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13-10-11
- 點擊:18
- 來源:
甘政發〔2013〕94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企業:
為確保完成2013年我省主要污染物減排年度控制目標,省政府決定,從10月起至年底,對全省污染減排工作實行預警監控,并采取相應調控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當前污染減排的基本情況
2013年國家對地方污染減排工作將采取新的考核方式,根據國家考核辦法規定,4項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納入國家年度減排責任書的重點項目和監測體系建設任務“三條紅線”必須同時完成,有一項未完成,將視為污染減排年度任務未完成。從上半年我省各地污染減排工作進展情況看,張掖、白銀、酒泉、隴南和天水5市沒有達到化學需氧量預定控制指標要求;張掖和白銀2市沒有達到氨氮預定控制指標要求;嘉峪關市沒有達到二氧化硫預定控制指標要求;張掖、天水、蘭州、金昌、慶陽、隴南、定西、臨夏和甘南9個市州沒有達到氮氧化物預定控制指標要求。前8個月,列入今年全省污染減排計劃的工程減排項目共有168個,其中:已完成的40個,正在實施的115個,沒有達到年度計劃進度目標要求的13個。315個規?;笄蒺B殖場和養殖小區減排項目中只完成了171個,其余144個項目正在實施。38個階段性減排項目中只完成了12個,正在實施的11個,還未實施的15個。由于部分市州沒有達到預定控制指標要求、一些重點減排項目進展滯后等原因,已嚴重影響了全省年度減排任務的完成。同時,隨著我省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全省4項主要污染物的新增量將進一步增加,要完成2013年污染減排任務,特別是完成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控制目標面臨的形勢將十分嚴峻。目前,距離國家污染減排年度考核只有3個月時間,要完成全年任務,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污染減排形勢,切實統一思想認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污染減排工作力度,確保完成全年減排目標。
二、實行污染減排預警監控的工作重點
?。ㄒ唬┘涌斐擎偽鬯幚砉こ碳芭涮坠芫W建設。要抓好年度計劃內有關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和運營工作。已試運行的污水處理工程,要抓緊完善在線監控設備和中控室,進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并盡快通過環保驗收,確保發揮減排作用;在建污水處理工程,要加快建設進度,完善污水收集管網、中控室和在線監控設施,確保盡快投運。特別是列入2012年和2013年國家減排責任書的污水處理工程,必須加快工程進度,完善配套管網,確保年內建成投運。堅決避免由于未按期建成投運,被國家實施污染減排“一票否決”和階段性環評限批的情況發生。
?。ǘ┘涌熘攸c工業企業水污染物工程減排項目建設。列入國家責任書和年度減排計劃但進展緩慢和尚未開工的工業減排項目,要加快工程進度,確保完成年度減排任務。
(三)加大鋼鐵、水泥和火電行業減排力度。已建成和基本建成的脫硝工程和低氮燃燒器改造工程,要盡快進行168小時調試,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并通過環保驗收,發揮減排作用;在建的脫硝工程要加快建設進度,力爭11月底前建成,年內通過168小時調試;計劃開工但未開工的脫硝工程,要盡快開工建設。
三、實行污染減排預警監控的基本方式
?。ㄒ唬╊A警監控范圍。
1.14個市州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陡拭C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甘肅省2013年主要污染物減排計劃的通知》(甘政辦發〔2013〕95號,以下簡稱《通知》)確定的14個市州及甘肅礦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見附件1)。
2.14個市州的污染減排重點項目。列入國家減排責任書要求今年完成的減排項目及《通知》確定的重點減排項目(見附件2、3)。
?。ǘ╊A警警示分類。
1.14個市州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預警警示方式。對上半年4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未達到計劃目標的市州實行藍色預警警示;對到11月底指標任務完成情況未明顯變化的,實行黃色預警警示;到12月底仍超控制指標的,實行“一票否決”。
2蔽廴炯跖胖氐閬钅吭ぞ警示方式。對列入2013年國家減排責任書和全省減排計劃的部分進展滯后的重點減排項目實行藍色預警警示;對11月底前未完成監控指標的,實行黃色預警警示;到12月底仍超監控指標的,實行橙色預警警示。
對列入2012年和2013年國家減排責任書的部分進展嚴重滯后的重點減排項目實行黃色預警警示;對11月底前未完成監控指標的,實行橙色預警警示;到12月底仍超監控指標的,實行紅色預警警示。
?。ㄈ嵤┓诸惇剳痛胧?。根據預警警示級別,由省政府有關部門對受警示項目所屬單位和所在市州采取相應懲處措施。受雙重預警警示的市州,按較高級別警示并采取懲處措施。
1.藍色預警警示:對受此警示的項目所屬單位,在全省進行通報,由所在市州政府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工作結束,經所在市州政府檢查確認后,解除藍色預警。
2.黃色預警警示:對受此警示項目所屬單位,在全省進行通報;相關市州政府須在警示發布后5日內向省政府作出書面說明;項目所屬單位要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任務;省環保廳、省監察廳對警示項目進行掛牌督辦;整改工作結束后,經檢查達到整改要求的,由所在市州政府向省環保廳、省監察廳上報整改報告,提出解除預警申請。經省環保廳確認后,解除黃色預警警示。
3.橙色預警警示:對受此警示的項目所屬單位,在全省進行通報;相關市州政府須在警示發布后5日內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并督促項目所屬單位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任務;省環保廳、省監察廳對警示項目進行掛牌督辦;停止項目所在市州除節能減排、循環經濟和公益性項目以外所有新建項目的環保審批。同時,進行行政問責。
4.紅色預警警示:對受此警示的項目所屬單位,除采取橙色預警警示懲處措施外,對項目所在市州所有新建項目實行區域限批。
四、實行污染減排預警監控的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各市州、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企業要高度重視污染減排預警監控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針對污染減排重點項目建設和運營中存在的問題,盡快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單位、責任人和責任要求,確保預警監控措施取得實效。
?。ǘ﹪栏褙熑巫肪?。各市州、各有關部門、各企業要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十二五”污染減排工作的意見》(甘政發〔2011〕75號)和《通知》要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協調,緊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監察廳、省政府督查室要加強預警監控項目整改情況和主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省監察廳會同省環保廳,對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的市州和重點項目所屬單位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行政問責。
?。ㄈ┘訌娔繕丝己恕⑽廴緶p排預警監控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省政府年度環保目標責任書考核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省環保廳要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政府2013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綜合評價辦法的通知》(甘政辦發〔2013〕93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政府2013年度單項目責任考核辦法的通知》(甘政辦發〔2013〕69號)要求,加強對各市州和相關企業污染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考核結果報省委、省政府并抄送省委組織部,作為干部考核的依據。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