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 時間: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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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發〔2016〕52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省文物局提出的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96處(其中7處并入現有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已經省政府核定,現予公布。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17號)的要求,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切實加大文物保護力度,推進文物合理適度利用,使文物保護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為我省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