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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2012〕229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省衛生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甘肅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0月8日
甘肅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規劃
(省衛生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甘肅省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指導意見》(甘政發〔2010〕23號)精神,有效預防和控制我省地方病的流行,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我省地方病的流行特點與防治工作現狀,結合“十一五”時期防治工作經驗,特制定本規劃。
一、防治現狀
我省地方病病種多、危害重、流行范圍廣。目前納入政府防治管理的地方病有碘缺乏病、大骨節病、克山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麻風病、寄生蟲病和布魯氏菌病(以下簡稱“布病”),主要分布在隴南、隴東丘陵地帶,中部干旱地區和甘南、臨夏、河西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多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經過全省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及廣大地方病防治工作者的不斷努力,我省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十一五”末,全省碘鹽覆蓋率、碘鹽合格率、合格碘鹽食用率均達到95%以上;大骨節病區兒童X線陽性檢出率降至10%以下,畸殘率顯著下降;大部分地方性飲水型氟中毒病區完成降氟改水工程,兒童氟斑牙檢出率降至20%以下;連續8年未發現確診亞急性克山病病例,重點病區現癥病人均得到了規范管理和治療;包蟲病重點病區人群患病率明顯下降,大部分現癥病人得到規范治療;麻風病新發病例數逐年下降,社會歧視現象顯著減少。
地方病是環境因素引發的一類疾病,與貧困有著密切關系,其危害可以控制或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消除,但要徹底根除,需長期不懈的努力。目前,我省地方病防治面臨形勢依然嚴峻,尚有4個縣未達到國家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縣級考核標準;大骨節病現癥病人有14萬余人,其中13歲以下兒童病人1.1萬人,病區受威脅人口650萬人;有氟骨癥患者2萬余人,氟斑牙患者85萬余人,63萬人還在飲用氟含量超標水;2000余名克山病現癥患者還沒有納入規范管理治療;包蟲病、布病、瘧疾、麻風病因中央轉移支付項目實施范圍有限,大部分病區防治工作沒有深入開展;黑熱病、腸道寄生蟲病等其他病種因缺少防治經費和專業防治人員,防治工作難以有效開展。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結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全面落實各項地方病防治措施,建立健全長效防控機制,進一步鞏固現有防治成果,基本消除重點地方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病區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1.政府領導、齊抓共管。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在地方病防治工作中的主導作用,靠實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責任,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共同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2.鞏固成果,重點推進。從消除地方病的戰略高度出發,在已取得防治成果的基礎上,采取有針對性的策略和綜合防治措施,突出重點,著力解決防治工作難點問題,全面推進防治工作。
3.因地制宜,科學防治。根據地方病流行特點和防治現狀,針對不同地區、不同病種,科學制定相關技術措施,進一步加強防治措施的后期管理,確保防治工作取得實效。
4.預防為主,防管并重。加強病區群眾生產生活環境改造,廣泛深入開展健康教育,減少并努力消除各種致病因素。建立健全長效防控機制,推動防治工作扎實有效、深入持久地開展。
三、防治目標
(一)總體目標。建立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地方病防治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鞏固地方病防治成果,全面落實防治措施,到“十二五”末,基本消除重點地方病危害。
(二)具體目標。
1.持續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持全省95%以上的縣市區消除碘缺乏病狀態,人群碘營養總體保持適宜水平。
2.基本消除大骨節病和克山病。消除大骨節病的病區村達到85%以上,消除克山病的病區縣達到90%以上。實現對所有大骨節病和克山病現癥病人的登記建檔管理。
(1)持續實現大骨節病、克山病病區硒碘鹽供應全覆蓋,硒碘鹽含硒合格率穩定在80%以上。
(2)慶陽、隴南、平涼、天水等大骨節病、克山病重病區病情減輕,無較大幅度反彈。大骨節病、克山病人群發病率穩定在5%以下。
(3)成人大骨節病Ⅱ度以上病例免費規范治療1000例以上。
3.有效控制地方性飲水型(飲茶型)氟中毒和飲水型砷中毒危害。
(1)完成63萬飲水氟含量在1.0毫克/升以上人口的降氟改水任務和飲水砷含量在0.05毫克/升以上病區的防砷改水任務。強化改水工程后期管理,對已建改水工程但水氟含量仍超標的地區,進行水源更換;對運行不正常、停用、報廢的改水工程予以修復、重建或改建,確保90%以上改水工程保持良好運行狀態,水質符合國家和行業相應衛生標準。
(2)引導酒泉、張掖、武威、甘南等重點病區群眾摒棄高氟磚茶(邊銷茶)的飲用習慣,降低人群攝氟水平。
(3)完成我省地方性飲水型砷中毒病情基線調查,掌握病區分布情況、人口構成及發病趨勢。
4.鞏固包蟲病、布病防治成果。
(1)完成包蟲病重點病區人群的查病工作,病源篩查100萬人次以上,兒童感染監測10萬人次以上,管理犬只50萬條以上。免費治療患者6000名以上,其中手術治療1000例以上。
(2)掌握布病重點地區病情流行趨勢,科學有效處置突發疫情,保證布病發病率穩步下降。
5.基本消除麻風病危害。所有麻風病現癥患者統一收治,進行規范化管理和治療,對Ⅱ度以上嚴重并發癥病例實施免費手術治療。院外治愈病例全部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體系。
6.全面做好腸道寄生蟲病、瘧疾和黑熱病防治工作。
(1)完成全省腸道寄生蟲病病情流行基線調查,人群腸道寄生蟲感染率下降至10%以下。
(2)持續保持瘧疾原發流行病區無本地病例和疫情,有效控制黑熱病發病。
四、防治措施
(一)綜合措施。
1.完善監測體系。健全地方病病情監測系統,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人群的監測,建立病情報告網絡和病例管理系統。及時、準確地分析全省地方病流行趨勢和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為調整地方病防控策略、制訂防治規劃、開展防治工作以及考核評估防治效果提供科學依據。
2.開展對癥治療。積極開展對適宜病人的醫療救助,對重癥氟骨癥和大骨節病患者實施對癥治療,緩解關節疼痛、改善關節功能,提高生活質量;對相對穩定的潛在型克山病患者加強心功能監測,必要時給予對癥治療,對慢型克山病患者,針對心力衰竭進行有效治療。
3.加強健康教育。以農村人口為主要對象,充分利用大眾傳媒和人際傳播等方式,在病區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健康教育活動。以學校、社區、工地等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以地方病的認識和防治為主要內容,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切實增強群眾防病意識,促進形成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
4.穩定基層隊伍。強化專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提高防治隊伍綜合實力,滿足防治工作需要。以基層地方病防治專業人員為主要對象,采取逐級培訓及“師帶徒”、“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方式,不斷加大培訓力度,著力提高基層業務人員專業技術水平,穩定基層地方病防治骨干力量。
5.加大科研力度。加強地方病防治的基礎性和應用性研究,組織對防治重點難點問題聯合攻關,提升科研能力和水平。以省、市兩級專業技術人員為依托,以改善現癥治療手段為重點,利用豐富的中醫藥資源進行防治措施研究,探索中醫藥治療地方病的有效途徑。
(二)重點措施。
1.碘缺乏病:進一步加大碘鹽普及力度,提高碘鹽覆蓋率和合格碘鹽食用率;在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地區大力推廣碘鹽配送工程;對碘缺乏病病區的高危人群,采取應急補碘等碘強化干預措施;堅持對碘鹽生產、流通和銷售環節進行質量監管,確保市場流通碘鹽安全。
2.大骨節病、克山病:繼續強化“一鹽防三病”(硒碘鹽預防碘缺乏病、大骨節病和克山病)防治措施;在條件適宜的情況下積極開展病區換糧、異地搬遷等措施。
3.地方性飲水型氟(砷)中毒:將改水工程同新農村建設、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及沼氣池建設項目緊密結合,加強水質監測和對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及時掌握改水設施的使用狀況,確保病區改水工程達標運行。
4.包蟲病、布病:嚴格控制野犬,規范投喂家犬,最大限度地從源頭上降低包蟲病病源擴散范圍;科學、合理地指導病人規范服藥,有效提高治愈率。強化布病日常監測和健康教育,加強對布病急性病例的規范化治療和管理。
5.麻風病:查找防治工作盲區,積極發現新病例,并進行規范化管理和治療;提高現癥病人和治愈患者的生存質量,動員50歲以上的院外治愈病例全部入住和政、兩當療養院休養。大力宣傳麻風病防治知識,進一步消除社會歧視現象。
6.腸道寄生蟲病、瘧疾、黑熱病。廣泛開展健康教育,加大對腸道寄生蟲病省級監測點的支持力度。做好瘧疾原發流行病區疫情監測和輸入性瘧疾的聯防聯控。加強黑熱病人群監測,堅決捕殺病犬,落實藥物噴灑消殺媒介措施,有效控制黑熱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發揮機構作用。各地要進一步健全“政府領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經費保障”的長效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把地方病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將地方病防治指標、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層層分解目標,明確具體措施,抓好組織實施。各級地方病防治協調小組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地方病防治工作各項方針政策,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明確任務,采取有效措施,指導、督促、檢查下級領導小組和基層單位開展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二)強化協作配合,明確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履職盡責、積極協作、密切配合,認真研究實現規劃目標的政策措施,切實抓好落實。
衛生部門要做好組織協調、技術指導、健康教育與行為干預、預防治療和監測評估工作。
發展改革部門要將有利于病區綜合防治的建設項目投資優先向病區傾斜,促進病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教育、廣電等部門要在衛生部門指導下,采取多種形式向病區群眾普及地方病防治的相關知識。
科技部門要積極為地方病防治工作提供科技支撐。
工信部門要加強碘鹽加工和市場供應的監管,保證碘鹽生產企業在國家規定的食鹽加碘標準范圍內,根據市場需求,生產不同含碘量的合格碘鹽。
民政部門要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地方病病人實施醫療救助。
財政部門要安排地方病防治所需必要資金并監督使用情況。
水利部門要將“十一五”期間尚未實施改水工程的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區、水源性高砷地區納入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規劃。加強對已建改水工程的管理,使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保證正常供水。
商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邊銷茶的流通管理。
質監、工商部門要依法加強邊銷茶生產、流通環節的質量監督,嚴肅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違法行為,堅決防止不合格邊銷茶流入市場。
林業部門要結合林業重點工程對病區給予傾斜支持,改善地方病病區生態環境。
扶貧部門要將地方病防治工作作為扶貧開發的重要內容,對扶貧對象進行重點幫扶,實施綜合防治。
殘聯要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預防殘疾發生,參與做好氟骨癥、大骨節病、麻風病病人的畸殘康復。
(三)落實防治資金,拓寬籌資渠道。省級財政用于地方病防治的經費要根據財政收入增加情況逐年適當增加;市州、縣市區政府特別是地方病防治重點地區,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在保證地方病防治所必需工作經費的基礎上,提高防治專項經費標準。要逐步完善“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資”的經費保障機制,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支持地方病防治工作。
(四)改善工作條件,提高防治能力。各地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在安排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本建設和外援合作項目、配備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時,要將地方病防治機構作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統籌予以考慮。在各級財政列支的地方病防治專款中,要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用于改善地方病防治管理機構和專業單位的基礎條件,提高工作效率和防治水平。要妥善解決地方病防治專業人員的待遇問題,落實好相關政策措施。
(五)推行依法防治,嚴格資金管理。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公布的有關地方病防治法規,加大執法力度,切實做到依法防治。要嚴格地方病防治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審計制度,依法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單位和個人。
(六)加強督導檢查,強化考核評估。各地要根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訂本地防治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嚴格的地方病防治督查工作機制,對主管項目的實施情況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和驗收評估,并及時向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省衛生廳要建立完善防治效果與防治質量科學評價體系,定期對防治措施落實與防治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估,保證規劃的實施效果。對規劃目標任務完成好的市州、縣市區和部門、單位及個人要進行表彰;對未完成規劃目標任務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2013年,省衛生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執行規劃情況進行中期考核評估,2016年進行終期考核評估,并接受國家考評驗收。考評結果及時報告省政府。具體考核評估標準由省地方病防治協調小組辦公室另行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