村兩戶子女完成學業,掌握技能,促進就業。
1.農村兩戶子女省內大學錄取時加10分,初中升高中、中專錄取時至少加10分。(各級教育部門負責落實)
2.資助考入大專以上院校的農村兩戶子女完成學業。(資金由市、縣財政負擔,資助金額由市、縣政府確定,各級教育、人口部門負責落實)
3.在企事業單位招考工作人員時對農村兩戶子女給予傾斜照顧。(具體政策由市、縣政府制定,各級人社部門負責落實)
4.在落實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政策時優先安排經濟困難的農村兩戶子女。(各級教育部門負責落實)
5.將農村兩戶子女中的“兩后生”(高中和初中畢業后未繼續升學的學生)優先納入職業技能學歷教育培訓。(各級人社部門負責落實)
6.開展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試點,引導獨生子女健康成長。(各級人口、教育等部門和共青團、婦聯、計劃生育協會等社會團體實施)
(二)致富工程。通過資金獎勵、項目貸款、技能培訓等措施,扶持計劃生育家庭創業致富。
7.對當年新增農村二女節育戶一次性給予不低于3000元的資金獎勵。(各級人口部門負責落實)
8.開展誠信計生獎勵(長效節育獎勵)試點,對自愿落實節育手術的農村二女戶夫婦自采取措施次月起給予每人每月60元的獎勵金,直至與國家獎勵扶助制度對接。(各級政府牽頭實施,人口部門負責落實)
9.在整村推進到戶扶持項目中,對農村兩戶貧困戶的扶持標準可高于其他貧困戶3000—5000元;每年確定的500個貧困村整村推進項目中,每村可樹立1戶“少生快富示范戶”,在到戶項目上給予扶持。(各級扶貧和人口部門牽頭組織,各涉農部門負責落實)
10.國債沼氣項目中,地方配套部分經費時,對農村兩戶給予傾斜照顧,對農村兩戶中的農業示范戶優先提供技能培訓和相關服務。(各級農牧部門負責落實)
11.將符合貸款條件的農村兩戶優先納入農村婦女小額擔保信貸項目中,扶持發展致富項目。(各級婦聯組織負責落實)
12.優先為城鎮失業獨生子女領證戶提供下崗職工小額貸款,優先安排公益性崗位就業。(各級人社部門負責落實)
(三)保障工程。通過資金扶助、項目扶持、困難救助等措施,解決計劃生育家庭老有所養的問題。
13.城鎮居民生育一個孩子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16周歲止,每月給予不低于10元的獨生子女獎勵費,并在其退休(職)時給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農村居民只生育一個女孩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給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14.城鄉獨生子女領證戶和農村二女戶父母、子女死亡、意外傷殘或患特殊疾病的,給予1000—4000元的一次性救助。(資金由省、市州、縣市區三級財政負擔,其中省級負擔80%,市州、縣市區各負擔10%,由各級人口部門委托計生協會落實救助資金發放工作)
15.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兩戶全部納入農村低保。(各級民政部門負責落實)
16.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中由各級政府為農村兩戶代繳保險費或提高保險標準。(資金由各試點縣財政負擔,其人社部門負責落實)
17.探索開展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以及空巢家庭養老服務試點;優先保障獨生子女、農村計劃生育二女戶的年老父母特別是死亡或傷殘獨生子女的年老父母入住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農村養老院對困難農村兩戶入院給予優待照顧。(各級政府牽頭實施,各級民政部門負責落實)
18.農村危舊房改造中將農村兩戶優先納入并給予補助,城鎮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將城鎮困難獨生子女家庭優先納入。(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19.征地補償和村集體收益分紅中對農村兩戶提高補償標準或多算1人予以補償。(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指導并負責落實)
20.人飲工程中減免農村兩戶自來水入戶費用。(各級水利部門負責落實)
21.組織開展計劃生育家庭保險試點,探索設立計劃生育家庭平安健康險、獨生子女保險和計劃生育手術險等多個險種,構建計劃生育家庭風險屏障。(由各級人口部門委托計生協會等社會團體實施)
22.對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父母沒有退出育齡期且要求再生育的家庭,提供免費再生育服務。(各級人口部門負責落實)
(四)健康工程。通過開展優生優育、生殖健康服務,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優惠等措施,提高農村兩戶成員的健康水平。
23.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中為農村兩戶代繳參合金并提高報銷比例或降低報銷起付線、納入大病醫療救助。(各級民政和衛生部門負責落實)
24.每年為農村兩戶父母、子女提供一次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各級衛生和人口部門負責落實)
25.將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納入計劃生育免費治療范圍,并發癥治療費用由承擔計劃生育手術的機構負擔;造成生活困難并符合低保條件的,納入城鄉低保范圍。(各級人口、衛生、民政部門負責落實)
26.做好將三級以上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納入特別扶助制度試點工作,探索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扶助辦法。(各級政府組織實施)
五、考核評估
(一)主要指標。
1.國家“三項制度”受惠對象的準確率、落實率達到100%;國家“三項制度”受惠對象的及時率逐年提高,2012年達到80%以上;法定各項獎勵優惠政策落實率達到100%。
2.提高計劃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水平和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覆蓋率;落實流動人口免費基本技術服務,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避孕藥具免費發放的全覆蓋。
3.相關部門完成與政府簽訂的《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所列指標,在惠農政策項目中將農村兩戶優先納入,到戶資金多算1人或提高30%。
4.群眾對計劃生育優先優惠政策知曉率達到95%以上,滿意率達到90%以上。
5.到戶的各項獎勵優惠資金納入財政惠農政策“一折統”,按時足額發放。
6.在創建利益導向品牌和載體、出臺重大政策和項目上有創新、有突破。
(二)考核驗收。示范區建設以縣市區為單位,2011年起實施,分年度建設,2015年全面建成。省統籌解決人口問題領導小組每年組織考核,具體考核評估實施細則由省統籌解決人口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對達到建設標準的縣市區,省統籌解決人口問題領導小組予以命名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將示范區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納入“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總體部署。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堅持統籌決策,做到認識到位、領導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充分發揮各地示范區建設領導機構的作用,組織力量對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調研,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要加大經費投入,加強檢查指導,嚴格目標考核,做到整體有安排、階段有重點、落實有成效。
(二)靠實部門責任。各級統籌解決人口問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各相關部門要全面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在研究制定和完善重大民生政策時,主動與人口部門協商,切實做好普惠政策與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的銜接。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國土資源、稅務、扶貧等部門,在制定教育、戶籍、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就業、土地、稅收、扶貧開發等相關社會經濟政策中,要切實對計劃生育家庭給予優先優惠和傾斜照顧。財政部門要及時落實國家相關政策配套經費,并根據人數逐年增長,按時足額撥付到位。
(三)強化宣傳監督。充分利用各種陣地和多種形式,深入宣傳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做到“宣傳標語上墻、宣傳掛頁入戶、宣傳資料進袋”,讓群眾知曉明白。進一步加強社會監督,強化政務公開。凡出臺的各項獎勵優惠政策都要向社會公開、公示,并設立網絡互動平臺,暢通訴求渠道,打造“陽光利導”。樹立各類獎勵扶助對象示范典型,策劃宣傳主題,開展示范宣講,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培育計劃生育光榮的良好社會風尚。
(四)建立長效機制。繼續堅持完善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發放和社會監督的“四權分離”監督制約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快建立穩定的投入保障機制,把法律法規規定和政策明確的經費,納入政府公共財政預算,確保投入到位。建立重大民生政策評估協調機制,及時總結和推廣成熟的經驗和做法,并將其上升到法律和政策層面,推動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建設經?;?、規范化和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