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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發〔2016〕73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國務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現將《甘肅省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甘肅省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
強省建設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加強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根據《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7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16〕6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保障和激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大幅提升知識產權對我省經濟增長的貢獻度,構建完善的知識產權強省建設體系,探索出一條具有我省特點的知識產權強省之路。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戰略引領。按照創新驅動發展和“一帶一路”等戰略部署,推動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能力,深化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提升知識產權質量,促進我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2.堅持改革創新。加強全省知識產權工作管理體系建設,改革創新體制機制,破除制約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障礙,著力推進創新改革試驗,強化分配制度的知識價值導向,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激勵創新、促進創新成果合理分享方面的關鍵作用,推動企業提質增效、產業轉型升級。
3.堅持市場主導。發揮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創新要素合理流動和高效配置。加強知識產權政策支持、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著力構建公平公正、開放透明的知識產權法治環境和市場環境,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4.堅持統籌兼顧。統籌省內外創新資源,充分發揮全省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推動區域知識產權工作協調發展。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創新協作,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省內企業參與國內外競爭創造有利條件。
(三)主要目標。按照“堅持改革創新、區域協調發展、夯實工作基礎、堅持市場化導向、突出產業特色、支撐中心工作、加大保障力度”的工作思路推進知識產權強省建設工作,到2020年,在知識產權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突破性成果,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能力大幅提升,創新創業環境進一步優化,建成一批知識產權強市、強縣、強企,知識產權運營達到全國平均水平,知識產權發展主要指標達到西部先進水平,知識產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和推動作用充分顯現。具體量化指標如下:
指 標 |
2016 |
2017 |
2020 |
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件) |
1.90 |
2.24 |
3.50 |
PCT國際專利申請量(件) |
26 |
36 |
100 |
質押融資金額(億元) |
3.86 |
4.63 |
>8 |
知識產權案件年增幅(%) |
20 |
20 |
20 |
知識產權案件結案率(%) |
80 |
85 |
90 |
知識產權強市(個) |
1 |
2 |
7 |
知識產權強縣(個) |
6 |
12 |
30 |
知識產權強企(個) |
40 |
80 |
200 |
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數量(個) |
20 |
40 |
100 |
作品著作權登記量(件) |
100 |
120 |
150 |
全省注冊商標總量(萬件) |
4.5 |
5.5 |
10 |
二、推進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改革
(四)加大知識產權領域改革力度。
1.完善我省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立知識產權強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省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省知識產權局負責)
2.研究探索全省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在蘭州新區探索推進專利、商標和版權的集中管理和綜合執法的改革試點。根據試點情況,總結經驗,在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以下簡稱“蘭白試驗區”)推進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管理“三合一”改革試點。(省知識產權局、省編辦、省工商局、省版權局、蘭州新區管委會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下同)
(五)加強科技經濟文化活動知識產權管理。
1.研究制定重大科技經濟文化活動知識產權評議辦法,加快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評議機制。對政府資金資助的重大科技經濟文化項目、涉及國家利益的企業并購和技術出口活動以及重大展會等,開展知識產權審查評估,規避知識產權風險。(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信委、省政府國資委、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2.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新興產業培育、重大技術改造等項目的知識產權全過程管理,確立技術創新方向,促進知識產權產出,防范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省工信委、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六)建立以知識產權為重要內容的創新驅動發展評價制度。
1.將知識產權指標納入省政府對各市州的考核指標,完善知識產權發展評價指標體系。(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局、省版權局、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2.在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時,注重鼓勵發明創造、保護知識產權、加強轉化運用、營造良好環境等方面的情況和成效。探索建立經營業績、知識產權和創新并重的國有企業考評模式。(省知識產權局、省政府國資委、省人社廳、省科技廳、省工商局、省版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3.做好甘肅省專利獎勵工作。加大各類省級獎勵制度的知識產權評價權重。(省知識產權局、省人社廳、省科技廳、省工商局、省版權局負責)
4.發布年度知識產權發展狀況報告。(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局、省版權局、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質監局負責)
(七)改善知識產權服務業及社會組織管理。
1.依托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開展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建設,構建完整的知識產權服務鏈條,提升集聚區服務機構綜合服務能力。(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局、省版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2.探索設立省知識產權服務業行業協會。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服務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及時公開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評價等相關信息。(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局、省版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3.規范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收費標準,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讓著作權人獲得更多許可收益。(省版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三、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
(八)增強企業知識產權創造能力。
1.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知識產權創造體系。進一步完善專利資助政策。(省知識產權局、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省版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2.鼓勵和引導企業完善職務發明獎勵和報酬制度,采取知識產權入股、股權期權獎勵、崗位分紅、利潤提成等方式,激發研發人員創造積極性。(省工信委、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局、省版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九)發揮高校院所在知識產權創造中的重要作用。
1.鼓勵高校院所面向戰略需求和未來產業發展,大力推進原始創新,努力在科學技術前沿領域獲取具有戰略儲備價值的知識產權。支持高校院所針對制約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與企業開展協同創新、集成攻關,突破產業發展重大關鍵技術,創造一批支撐產業發展的知識產權。(省教育廳、省知識產權局、省科技廳、各市州政府負責)
2.將專利創造和運用納入到高校院所人才職稱評定指標體系。推進知識產權成果處置權、收益權改革,提高骨干團隊、主要發明人收益比重。高校院所可自主支配知識產權成果及其轉化收益,充分激發科研人員創造活力。(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十)著力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
1.圍繞全省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信息技術、先進裝備制造、節能環保、新型煤化工、公共安全、現代服務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建立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機制,實施產業規劃類和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探索制定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目錄和發展規劃。運用股權投資基金等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加大政府采購對知識產權密集型產品的支持力度。(省知識產權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各市州政府負責)
2.試點建設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集聚區和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產品示范基地,推行知識產權集群管理,推動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產業邁向中高端水平。(省知識產權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廳負責)
(十一)提升知識產權附加值和國際影響力。
1.實施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推動企業、高校院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聯合組建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圍繞我省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傳統優勢產業開展集成創新,在主要技術領域創造一批創新水平高、權利狀態穩定、市場競爭力強的高價值核心專利。(省知識產權局、省教育廳、省科技廳、各市州政府負責)
2.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民間文藝、傳統知識的開發利用,推進文化創意、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省文化廳、省版權局、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3.支持企業運用知識產權進行海外股權投資。(省政府國資委、省工信委、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4.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推動有知識產權的創新技術轉化為標準。(省質監局、省工信委、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5.保護和傳承中華老字號,大力推動隴藥、藏藥、傳統特色餐飲、工藝美術等企業“走出去”。支持企業建立品牌管理體系,鼓勵企業收購海外知名品牌。(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工商局、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十二)著力發展知識產權市場。
1.加快發展知識產權市場載體和平臺,整合現有技術市場、產權交易所等資源,建設具有甘肅特色的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省知識產權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政府國資委、各市州政府負責)
2.推進知識產權市場建設,創新知識產權交易模式,完善知識產權信息服務網絡,形成線上交易與線下交易相結合的模式,簡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省知識產權局、省政府金融辦、各市州政府負責)
(十三)健全市場化知識產權運營機制。
1.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設立專業化知識產權運營公司,開展知識產權收儲、開發、組合、投資等服務,盤活知識產權資產,加快實現知識產權市場價值。(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局、省版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2.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機構,推動知識產權流動轉化。(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3.支持探索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營的眾籌、眾包模式,促進“互聯網+知識產權”融合發展。(省知識產權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甘肅證監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十四)拓展知識產權投融資渠道。
1.設立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運營基金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通過引入銀行、保險、擔保等金融機構以及知識產權專業評估團隊,解決我省知識產權價值評估、交易流轉、抵押融資、處置變現等問題,緩解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等創新主體融資難矛盾,實現“知本”向“資本”的轉變。(省知識產權局、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省科技廳、各市州政府負責)
2.發展知識產權執行保險和侵權責任保險,支持擔保機構提供相關擔保服務,降低企業經營活動中的知識產權風險。探索建立知識產權證券化交易機制,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甘肅保監局、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省知識產權局、甘肅銀監局、甘肅證監局、省工信委、各市州政府負責)
(十五)加強知識產權信息開放利用。
1.加快建設互聯互通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專利、商標、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地理標志等基礎信息免費或低成本開放。推進專利數據信息資源開放共享,增強大數據運用能力。(省知識產權局、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省版權局、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工信委、省質監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2.增加知識產權信息服務網點,完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絡。(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局、省版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四、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
(十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機制。
1.強化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市州成立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大隊。(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局、省版權局、省編辦、各市州政府負責)
2.推進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省商務廳、省農牧廳、省文化廳、蘭州海關、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版權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林業廳、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3.推進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機銜接。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報、信息共享、委托調解、溝通協調等制度,加強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形成知識產權保護合力。(省法院、省知識產權局牽頭,省公安廳、省農牧廳、蘭州海關、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版權局、省林業廳、各市州政府負責)
(十七)加大知識產權執法力度。
1.以侵權案件高發地、制造業集中地、專業市場、互聯網等為重點開展行政執法。實施知識產權護航工程。(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局、省版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2.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重點打擊鏈條式、產業化知識產權犯罪網絡。(省公安廳、各市州政府負責)
(十八)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預警防范機制。
1.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違法檔案,將假冒專利、假冒商標、侵權盜版等信息納入企業或個人征信系統。(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版權局、省知識產權局、人行蘭州中心支行、各市州政府負責)
2.支持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積極參與知識產權維權法律服務工作。建立知識產權糾紛技術鑒定、專家顧問制度,為知識產權維權提供專業支撐。建立健全多元化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機制。研究制定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指引,建設涉外企業知識產權數據庫,幫助企業規避海外知識產權風險。(省司法廳、省商務廳、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十九)加強新業態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
1.完善植物新品種、生物遺傳資源及相關傳統知識、數據庫保護和國防知識產權保護等措施。(省科技廳、省環保廳、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知識產權局、省工信委、各市州政府負責)
2.完善商業模式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加強對創業企業商標行政指導力度,推進完善地理標志保護體系。(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農牧廳、各市州政府負責)
3.加大對小微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援助力度,構建公平競爭、公平監管的創新創業和營商環境。落實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4.依法加強出版發行、影視制作、廣告、演藝、娛樂、設計等產業領域的著作權保護,推動傳統文化產業發展壯大。(省版權局、省文化廳、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五、推動區域知識產權協調發展和對外合作
(二十)打造蘭白知識產權創新改革示范區。
推動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成為全省知識產權運用的先導區、知識產權保護的示范區、知識產權優質服務的引領區。知識產權要素更加活躍、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全面發展、知識產權人才更加集聚,在全省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等方面發揮引領作用。支持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知識產權創造的數量和質量占全省的比重大幅提升,力爭到2020年蘭白兩市的專利申請量分別達到12500件和1700件,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分別達到20件和5件。(蘭州市、白銀市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負責)
(二十一)推動區域知識產權協調發展。
針對不同地區的發展特點,加強分類指導,推動區域知識產權協調發展。關中—天水經濟區重點提升承接知識產權轉移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促進經濟轉型發展。河西地區加快提高利用知識產權制度促進產業升級能力,在優勢領域自主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上取得突破。支持蘭州市、白銀市、酒泉市、張掖市等建設成為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城市,支持民樂縣、民勤縣等成為國家級知識產權強縣工程示范縣。(相關市州政府負責)
(二十二)助推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建設。
將知識產權工作融入“一帶一路”建設發展戰略。發揮知識產權工作在建設以始祖文化為核心的隴東南文化歷史區、以黃河文化為核心的蘭州都市圈文化產業區和以敦煌文化為核心的河西走廊文化生態區中的引領作用。支持加強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推進文化創意、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加強道地藥材認定管理,打造甘肅道地藥材品牌。支持掌握傳統技術秘訣的生產企業通過商標注冊、專利申請取得知識產權。(省文化廳、省工商局、省版權局、省知識產權局、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市州政府負責)
六、加強組織實施和政策保障
(二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深化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工商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部委的合作,加強對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統籌部署和協同推進。進一步完善部門溝通協調和工作聯動機制,更好地凝聚各部門的智慧和力量,合力推動知識產權工作深入開展。各級政府要把知識產權工作擺上突出位置,認真研究重大問題,制定落實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機制,保證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有力有序推進。(省知識產權強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市州政府負責)
(二十四)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
1.制定完善激勵知識產權發展的政策和舉措,加大執行力度,注重政策之間的協調配套,形成推進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政策合力和疊加效應。(省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市州政府負責)
2.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運用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和促進科技成果產權化、知識產權產業化。(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
3.各市州、縣市區以及各類園區設立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增長機制。(各市州政府負責)
(二十五)加強知識產權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1.加強知識產權學科建設和學位教育,推動具備條件的高等學校增設知識產權專業。(省教育廳、省知識產權局負責)
2.加強省級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建設,加大對各類人才的知識產權培訓力度。注重引進知識產權價值分析、預警、評議和運營等方面的高端人才,參照有關人才引進計劃落實相關待遇。選拔培訓一批知識產權創業導師,加強創業指導。(省知識產權局、省教育廳、省人社廳負責)
(二十六)加強宣傳引導。
積極倡導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著力形成敢為人先、敢冒風險、敢于競爭、寬容失敗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文化在知識產權強省建設中的引領作用。全面提高公民科學素養和知識產權認知度。加強對重大知識產權成果、典型創新人物、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的宣傳,形成有利于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濃厚氛圍。(省知識產權局、省教育廳、省文化廳、省工商局、省版權局、各市州政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