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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2011〕121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省監察廳《關于2011年全省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的指導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轉發,請遵照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關于2011年全省民主
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的指導意見
(省監察廳)
為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對政府職能轉變和窗口服務的監督作用,密切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系,樹立部門和行業良好形象,全面提升基層站所建設水平,根據全國糾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省紀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以及國務院糾風辦《關于對部分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部門進行重點評議的通知》(國糾辦發〔2011〕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把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貫徹落實到民主評議工作中,在參評單位自查自糾、整改規范的基礎上,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推動部門、行業切實解決不正之風問題,不斷加強作風建設,提高服務水平,為科學發展、社會和諧創造良好環境。
二、評議對象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由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牽頭組織,各級政府糾風辦(民評辦)協調配合,省、市、縣三級聯動,重點對公安(含交警)、國土資源、環境保護、住房建設、交通運輸、稅務、工商、質監、安全監管等9個行政執法部門開展評議工作。各市州政府糾風辦可在此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增列重點評議對象。省政府糾風辦重點督查全省醫院(包括省衛生廳批準設置的民營醫院)、學校(示范性高中)和省通信行業的評議工作。
三、評議內容
根據國務院糾風辦《關于對部分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部門進行重點評議的通知》和《甘肅省民主評議基層站所工作實施細則》(甘糾辦發〔2010〕6號)的要求,各市州、縣市區結合實際,圍繞信息公開、依法辦事、服務質量、廉潔自律、制度建設5個方面,把服務大局、依法行政、干部作風、辦事效率、服務態度、政務公開、誠實守信、清正廉潔等情況作為評議內容,開展評議工作。
四、評議步驟
評議工作時間為2011年5月至10月。各市州、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將評議工作分為動員部署、查找問題、公開評議、落實整改4個階段,作好安排部署。
為保證評議結果客觀、真實和準確,各市州、縣市區要將9個重點評議部門納入同一類別,并采用相同的評價標準進行評議,評議結果應包含群眾測評滿意率、各部門最終排名順序以及群眾反映的主要問題等3方面內容。各市州要于10月15日前將民主評議結果和工作總結報經市政府或市紀委同意后以電子郵件和正式文件形式上報省政府糾風辦(電子郵箱gsjw_jfs@126.com)。省政府糾風辦將最終評議結果報經省政府或省紀委同意后,于10月31日前報送國務院糾風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統籌安排,認真組織實施。要加強對群眾測評工作的組織領導,使測評結果真實反映出各參評單位的作風狀況。各市州、縣市區政府糾風辦要按照條塊結合、屬地評議為主的原則,負責本轄區評議工作。各參評部門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本部門、本行業政風行風建設的督查指導,促進所屬基層站所和窗口單位提升政風行風建設水平。各級紀檢監察和糾風部門要加大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實。
(二)注重工作實效。民主評議工作涉及到各個層次的群體,影響到方方面面,工作復雜,任務繁重。各級政府糾風辦要根據省上的工作要求,規范評議工作,認真確定參評部門和分類,現場指導開展工作,嚴把各個環節,把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各參評部門要真正深入基層,貼近群眾,把著力點放在自身建設上,把功夫下在平時工作上,抓住經濟發展的重點,關注群眾關心的熱點,實實在在地解決一些突出問題,確保民主評議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強監督檢查。為確保各參評部門扎實有效地開展好2011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省政府糾風辦將適時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對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的督促檢查,重點檢查主要做法、工作經驗、存在的問題等內容。各市州、縣市區政府糾風辦也要及時對轄區內參評部門的民主評議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深入評議部門檢查指導工作。
(四)加大信息交流。為了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全省民主評議工作情況,各市州政府糾風辦要切實做好民主評議信息工作,把信息報送工作貫穿于評議工作的始終,注重信息質量,突出重點和特色,及時報送本地區的好經驗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