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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電〔2013〕98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今年入汛以來,我省中東部和南部地區連續出現大范圍強降雨過程,引發近500起地質災害,特別是岷縣漳縣6.6級地震誘發了新的地質災害隱患。近日,我省又遭遇新一輪強降雨襲擊,引發多起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在一些地方造成了新的人員傷亡。盡管省里多次發出通知,反復強調要加強隱患排查、監測預報、轉移避險,但仍有少數地方和個人存在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工作不實、措施不力,該避險的沒有及時避險,該轉移的沒有下決心轉移。針對當前十分嚴峻的防災形勢,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就做好全省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要堅決克服僥幸麻痹心理,時刻保持高度警惕
當前,我省正值主汛期,全省地質災害發生頻率明顯上升,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清形勢,切實增強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時刻保持高度警覺,思想上不松懈、行動上不松勁,繼續堅持防范在先、生命第一的理念,繼續保持和發揚連續作戰的精神,全力投入到災害防范工作中,把強降雨反復來襲所帶來的地質災害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切實做好防范工作。
二、要超前果斷采取避險措施,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各市州要緊張起來、行動起來,迅速對防災工作作出再安排、再部署、再檢查,對威脅城鎮、人口集中居住區、風景名勝區、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和交通干線、重點水利電力工程等基礎設施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嚴密排查和監控,嚴防死守,特別是對威脅學校、醫院、村莊、集市、企事業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重大隱患點,要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一旦發現險情,確保及時預警,引導受威脅群眾及時撤離。強降雨期間,對地質災害隱患危險區內的人員,要堅決轉移避險;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施工現場、工礦企業要堅決停工避險;對災害隱患嚴重、災害易發高發的鄉村道路、臨時便道等危險路段,要臨時封閉避險。
三、要切實落實責任,嚴格責任追究
各級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地質災害防治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地質災害防治的第一責任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能,會同相關責任部門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動態監測、應急處置、綜合治理工作,要與氣象、交通、水利等部門密切配合,按預案規定的職責,做好防范工作。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要嚴格實行問責制,對在地質災害防范和處置中玩忽職守、轉移避險不及時、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對不服從地方政府避險安排、執意繼續施工或生產的企業和個人,要依法作出嚴厲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