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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2012〕274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省屬各企業:
《甘肅省深入實施工業強省戰略扎實推進工業轉型跨越發展考核獎勵辦法(試行)》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2011年5月31日印發的《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實施工業強省戰略扎實推進工業跨越發展考核獎勵辦法(試行)》(甘政辦發〔2011〕146號)同時廢止。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2月14日
甘肅省深入實施工業強省戰略扎實推進工業
轉型跨越發展考核獎勵辦法(試行)
為深入實施工業強省戰略,加快承接產業轉移步伐,提升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水平,扎實推進全省工業轉型跨越發展,特制定本考核獎勵試行辦法。
一、基本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求真務實、客觀公正原則,健全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深入實施工業強省戰略,扎實推進全省工業實現轉型跨越發展。
二、考核獎勵對象
(一)工業發展:考核14個市州,獎勵推進工業轉型跨越發展成績突出的市州。
(二)承接產業轉移:考核14個市州,獎勵承接產業轉移成績突出的市州。
(三)生產性服務業:考核14個市州,獎勵加快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成績突出的市州。
三、考核內容及分值
考核采取百分制定量評分辦法。具體為:
(一)工業發展。
1.工業增加值及增長率(30分);
2.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實際完成投資額及增長率(30分);
3.工業安全生產(40分)。考核死亡人數與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率、死亡人數與工業企業從業人員數比率、本年度工業企業較上年度死亡人數降低率。年內發生重大及以上工業安全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
(二)承接產業轉移。
1.引進資金實際到位額(50分);
2.資金到位率(30分);
3.履約率(20分)。
(三)生產性服務業。
1.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總額及增長率(50分);
2.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在第三產業中的比重(30分);
3.生產性服務業從業人員占全社會從業人員的比重(20分)。
四、獎勵標準
(一)工業發展:設一等獎1名,獎勵150萬元;二等獎2名,各獎勵100萬元;三等獎3名,各獎勵80萬元。
(二)承接產業轉移:設一等獎1名,獎勵150萬元;二等獎2名,各獎勵100萬元;三等獎4名,各獎勵50萬元。
(三)生產性服務業:設一等獎1名,獎勵50萬元;二等獎2名,各獎勵30萬元;三等獎3名,各獎勵20萬元。
五、獎金使用
獎勵資金的具體分配辦法由獲獎市州政府確定。
六、工作程序
(一)考核獎勵工作由省深入實施工業強省戰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每年一次,次年一季度進行。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核并提出表彰獎勵名單,報經領導小組審核,提交省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后,向全省通報。
七、經費來源
考核獎勵經費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計劃,省級財政統籌安排。
具體考核獎勵細則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