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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發〔2015〕89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現將省發展改革委、省編辦、省民政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制定的《甘肅省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批轉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甘肅省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
代碼制度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省發展改革委 省編辦 省民政廳 省財政廳
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 省國稅局 省地稅局
省工商局 省質監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精神,推進我省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代碼”)制度建設工作,現提出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高效型、服務型政府要求,依據國家總體方案和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國家統一代碼標準、賦碼規則和分配碼段、改造注冊登記系統、建立統一代碼數據庫和重錯碼核查機制等制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堅持國家頂層設計指導、地方政府統籌與部門分工負責相結合,加強協同,分步實施,有序推進,努力與國家同步建立覆蓋全面、穩定且唯一的統一代碼制度,實現管理從多頭到統一轉變、資源從分散到統籌轉變、流程從脫節到銜接轉變,推動我省機構代碼制度改革實現新突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重點工作及責任分工
省直相關部門和各市州政府要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協同配合,使統一代碼制度建設各個環節運行順暢。
(一)協調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二)建設、維護全省統一代碼數據庫。(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財政廳、各市州政府)
(三)組織全省現有注冊登記系統升級改造。(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編辦、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各市州政府)
(四)組織本系統各級登記管理部門在辦理注冊登記時,向法人和其他組織實時賦予統一代碼,賦碼后將基本登記信息和后續變更情況及時傳送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省統一代碼數據庫、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及時向社會公開并與其他部門共享。信息傳送周期采取分類管理方式:具備網絡條件的登記管理機關傳送周期為1個工作日;不具備網絡條件的登記管理機關傳送周期為7或10個工作日,具體由省級登記管理部門與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及省質監局商定。省級登記管理部門應向省質監局提供具備網絡條件的各級登記管理機關名錄并及時更新。(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編辦、省民政廳、省質監局)
(五)組織建立統一代碼與舊注冊登記碼的映射關系,對本方案實施前已設立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換發統一代碼,逐步完成存量代碼和登記證(照)轉換。省質監局向各級登記管理部門提供存量代碼和登記證(照)數據庫,用于賦予統一代碼。(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編辦、省民政廳、省質監局)
(六)統一代碼賦碼過程中應實現重錯碼校驗功能,實現與省統一代碼數據庫的查詢排錯,防止產生重復賦碼或錯誤賦碼,保證統一代碼的唯一性。(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編辦、省民政廳)
(七)提供省本級統一代碼制度建設所需經費保障。(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八)指導市州政府建立統一代碼制度。(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編辦、省民政廳)
(九)梳理完善法規。各部門要按照“誰起草實施,誰梳理完善”的原則,及時梳理與統一代碼制度建設相沖突的地方法規、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對有沖突的,要盡快依法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機構代碼制度改革在法治軌道內運行。
三、工作步驟
(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已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注冊系統升級改造、與國家工商總局銜接賦碼及業務培訓、網絡系統調試運行等工作。自2015年10月1日起,對新設立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注冊登記時賦予統一代碼;對已設立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變更登記或換發營業執照等方式賦予統一代碼。
(二)省編辦、省民政廳、省質監局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現有注冊系統升級改造、與中央編辦和民政部銜接賦碼及業務培訓、網絡系統調試運行等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起,對新設立的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在注冊登記時賦予統一代碼;對已設立的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通過適當方式賦予統一代碼。
(三)自統一代碼制度實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為我省現有機構代碼轉換為統一代碼的過渡期。在此期間,各部門要盡快完成現有代碼向統一代碼的過渡,各登記管理部門要盡快建立統一代碼與舊注冊登記碼的映射關系。過渡期結束后,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登記管理部門的舊登記證(照)停止使用,全部改為使用登記管理部門發放、以統一代碼為編碼的新登記證(照)。
四、強化措施,確保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政府要建立由政府主導、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及時解決本方案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做好人、財、物、網絡、技術等保障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國家有關部門工作動態,保持步調一致,做到規范統一;按照部門職責制定切實可行的部門實施方案,搞好分工協作,精心組織實施,注重縱向聯通、橫向配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加強培訓宣傳。各相關部門要圍繞統一代碼制度建設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業務流程、文書規范、信息傳輸等開展專門的業務培訓,切實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同時,要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及時向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公眾宣傳統一代碼制度建設的有關情況,加強對相關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
(三)加強督促檢查。各相關部門要制定督促檢查工作計劃,按照責任單位、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做好跟蹤督查。要嚴肅工作紀律,加大問責和考核力度,對實施機構代碼制度改革工作協調配合不力,造成工作脫節、延誤改革進程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