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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發〔2012〕49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2011年,面對復雜多變的經濟形勢和各種矛盾與困難,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全省各級政府緊緊圍繞省委提出的“十二五”跨越式發展的總體目標,認真貫徹國家控物價、穩增長、保民生和促穩定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強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著力解決影響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各項工作取得顯著成績,實現了“十二五”發展的良好開局。經考核驗收,蘭州、酒泉、武威、白銀、天水、臨夏6個市州全部完成了與省政府簽訂的2011年度目標管理責任書規定的各項任務,甘南、嘉峪關、隴南、金昌、平涼、定西6個市州有1個單項,張掖、慶陽有2個單項未完成目標責任。為鼓勵先進,鞭策后進,促進工作,現予通報。
一、經濟發展主要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一)地區生產總值。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慶陽、嘉峪關、酒泉、白銀、蘭州、金昌、臨夏、定西、平涼、隴南、張掖、武威、天水、甘南。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慶陽、嘉峪關、酒泉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白銀、蘭州、金昌、臨夏、定西、平涼、隴南、張掖、武威、天水等10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對未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甘南州不予獎勵。
(二)農業增加值。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隴南、定西、武威、蘭州、臨夏、慶陽、金昌、平涼、張掖、白銀、天水、甘南、酒泉、嘉峪關。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隴南、定西、武威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蘭州、臨夏、慶陽、金昌、平涼、張掖、白銀、天水、甘南、酒泉、嘉峪關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三)工業增加值。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武威、定西、慶陽、隴南、臨夏、平涼、張掖、酒泉、嘉峪關、白銀、天水、甘南、蘭州、金昌。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武威、定西、慶陽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隴南、臨夏、平涼、張掖、酒泉、嘉峪關、白銀、天水、甘南、蘭州、金昌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四)第三產業增加值。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臨夏、酒泉、金昌、定西、武威、蘭州、張掖、白銀、慶陽、平涼、隴南、天水、嘉峪關、甘南。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臨夏、酒泉、金昌3個市州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定西、武威、蘭州、張掖、白銀、慶陽、平涼、隴南、天水、嘉峪關、甘南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五)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嘉峪關、金昌、平涼、白銀、酒泉、蘭州、武威、張掖、天水、慶陽、定西、隴南、甘南、臨夏。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嘉峪關、金昌、平涼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白銀、酒泉、蘭州、武威、張掖、天水、慶陽、定西、隴南、甘南、臨夏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六)固定資產投資。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蘭州、慶陽、武威、臨夏、定西、嘉峪關、白銀、張掖、甘南、酒泉、天水、隴南、平涼、金昌。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蘭州、慶陽、武威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臨夏、定西、嘉峪關、白銀、張掖、甘南、酒泉、天水、隴南、平涼、金昌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七)財政收支。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定西、酒泉、武威、白銀、嘉峪關、甘南、隴南、張掖、臨夏、天水、金昌、慶陽、平涼、蘭州。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定西、酒泉、武威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白銀、嘉峪關、甘南、隴南、張掖、臨夏、天水、金昌、慶陽、平涼、蘭州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八)城鎮化工作。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酒泉、金昌、嘉峪關、慶陽、張掖、甘南、平涼、臨夏、天水、武威、定西、白銀、蘭州、隴南。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酒泉、金昌、嘉峪關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慶陽、張掖、甘南、平涼、臨夏、天水、武威、定西、白銀、蘭州、隴南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九)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蘭州、臨夏、隴南、定西、武威、慶陽、甘南、張掖、平涼、天水、金昌、酒泉、白銀、嘉峪關。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蘭州、臨夏、隴南3個市州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定西、武威、慶陽、甘南、張掖、平涼、天水、金昌、酒泉、白銀等10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對未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嘉峪關市不予獎勵。
(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張掖、嘉峪關、慶陽、酒泉、天水、武威、隴南、蘭州、平涼、定西、臨夏、甘南、白銀、金昌。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張掖、嘉峪關、慶陽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酒泉、天水、武威、隴南、蘭州、平涼、定西、臨夏、甘南、白銀、金昌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十一)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平涼、臨夏、慶陽、定西、甘南、蘭州、張掖、白銀、天水、金昌、嘉峪關、酒泉、隴南、武威。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平涼、臨夏、慶陽3個市州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定西、甘南、蘭州、張掖、白銀、天水、金昌、嘉峪關、酒泉、隴南、武威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十二)招商引資。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蘭州、酒泉、慶陽、平涼、白銀、天水、武威、張掖、定西、隴南、金昌、嘉峪關、甘南、臨夏。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蘭州、酒泉、慶陽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平涼、白銀、天水、武威、張掖、定西、隴南、金昌、嘉峪關、甘南、臨夏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十三)旅游。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蘭州、酒泉、張掖、天水、平涼、隴南、慶陽、甘南、嘉峪關、定西、金昌、武威、白銀、臨夏。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蘭州、酒泉、張掖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天水、平涼、隴南、慶陽、甘南、嘉峪關、定西、金昌、武威、白銀、臨夏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二、社會發展主要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一)價格調控。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慶陽、臨夏、白銀、嘉峪關、武威、蘭州、酒泉、天水、定西、平涼、甘南、隴南、金昌、張掖。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慶陽、臨夏、白銀3個市州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嘉峪關、武威、蘭州、酒泉、天水、定西、平涼、甘南等8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對未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隴南、金昌、張掖3個市不予獎勵。
(二)教育發展。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張掖、蘭州、酒泉、嘉峪關、金昌、白銀、武威、天水、平涼、慶陽、定西、隴南、臨夏、甘南。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張掖、蘭州、酒泉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嘉峪關、金昌、白銀、武威、天水、平涼、慶陽、定西、隴南、臨夏、甘南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白銀、張掖、武威、蘭州、慶陽、酒泉、金昌、平涼、隴南、天水、定西、甘南、臨夏、嘉峪關。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白銀、張掖、武威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蘭州、慶陽、酒泉、金昌、平涼、隴南、天水、定西、甘南、臨夏、嘉峪關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三、依法行政主要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天水、酒泉、蘭州、張掖、定西、臨夏、金昌、武威、隴南、平涼、慶陽、白銀、甘南、嘉峪關。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天水、酒泉、蘭州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張掖、定西、臨夏、金昌、武威、隴南、平涼、慶陽、白銀、甘南、嘉峪關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四、節能主要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酒泉、慶陽、蘭州、金昌、嘉峪關、白銀、臨夏、隴南、張掖、天水、武威、定西、甘南、平涼。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酒泉、慶陽、蘭州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金昌、嘉峪關、白銀、臨夏、隴南、張掖、天水、武威、定西、甘南等10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對未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平涼市不予獎勵。
五、人口和計劃生育主要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蘭州、張掖、慶陽、酒泉、白銀、嘉峪關、天水、甘南、武威、臨夏、金昌、平涼、定西、隴南。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蘭州、張掖、慶陽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酒泉、白銀、嘉峪關、天水、甘南、武威、臨夏、金昌、平涼、定西、隴南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六、國土資源主要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平涼、酒泉、慶陽、隴南、張掖、武威、天水、蘭州、嘉峪關、金昌、臨夏、白銀、甘南、定西。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平涼、酒泉、慶陽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隴南、張掖、武威、天水、蘭州、嘉峪關、金昌、臨夏、白銀、甘南、定西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七、環境保護主要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天水、金昌、張掖、慶陽、定西、臨夏、平涼、武威、酒泉、嘉峪關、甘南、白銀、蘭州、隴南。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天水、金昌、張掖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慶陽、定西、臨夏、平涼、武威、酒泉、嘉峪關、甘南、白銀、蘭州、隴南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八、生產安全主要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一)安全生產。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天水、嘉峪關、平涼、隴南、甘南、蘭州、臨夏、武威、金昌、白銀、酒泉、定西、慶陽、張掖。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天水、嘉峪關、平涼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隴南、甘南、蘭州、臨夏、武威、金昌、白銀、酒泉等8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未完成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的定西、慶陽、張掖3個市不予獎勵。
(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平涼、甘南、臨夏、天水、白銀、嘉峪關、金昌、酒泉、張掖、定西、隴南、蘭州、武威、慶陽。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平涼、甘南、臨夏3個市州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天水、白銀、嘉峪關、金昌、酒泉、張掖、定西、隴南、蘭州、武威等10個市各獎勵3萬元。對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未完成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的慶陽市不予獎勵。
(三)消防。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蘭州、嘉峪關、平涼、酒泉、甘南、金昌、白銀、張掖、武威、慶陽、天水、定西、隴南、臨夏。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蘭州、嘉峪關、平涼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酒泉、甘南、金昌、白銀、張掖、武威、慶陽、天水、定西、隴南、臨夏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九、產品藥品食品安全監管主要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慶陽、張掖、武威、定西、甘南、嘉峪關、平涼、臨夏、隴南、金昌、天水、蘭州、酒泉、白銀。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慶陽、張掖、武威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定西、甘南、嘉峪關、平涼、臨夏、隴南、金昌、天水、蘭州、酒泉、白銀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二)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平涼、武威、蘭州、酒泉、甘南、慶陽、白銀、臨夏、金昌、隴南、張掖、定西、嘉峪關、天水。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平涼、武威、蘭州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酒泉、甘南、慶陽、白銀、臨夏、金昌、隴南、張掖、定西、嘉峪關、天水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考核評估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蘭州、慶陽、武威、嘉峪關、金昌、天水、臨夏、酒泉、白銀、張掖、甘南、平涼、隴南、定西。
對完成目標管理責任成績突出的蘭州、慶陽、武威3個市予以表彰,分別獎勵10萬元;對完成單項目標責任的嘉峪關、金昌、天水、臨夏、酒泉、白銀、張掖、甘南、平涼、隴南、定西等11個市州各獎勵3萬元。
十、綜合考核情況
根據《2011年度省政府目標管理責任書考核綜合評價辦法》,按照線性加權法,合成綜合評價指數,綜合考核得分從高到低,各市州依次為:蘭州、酒泉、慶陽、臨夏、白銀、嘉峪關、金昌、武威、隴南、平涼、張掖、天水、定西、甘南。節能、人口和計劃生育、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產品質量等6個大項實行“一票否決”制,只要有一項未完成目標責任,則取消綜合獎的評選資格。平涼因未完成節能單項目標,定西、慶陽、張掖3個市因未完成安全生產單項目標,取消綜合獎的評選資格,故市州綜合考核為:蘭州、酒泉、臨夏、白銀、嘉峪關、金昌、武威、隴南、天水、甘南。
對全面完成各單項目標責任、綜合排名前3名的蘭州、酒泉、臨夏3個市州予以表彰,分別獎勵50萬元。
以上獎勵,共需資金1821萬元,由省財政廳予以辦理。
希望成績突出的市州,繼續鞏固和發揚成績,再接再厲,不斷提升工作水平。排名靠后和沒有完成責任書任務的市州要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學習先進經驗,認真尋找差距,努力改進工作。
各市州、各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牢把握穩中求進、好中求快的總基調,緊緊圍繞科學發展、轉型跨越、民族團結、富民興隴的目標,堅定信心,振奮精神,強化責任,完善措施,全力做好穩增長、控物價、調結構、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諧的各項工作,確保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推動全省經濟轉型跨越發展、社會穩定和諧發展、民族共同繁榮發展。
甘肅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