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17-01-06
- 點擊:607
- 來源:
甘政辦發〔2016〕216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甘肅省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是一項涉及全局性和基礎性的惠民工程,也是一項具有長期性和艱巨性的重大戰略任務,做好“十三五”時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保障全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和綜合管理水平,適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于支持重點省份開展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的通知》(財建〔2014〕455號)、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4〕866號)、《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等文件精神,結合甘肅省地質災害防災形勢和地質災害防治綜合體系建設進展,編制本規劃。
一、地質災害現狀與防治形勢
甘肅省地處中國內陸,位于青藏高原、黃土高原和內蒙古高原的交匯地帶,地質環境條件復雜,人類工程活動強烈,是全國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省份之一。地質災害具有數量多、覆蓋面廣、群發突發、災情嚴重、治理難度大等特點。近年來,受極端天氣、地震和人類活動等多重因素疊加影響,全省地質災害發生頻率明顯上升。“十二五”期間,先后發生了東鄉縣城“3·2”特大滑坡災害、岷縣“5·10”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災害、岷縣漳縣6.6級地震引發的群發性滑坡災害和天水“7·25”群發性滑坡、泥石流等重特大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十分嚴重。
(一)地質災害分布規律。
甘肅省是一個山地高原型省份,全省總土地面積42.58萬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和丘陵約占78%。受地質環境條件控制,地質災害分布密度和暴發頻率由北向南呈遞增趨勢,地質災害隱患類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縫、不穩定斜坡和地面塌陷等。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查明地質災害隱患點12397處,其中滑坡4240處、不穩定斜坡2625處、泥石流3358處、崩塌1889處、地裂縫157處、地面塌陷128處。
1.滑坡、崩塌災害主要分布區。
主要分布于洮河流域中游卓尼縣、岷縣東北部,洮河支流廣通河流域廣河縣、東鄉縣一帶;黃河干流臨夏—永靖—蘭州段、湟水及其支流一帶、會寧縣城周圍、靖遠縣西南部;渭河流域通渭縣、隴西縣、漳縣、秦州區、麥積區、秦安縣、武山縣、甘谷縣、張家川縣及公路、鐵路沿線;白龍江流域宕昌縣、舟曲縣、武都區、文縣;涇河流域環縣、華池縣、寧縣、鎮原縣、慶城縣、西峰區、靈臺縣、涇川縣、崇信縣、崆峒區和華亭縣;西漢水、嘉陵江流域禮縣、西和縣、康縣、成縣、徽縣、兩當縣;石羊河流域上游古浪縣、天祝縣。
2.泥石流災害主要分布區。
主要分布于白龍江和西漢水流域中下游;華池縣、環縣、鎮原縣、正寧縣、合水縣、慶城縣、靈臺縣、崆峒區;渭河流域、祖厲河流域、洮河流域及大夏河流域等地區;黃河干流蘭州段及其支流;祁連山北坡和龍首山、合黎山山前。
3.地裂縫災害主要分布區。
主要分布于礦區、水庫周邊地區和黃土臺塬地區。礦區地面塌陷災害經常伴隨地裂縫發生。會寧縣白草塬塬面受引黃灌溉的影響,形成了大面積的地裂縫。
(二)地質災害易發區。
綜合地質災害影響因素和歷史災情,按其發育程度劃分為高易發區、中易發區、低易發區和不易發區。
1.地質災害高易發區。
主要分布于白龍江干流舟曲—武都段,白水江文縣段,黃河干流永靖—蘭州段,渭河流域天水段,洮河流域卓尼段,祁連山山前等區域。面積5.92萬KM2,占全省總面積的13.90%。區內發育地質災害隱患9189處,占全省地質災害隱患點總數的74.12%。
2.地質災害中易發區。
分布于白龍江上游迭部段,白龍江流域宕昌段和西漢水流域,黃河流域臨夏段,石羊河流域古浪段,祁連山山前等地,總面積為8.16萬KM2,占全省總面積的19.17%。區內地質災害隱患2723處,占全省地質災害隱患點總數的21.96%。
3.地質災害低易發區。
分布于北部景泰縣,南部碌曲縣,河西走廊各河流中下游一帶,總面積為7.41萬KM2,占全省總面積的17.40%。區內除秦王川盆地人類活動較強烈外,其它地區人類活動少,植被覆蓋率高。區內發育地質災害隱患點230處,占全省地質災害隱患點總數的1.86%。
4.地質災害不易發區。
主要分布于甘南草原、秦王川盆地、河西走廊細土平原區、北部山區以及蘇干湖盆地。總面積為23.88萬KM2,占全省總面積的49.53%。區內發育地質災害隱患點255處,占全省地質災害隱患點總數的2.06%。
(三)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
“十二五”期間,受地震、極端氣候以及人類工程活動的影響,我省地質災害呈現出高發、頻發、群發、突發的特點。全省共發生各類突發地質災害1942起,造成66人死亡,13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75.15億元,對城鎮人居安全、公共設施、社會穩定和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了重大影響,嚴重制約了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查明地質災害隱患點12397處,地質災害威脅人口達190.82萬人,威脅財產521.69億元。其中11653處地質災害隱患分布于甘肅省中東南部的蘭州、天水等9個市州、30個縣區、165個鄉鎮和1萬多個村莊,占全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94%。
(四)地質災害防治進展。
作為國家重點支持的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的省份之一,我省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針對地質災害特點,全面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綜合體系建設,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能力以及保障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進展,形成了具有甘肅特色的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
1.全面完成調查評價任務。
全面完成了全省14個市州、86個縣市區1∶10萬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面積42.58萬KM2,完成了45個縣區的1∶5萬地質災害詳細調查面積16.72萬KM2,基本摸清了全省地質災害類型、規模和分布,初步評價了其穩定性和危險性,劃定了各行政區內地質災害易發地段,提出了防治目標和任務,制定了防災預案,為地質災害防治和管理奠定了較為堅實的基礎。在全國率先開展了重要城鎮1∶5千—1∶1萬地質災害調查與風險區劃,為197個城鎮規劃建設和防災減災提供了基礎資料。全面實施地質災害汛前檢查、汛期排查、汛后復查等“三查制度”,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建立了全省地質災害防治數據庫,地質災害調查工作逐步進入主動、動態化進程,有效支撐了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監測預警、綜合治理項目的實施。
2.監測預警工作取得實效。
省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水平不斷提高,市州、縣市區氣象風險預警工作全面展開,推廣應用了國家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平臺。啟動了蘭州黃土高原、隴南山區國家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范區和天水、臨夏省級監測預警示范區建設。探索性建設了293處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群專結合監測點。建立了覆蓋全省的“縣區、鄉鎮(街道辦)、村(社區)+群測群防員”5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完成了地質災害易發區45個縣區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和28個“高標準十有縣”的建設任務。組建了一支2萬余人的基層群測群防員隊伍,12397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全部納入了群測群防體系,群測群防每年投入資金1.1億元,組織體系和監測業務流程不斷完善。通過氣象風險預警、群專結合監測預警,“十二五”期間共成功預報地質災害311起,避免人員傷亡14.97萬人,避免經濟損失11.86億元,監測預警工作取得了顯著的防災減災成效。
3.綜合治理效果顯著加強。
“十二五”期間,我省組織編制了《甘肅省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方案(2014—2018)》,爭取國家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資金33.6億元(其中舟曲“8·8”災后重建防治資金8.5億元,2014—2015年度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資金13.4億元);省財政投入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防治資金2.52億元;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共安排實施地質災害防治項目359個(處),在東鄉縣城、蘭州、天水等城市逐步實施了開發性治理工程,綜合效益顯著;結合城鎮化建設、異地扶貧搬遷、災后恢復重建等國家戰略,先后實施了9602戶的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工程。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有效保護了34萬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收到了良好的防災減災效益和社會效益。以上防治項目除2015年度安排的項目正在實施外,其他年度項目已全部完成,并通過了審計部門的專項審計。已實施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基本消除了安全隱患,并經受住了2013年“7·22”岷縣漳縣6.6級地震和中東南部強降雨等極端天氣的檢驗,治理工程防護區范圍內未發生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取得了顯著的防災減災效益和良好的社會效益。
4.應急能力得到不斷提高。
“十二五”期間,建立健全了省、市、縣三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協調指揮能力明顯加強。在全國率先成立了省、市州、縣市區三級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機構,省級應急中心能力逐步加強,蘭州市、天水市等9個市州成立了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地質災害高易發區的36個縣區成立了地質環境監測站。建立了全省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庫,形成了以國有地勘單位為主力的地質災害應急排查和處置隊伍,依托靖煤集團探索建立了白銀市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地方群眾自助救援隊在天水等市州初步建立。地質災害應急裝備和應急平臺建設逐步得到加強,應急體系初步建立。先后完成“5·10”岷縣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災害、永靖縣鹽鍋峽鎮黨川村羅家坡段特大滑坡災害等240余次突發重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任務。地質災害防治宣傳面不斷擴大,形成了“4·22”地球日、“5·12”國家防災減災日等定期宣傳機制,累計發放宣傳材料10萬余份;地質災害培訓覆蓋全省,培訓群測群防員10萬余人次,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干部10000余人次;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形成常態化,5年累計舉辦各類演練520次,有效提高了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形成了具有甘肅特色的地質災害應急管理體系。
5.防治管理和法制建設不斷加強。
“十二五”期間,我省先后出臺了《甘肅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甘政發〔2011〕116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補充實施意見》(甘政發〔2012〕25號)等文件,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逐步走上規范化軌道。結合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出臺了《甘肅省地質災害防治綜合體系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成立了項目辦,加強了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管理。省、市州、縣市區三級政府成立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實行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要領導負責制,并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體系、預案體系、應急管理體系趨于完善,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災情險情速報、應急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實常態化。全面推動地質災害易發區各類建設工程落實“三同時”制度,規范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制訂了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管理辦法和質量驗收標準,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6.社會參與度不斷擴大。
督促、動員、引導工程建設領域社會力量投入地質災害治理資金達8億元(不含公路、鐵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治理資金),特別是蘭州九州開發區、碧桂園城區集中連片開發性治理,起到良好的示范效果。通過系統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科普宣傳、防災避險應急演練和專項培訓,廣大干部群眾識災避險的意識和能力有了明顯提升。在2013年“7·22”岷縣漳縣6.6級地震次生地質災害排查等重大地質災害事件的應急處置及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中,社會動員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明顯提高,全社會積極參與防災減災的良好氛圍正在逐步形成。
(五)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
我省地質環境極為脆弱,加之汶川地震、岷縣漳縣地震、極端天氣造成我省東南部地質環境條件持續惡化,加之山地丘陵大規模的人類工程活動對地質環境的影響不斷加劇,甘肅省地質災害仍將呈現出易發、高發、頻發的態勢,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仍然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
1.地質災害防治面臨的形勢。
(1)極端條件引發的地質災害態勢依然嚴峻。進入21世紀以來,我省極端氣候事件發生的頻率、強度和區域分布變得更加復雜,中小尺度天氣系統孕育暴雨的不確定性因素加大,局地突發性強降水等極端氣候事件增多。地震趨于活躍,在全國近期地震中強震預測危險區中,我省包含隴東南、甘青交界處以及河西西部三個區域。強降雨和地震引發地質災害的概率加大,自然因素引發地質災害的總體形勢可能更加嚴峻。
(2)人類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頻率不斷增長。“十三五”期間,隨著城鎮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進程加快,大規模的人類工程活動對地質環境的擾動和改造將不斷加劇,引發或加劇地質災害,使之呈不斷上升趨勢。特別是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劈山修路、切坡建房、造庫蓄水,城鎮地區不合理用地,擠占行洪通道等人為活動引發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質災害仍將呈現快速增長態勢。
(3)地質災害的動態變化使得防治任務依然艱巨。我省已發現的12397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分布在86個縣市區,當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基礎設施、國家重大工程的安全受到嚴重威脅。許多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仍需工程治理,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分散居民仍需要搬遷安置,地質災害防治任重道遠。
2.地質災害防治存在的主要問題。
(1)基礎調查工作精度滯后防災需要。“十二五”期間,全省僅開展了東部45個縣區1∶5萬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其余41個縣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尚未開展;5·12汶川地震影響嚴重的10個縣區、50個重要城鎮地質災害調查工作精度尚未達到國家規范規定的詳查和風險區劃技術標準。“十三五”期間每年新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還需要開展排查、核查,并納入地質災害動態管理。
(2)監測預警體系建設還處于探索階段。我省初步建成了群專結合的監測預警體系,但尚不夠完善。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精細化程度需要進一步提高,市州、縣區兩級氣象風險預警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有效識別、監測預警閥值、災害成災機理等關鍵技術環節還需要深入研究;監測設備需要研制或引進使用壽命長、易推廣、可靠性高的專業監測設備;群專結合的監測預警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需要建立與城鎮、鄉村不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監測預警機制,城鎮社區防災減災的功能需要進一步探索。
(3)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需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全省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眾多,地質災害防治經費需求巨大。地質災害防治經費主要以國家、省級財政投入為主;市州、縣市區受財政收入影響,投入資金較少;社會化資金投入比例較小,固定長效的投入機制尚未建立。需要逐步探索建立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的多元投資機制,提高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率,滿足防災減災需求。
(4)地質災害應急體系尚存在薄弱環節。
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體系需要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應急機構的能力需要進一步加強,應急技術裝備需要更新。市州、縣市區兩級應急機構能力尚不能適應防治工作的需求,人才隊伍建設和裝備能力需要進一步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群眾性的自救組織建設尚處在探索中。宣傳教育、應急演練和專業培訓的覆蓋面還需要進一步擴大。
(5)科技支撐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科技人才隊伍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科研經費投入還需加大。地質災害防治新理念、新技術、新方法引進、消化、吸收和應用的能力需要提高。地質災害防治關鍵技術尚需突破,地質災害防治科研工作的長效機制亟待建立,科技支撐能力有待提高。
(6)保障體系尚需進一步健全。地質災害防治責任體系需要進一步夯實,政府主體責任需要進一步落實;防災減災綜合協調機制、部門間信息資源共享和協調聯動機制、民間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減災的機制尚需進一步健全;地質災害防治的政策法規體系需要進一步修訂完善;具有甘肅特色的地質災害防治規范標準體系需要進一步健全。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密結合國家新型城鎮化、生態安全屏障試驗區、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對地質災害防治的要求,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根本,以建成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為目標,創新防治機制,強化保障能力,統籌規劃,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全面提升我省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和水平,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為全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地質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建立健全覆蓋全省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監測預報預警體系,提高應急避險和快速救援處置能力。應急避險、搬遷避讓與工程治理相結合,有效降低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群專結合、科學減災。專業防治與群測群防相結合,應急建設與長效防治相結合,形成專業指導和群眾廣泛參與的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創新工作機制,加大新技術、新方法的轉化應用,提高科學防災水平。
3.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統籌考慮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能力體系建設進度和不同地區地質災害特點、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輕重緩急,分步實施,穩妥推進,提高防災減災效益水平。
4.統一領導、協調配合。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分工和部門防災減災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形成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防災減災機制。
5.機制創新、多措并舉。創新地質災害防治機制,將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土地開發、城市建設、生態保護、移民搬遷等與地質災害防治相結合,實施開發性治理。探索建立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多元化投資機制。
三、目標與任務
(一)總體目標。
到“十三五”末,全面建成與防災形勢相適應的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能力以及科技支撐和法規建設構成的綜合防治體系。地質災害調查的覆蓋面和精度進一步提高,地質災害的形成機制和致災模式的研究、認識不斷深入,實現調查評價支撐下的地質災害動態管理機制。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進一步加強,預警預報精細化程度進一步提高,群測群防全面覆蓋地質災害隱患點。城鎮、農村人口密集區1230處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基本得到治理,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分散居民點16500戶群眾得到搬遷,通過監測預警和工程治理,有效保護170萬人的生命和500億元的財產安全。地質災害應急能力得到有效提高,人員素質、裝備水平達到全國前列,進一步強化甘肅特色的地質災害應急體系。加強科學研究,改進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提高科學防災水平。強化管理,人為引發的地質災害得到有效控制,地質災害防治全面轉變為有組織、主動和有預見性的工作格局,為全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
(二)主要任務。
1.調查評價。
開展全省轄區內86個縣市區地質災害年度排查、年度新增地質災害隱患點核查及動態調查、1∶5萬地質災害詳細調查、1∶5千—1∶1萬精度的重要城鎮地質災害調查與風險區劃、流域1∶5萬圖幅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完善全省地質環境信息化系統,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變被動防御為主動防災。
2.監測預警。
建設覆蓋全省的地質災害氣象預警、專業監測和群測群防結合的監測預警體系,形成“面區點監測相關聯,長中短預報相銜接,預報結果和預警信息相呼應”的多層次精細化監測預警體系,提高地質災害防控能力,避免重大災害發生造成群死群傷。
3.綜合治理。
開展重、特大地質災害的治理工程,有計劃地搬遷安置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最大限度降低地質災害的危害與損失,使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發生率和損失量明顯降低。
4.應急能力。
逐步優化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機構、信息網絡系統平臺、技術裝備體系等軟硬件設施,逐步提高我省地質災害應急能力,為我省科學、高效、有序地做好重大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提供技術支撐與服務。
5.科技支撐。
加強地質災害發育規律、形成機理的技術研究,深入研究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關鍵技術,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技術和方法的研究,提高我省地質災害防治科技水平。
6.政策法規。
加強全省地質災害政策法規、技術規范建設,為我省地質災害防治提供保障。
(三)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
根據全省地質災害發育程度,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布局和行政區劃,以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城鎮區、人口密集區和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區為重點防治區。
蘭州市:蘭州市城區黃河兩岸山前及高階地前緣地帶,市區南部山區,蘭臨高速公路沿線,阿干礦區和窯街礦區,榆中縣宛川河下游兩岸,永登縣莊浪河兩岸,皋蘭縣忠和鎮一帶。
隴南市:岷江干流宕昌縣城—兩河口沿岸,白龍江干流兩河口—口頭壩沿岸,白水江干流石雞壩—中廟沿岸,西漢水干流王壩—鹽官鎮沿岸,嘉陵江干流西坡鎮—虞關沿岸,燕子河康縣縣城—陽壩鎮沿岸,S205、S208、G212、S219、S307、S316公路沿線。
天水市:渭河干流樺林—東岔鎮沿線,藉河干流關子鎮—花牛鎮沿岸,牛頭河干流白沙—社棠鎮,張家川縣城—紅堡鎮沿岸,葫蘆河郭嘉鎮—中灘鎮沿岸,天巉公路、S207、S305、S316公路沿線。
甘南州:白龍江干流洛大—兩河口沿岸,舟曲縣城,臨潭縣城、卓尼縣城周邊地段,碌曲縣城—雙叉一帶,夏河縣縣城一帶。
臨夏州:大夏河干流沿岸,東鄉縣城一帶,永靖縣黑方臺一帶,廣通河廣河縣城—和政縣城沿岸。
慶陽市:董志塬南部塬邊地帶,柔遠河干流沿岸,環江干流環縣縣城—曲子鎮沿岸,馬蓮河干流馬嶺鎮—寧縣縣城沿岸,S202、S303、G211、G309公路沿線。
平涼市:涇河干流崆峒區—涇川沿岸,達溪河沿岸,華亭縣、崇信縣煤礦區,S218、G312公路沿線。
定西市:岷縣中寨—禾駝一帶,漳縣縣城兩岸,通渭縣南部山區,天巉公路、G30高速公路及隴海鐵路沿線。
白銀市:靖遠縣白草塬一帶,會寧縣城一帶,平川區、靖遠縣煤礦區,S207、G109公路、包蘭鐵路沿線。
武威市:莊浪河干流古浪縣—天祝縣沿岸,蘭新鐵路及G312公路沿線。
張掖市:肅南縣梨園河沿岸,S213公路沿線。
四、綜合體系建設部署
(一)調查評價。
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完成全省86個縣市區地質災害年度排查、年度新增地質災害隱患點核查及動態調查、1∶5萬地質災害詳細調查、1∶5千—1∶1萬重要城鎮地質災害調查與風險區劃、流域1∶5萬圖幅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完善全省地質環境信息化系統,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變被動防御為主動防災。
1.年度地質災害巡查和排查。
以國土資源部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受地質災害威脅單位的防災責任人等為主體,對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和易發區段開展動態巡查,檢查險情有無新發展或有無新隱患產生,監測設備、警示標志是否完好,受威脅群眾對預警信號、撤離路線和避災場地是否熟悉,日常監測工作是否有效開展。
2.年度新增地質災害隱患點核查及動態調查。
以國土資源部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為主體,按照“《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基本要求》實施細則”對每年新增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形成條件、發育特征、危險性、危害性進行核查;建立核查調查表,建立動態地質災害隱患點數據庫。
3.地質災害詳細調查。
對5·12汶川地震影響地質災害嚴重區未達到1∶5萬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精度的10個縣區開展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專欄1)。
專欄1 地質災害詳細調查規劃表 |
||
實施市(州) |
實施縣(區) |
實施日期 |
隴南市、甘南州 |
武都區、康縣、禮縣、西和縣、成縣、徽縣、兩當縣、文縣、宕昌縣、舟曲縣 |
2017年 10個縣(區) |
4.重要城鎮地質災害調查與風險區劃。
通過對我省重要城鎮地質災害調查與風險區劃,重點查明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重要城鎮地質災害隱患現狀、形成機理,為城鎮地質災害防治提供地質資料依據,為城鎮建設、經濟社會發展、重要基礎設施布局等提供服務。2016年完成30個受地質災害威脅的重要城鎮,2017年完成未達到風險區劃工作精度的50個城鎮(專欄2)。
專欄2 重要城鎮地質災害調查與風險區劃規劃表 |
||
實施 市(州) |
實 施 城 鎮 |
實施日期 |
甘南州 平涼市 白銀市 臨夏州 |
臨潭縣(冶力關鎮);舟曲縣(峰迭新區、大川鎮);卓尼縣(木耳鎮);崆峒區(四十里鋪鎮、白水鎮、安國鄉、花所鄉);華亭縣(安口鎮、策底鎮);靈臺縣(百里鄉);靜寧縣(八里鎮);涇川縣(王村鎮、汭豐鄉、羅漢洞鄉);崇信縣(新窯鎮);平川區(王家山鎮、共和鎮);會寧縣(郭城鎮、河畔鎮、頭寨子鎮、白草塬鄉);靖遠縣(北灣鎮);積石山保安族東鄉族撒拉族自治縣(別藏鎮); 和政縣(新營鎮);廣河縣(三甲集鎮、齊家鎮);康樂縣(蘇集鎮、蓮麓鎮、胭脂鎮) |
2016年 30個城鎮 |
隴南市 甘南州 |
武都區(城關鎮、東江鎮、兩水鎮、漢王鎮、馬街鄉、桔柑鄉、角弓鄉、洛塘鎮、城郊鄉、三河鄉、外納鄉);文縣(城關鎮、碧口鎮、尚德鎮、玉壘鄉、石雞壩鄉、堡子壩鄉、口頭壩鄉、臨江鄉、橋頭鄉、中廟);宕昌縣(城關鎮、哈達鋪、將臺鄉、官亭鎮、南陽鎮、新寨鄉、新城子鄉、兩河口鄉、沙灣鎮、甘江頭);康縣(城關鎮、望關、王壩、陽壩、豆壩、岸門口);迭部縣(電尕鎮、卡壩鄉、洛大鄉、臘子口、旺藏、尼傲);舟曲縣(城關鎮、巴藏鄉、立節鄉、憨班鄉、峰迭鄉、南峪鄉、大川鎮) |
2017年 50個城鎮 |
5.重點流域1∶5萬圖幅地質災害調查評價。
按1∶5萬標準圖幅開展流域地質災害調查評價,查明流域地形地貌、地質構造、巖土體工程特性、斜坡結構類型等孕災地質環境背景和工程地質條件;查清地質災害類型、規模、特征,綜合分析地質災害時空分布規律與成災模式,完成流域地質災害易發性和危險性區劃評價;提出流域地質災害綜合防治對策建議,為流域地質災害綜合防治提供基礎地質依據。本次規劃20幅1∶5萬圖幅流域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項目(專欄3)。
專欄3 流域1:5萬圖幅地質災害調查評價規劃表 |
||
實施流域 |
實 施 圖 幅 |
實施日期 |
白水江流域 |
尚德副、堡子壩副、臨江副、劉家坪幅、武都幅、甘泉幅、三河口幅、鬧院子幅、草河壩幅、碧口幅、官亭幅、武坪幅、沙灣幅、巴藏幅、大草坡幅、舟曲縣幅、梨坪幅、鐵壩幅、臘子口幅、小金廠幅 |
2019-2020年 20幅 |
6.地質災害調查與評價成果綜合集成。
整合集成地質災害排查、地質災害詳查、重要集鎮地質災害風險區劃等數據,更新數據庫,為指揮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提供數據支撐。
7.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年度評估。
由第三方公益性專業技術機構對年度實施的地質災害防治項目開展評估。
(二)監測預警。
在地質災害調查與勘查的基礎上,健全和完善全省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氣象預警預報、監測預警能力、監測預警示范社區工作。
1.群測群防體系建設。
規劃期內每年對規劃區86個縣市區現有威脅人口的12347處(不含50處專業監測示范點)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監測網絡布置簡易監測、報警設備,對群測群防員進行培訓,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
2.專業監測網絡建設。
(1)氣象預警預報系統建設。以區域預警為重點,升級省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系統,積極開發市州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系統;與氣象局建立短時臨近預警聯動機制及凍融期地質災害預警聯動機制;實現地質災害風險預警系統與地質災害應急平臺無縫連接。
(2)專業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對全省293處已建地質災害專業監測設備進行維護、優化、升級,完善全省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專業骨干監測網絡,健全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預報預警和信息發布機制,加強地質災害早期預警能力的建設。
(3)監測預警示范區建設。建成蘭州黃土高原(含黑方臺)、隴南山地(含舟曲縣)2個國家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范區,天水、臨夏2個省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范區。在示范區內建設4處野外觀測站;選擇50處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地質災害體實施專業監測示范;在示范區內建設60個監測預警示范社區;在蘭州—隴南國家級示范區分別建立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基地,有效發揮監測預警示范區的示范作用(專欄4、5、6)。
專欄4 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示范點規劃表 |
|||
實施市 |
分布縣(區) |
數量(個) |
實施日期 |
蘭州市 隴南市 |
城關區(6個)、紅古區(2個)、七里河區(5個)、西固區(4個)、皋蘭縣(2個)、永登縣(2個)、榆中縣(2個)、宕昌縣(6個)、禮縣(1個)、兩當縣(3個)、文縣(2個)、武都區(13個)、西和縣(2個) |
50 |
2016-2020年 |
專欄5 野外觀測站建設規劃表 |
||
野外觀測站 |
數量(個) |
實施日期 |
蘭州市野外觀測站、隴南市野外觀測站、臨夏市野外觀測站、天水市野外觀測站 |
4 |
2016-2020年 |
專欄6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范區防災減災教育基地規劃表 |
||
防災減災教育基地 |
實施內容 |
實施日期 |
甘肅省地質博物館地質災害防災減災教育基地 |
以甘肅省地質博物館為依托,建設集大型教育活動、地質災害防治示范、科學研究、科普宣傳、教育培訓等為一體的宣傳教育基地。 |
2016-2017年 |
蘭州片區地質災害防災減災 |
以隴中黃土高原地質災害為代表,建設集應急演練、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防治示范、群測群防、科學研究、科普宣傳、教育培訓等為一體的科學研究基地。 |
2017-2018年 |
隴南片區地質災害防災減災 |
以隴南山地地質災害為代表,建設集應急演練、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防治示范、群測群防、科學研究、科普宣傳、教育培訓等為一體的科學研究基地。 |
2018-2020年 |
(三)綜合治理。
對治理難度大和受地質災害威脅嚴重的分散居民點實施搬遷避讓,有重點地開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對新發生的突發性地質災害實施應急處置工程。
1.搬遷避讓工程。
結合省扶貧開發、小城鎮建設和新農村建設,對地質災害隱患直接威脅的分散居民實施有計劃搬遷避讓。優先安排危險性大、威脅人口多且工程治理投資大于搬遷避讓投入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的居民搬遷避讓。規劃“十三五”期間實施搬遷16500戶(專欄7)。
專欄7 甘肅省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規劃表 |
||
實施市(州) |
搬遷避讓人數(戶) |
實施日期 |
蘭州市(500)、白銀市(500)、天水市(7000)、定西市(1500)、平涼(2000)、慶陽(1500)、隴南市(1500)、甘南州(500)、臨夏州(1000)其他地區(500) |
16500 |
2016-2020年 |
2.治理工程。
(1)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重大損失且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 ,依據輕重緩急,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實施治理工程。“十三五”期間,計劃完成102處(其中重點防治規劃91處)特大型和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
(2)城區集中連片開發性治理。選擇蘭州城關區桃樹坪—伏龍坪滑坡群、臨夏市北山崩滑群、隴南市武都區北山崩滑流、天水北山崩滑流作為開發性工程治理,實現地質災害治理、土地開發利用和城市環境改善綜合治理效益(專欄8)。
專欄8 甘肅省地質災害綜合治理規劃表 |
|||
實施項目 |
實施市(州) |
數量(個) |
實施日期 |
工程治理 |
蘭州市(5)、隴南市(14)、天水市(9)、定西市(6)、甘南州(5)、臨夏市(6)、白銀市(2)、平涼市(2)、慶陽市(9)、酒泉市(1)、武威市(1) |
60 |
2016年 |
蘭州市(3)、隴南市(2)、天水市(1)、定西市(4)、甘南州(3)、白銀市(1)、平涼市(1)、慶陽市(1)、張掖市(1) |
17 |
2017年 |
|
蘭州市(1)、隴南市(4)、天水市(2)、定西市(2)、甘南州(2)、平涼市(1)、慶陽市(1)、張掖市(1) |
14 |
2018年 |
|
蘭州市(1)、隴南市(2)、天水市(1)、甘南州(1)、平涼市(1)、臨夏市(1) |
7 |
2019年 |
|
蘭州市(1)、隴南市(1) 天水市(1)、甘南州(1) |
4 |
2020年 |
|
城區集中連片開發性治理 |
蘭州城關區桃樹坪—伏龍坪滑坡群、臨夏市北山崩滑群、隴南市武都區北山崩滑流、天水北山崩滑流 |
4 |
2016-2020年 |
(四)應急能力。
“十三五”期間將逐步優化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機構、信息網絡系統平臺、技術裝備體系等軟硬件設施,逐步提高我省地質災害應急能力,為我省科學、高效、有序地做好重大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提供技術支撐與服務。
1.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建設。
為提高防災減災信息管理水平,建成省、市、縣三級地質災害防治數據庫,實現上下層級地質災害信息的互聯互通和動態更新。構建省級地質災害綜合減災信息平臺,促進部門聯動,實現部門間的資源共享,高效管理災害信息,動態掌握災害狀況,實現各級預警信息實時互聯、實時共享和快速發布應急事件綜合信息。
2.應急保障建設。
(1)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隊伍。根據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完善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術指導機構,進一步充實全省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庫,有效發揮專家參與預警、指揮、調查、應急、研判與評估等決策咨詢的作用;建立基層地質災害應急搶險隊伍,完善由村委會主任負責組織,以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責任人、監測人、村干部和民兵為骨干組成應急搶險小分隊,與當地國土部門建立地質災害應急聯動機制;每年組織專業應急隊伍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技術、設備使用培訓,隨時做好應急響應。
(2)應急指揮平臺建設。全面完成省級地質災害應急平臺建設,建立以市州、縣市區地質災害應急平臺為節點,與省政府、省氣象局、市國土資源局等相關應急平臺互聯互通的全省地質災害應急平臺體系,實現與省、市政府應急平臺、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平臺的互聯互通。
(3)應急裝備建設。一是應急調查監測裝備:衛星通信系統、移動通訊車、手持激光測距儀、三維激光掃描系統、電子羅盤、手持GPS、數碼攝像機、數碼照相機等裝備。二是單兵防護裝備:包括配置應急人員統一標識的春夏季服裝、戶外包、安全帽、急救包、應急口糧等(專欄9)。
專欄9 甘肅省地質災害應急能力建設規劃表 |
||
實施項目 |
實施內容 |
實施日期 |
省級應急能力建設 |
應急裝備(應急通訊監測車、遙測飛機、車載三維掃描儀、三維掃描儀、攝像機、照相機、激光測距儀、應急強光照明燈、衛星電話);應急監測設備(300套);省級地質災害應急平臺;物資儲備及培訓(800㎡) |
2016-2018年 |
市州應急能力建設 |
應急裝備(攝像機、照相機、激光測距儀、應急強光照明燈、3000瓦便攜發電機、衛星電話);市州級地質災害應急平臺 |
2016-2019年 |
縣市區應急能力建設 |
應急裝備(攝像機、照相機、激光測距儀、應急強光照明燈、3000瓦便攜發電機、衛星電話);縣區級地質災害應急平臺 |
2016-2020年 |
3.應急避險場地建設。
對不具備避險搬遷及工程治理條件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附近實施應急避險場所建設工程,在地質災害高易發區的城鎮、村社,建設609處應急避險場所,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專欄10)。
專欄10 甘肅省地質災害應急避險場所建設規劃表 |
||
實施市(州) |
數量(個) |
實施日期 |
蘭州市(82)、隴南市(97)、天水市(68)、定西市(43)、甘南州(25)、臨夏市(59)、白銀市(15)、平涼市(83)、慶陽市(68)、武威市(34)、張掖市(35) |
609 |
2016-2020年 |
4.應急演練與培訓。
各市州、縣市區要定期組織開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演練,對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在每年汛期前至少組織一次避險應急演練,確保一旦出現臨災前兆能快速有序組織群眾轉移避讓。建設地質災害應急培訓中心,定期組織人員培訓,提高專業技術人員和市州、縣市區地質災害應急從業人員能力素質,滿足應急工作需要。
每年出版、發行地質災害科普宣傳掛圖1萬張、宣傳折頁1.5萬張,發行地質災害防災避險科普宣傳音像光盤5000張,出版、發行地質災害避險自救手冊1.5萬冊;面向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點防治區居民,每年開展地質災害防災知識和避險宣傳培訓,每年1萬人次;每年在全省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簡易監測技術培訓2次、培訓人次達到5000人次,每年省級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演練1次、市州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演練1次、縣市區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演練1次。
(五)科技支撐。
1.調查評價技術研究。
繼續探索地質災害調查評價新技術、新方法,不斷完善地質災害區域評價理論和技術方法,加強對典型地質災害體形成機理研究,全面提升我省地質災害調查評價水平。
2.監測預警關鍵技術研究。
在基本建成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網絡體系的基礎上,針對不同區域、不同類型地質災害體的預警預報技術方法和指標體系研究,提高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水平。
3.防治技術方法和效應研究。
針對黃土高原區和隴南山區典型重大滑坡、泥石流災害治理工程進行實驗研究,總結經驗,創新優化防治工程方案、防治工程設計形式,進行防治工程防災效能評估,完善設計理論和技術方法(專欄11)。
專欄11 甘肅省地質災害科技支撐研究項目實施表 |
||
研究項目 |
數量(個) |
實施日期 |
地質災害應急處置關鍵技術研究;蘭州黃土高原區、隴南山地國家級監測預警示范區地質災害防治綜合研究;黃土高原區泥石流災害形成機理與防治工程研究 |
3 |
2016年 |
甘肅省地質災害綜合防治工程技術及時效性研究;地質災害監測與氣象風險預警關鍵技術研究;隴南山地大型、特大型群發性滑坡災害特征及防災減災對策研究 |
3 |
2017年 |
甘肅省地質災害防治信息化建設與應急能力保障研究 |
1 |
2018年 |
甘肅省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預警閾值研究(隴南、蘭州、隴東) |
1 |
2019年 |
(六)政策法規。
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相關部門聯動機制,創新地質災害防治投資機制,制定全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配套性法規,出臺全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實施等法規;編制全省地質災害勘查、設計、監理、施工、監測及工程竣工驗收等技術規程;重點區域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技術標準;在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測規程等方面建立一套系統的法規規章、規范規程體系,為我省地質災害防治提供保障。
五、投資估算與資金渠道
(一)投資估算。
“十三五”期間,甘肅省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總計為59.24億元。《甘肅省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方案(2014—2018》規劃經費總計為51.81億元,其中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經費2800萬元,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經費45589.1萬元,地質災害綜合治理經費442004萬元(搬遷避讓56000萬元、工程治理326004萬元、城區集中連片開發性治理60000萬元),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建設經費27735.6萬元。規劃新增經費總計7.43億元,包括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經費12560萬元,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經費23655.2萬元,地質災害綜合治理經費29700萬元(搬遷避讓10000萬元、工程治理9700萬元、應急工程治理10000元),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建設經費8375萬元(專欄12)。
1.調查評價。
地質災害調查評價規劃經費1.54億元,占總經費的2.59%,其中年度地質災害排查860萬元、年度新增地質災害隱患點核查及動態調查1500萬元、1∶5萬地質災害詳細調查1500萬元、重要城鎮地質災害調查與風險區劃4000萬元、流域1∶5萬圖幅地質災害調查評價6000萬元、地質災害調查評價成果綜合集成1000萬元、第三方年度綜合評估工作500萬元。
2.監測預警。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規劃經費6.92億元,占總經費的11.69%,其中群測群防體系建設49648.2萬元、氣象預警預報系統建設1410萬元、專業監測預警能力建設586萬元、監測預警示范區建設17600萬元(專業監測示范點建設12200萬元,野外觀測站建設600萬元,監測預警示范社區建設1800萬元,防災減災教育基地建設1500萬元,隴南、蘭州、天水、臨夏示范區基礎設施建設1500萬元)。
3.綜合治理。
地質災害綜合治理規劃經費47.17億元,占總經費的79.62%,其中搬遷避讓6.6億元、工程治理33.57億元、城區集中連片開發性治理6.00億元、“十三五”新發生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1億元。
4.應急能力。
地質災害防治應急能力規劃經費3.48億元,占總經費的5.88%,其中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建設2500萬元、應急保障建設15944.6萬元、應急避險場地建設10291萬元、應急演練與培訓6075萬元。
5.科技支撐。
地質災害科技支撐規劃經費1200萬,占總經費的0.22%。
6.政策法規。
地質災害政策法規規劃經費100萬元,占總經費的0.02%。
專欄12 甘肅省地質災害“十三五”防治規劃項目匯總及投資規劃表 |
||||||||||
序號 |
項目類型 |
2016年 (萬元) |
2017年 (萬元) |
2018年 (萬元) |
2019年 (萬元) |
2020年 (萬元) |
經費投資 (萬元) |
單項費用占總費用的比例(%) |
||
一 |
基礎調查 |
2072 |
5072 |
1072 |
3572 |
3572 |
15360 |
2.59 |
||
1 |
年度地質災害排查 |
172 |
172 |
172 |
172 |
172 |
860 |
0.15 |
||
2 |
年度新增地質災害隱患點核查及動態調查 |
300 |
300 |
300 |
300 |
300 |
1500 |
0.25 |
||
3 |
1:5萬地質災害詳細調查 |
1500 |
1500 |
0.25 |
||||||
4 |
重要城鎮地質災害勘查 |
1500 |
2500 |
4000 |
0.68 |
|||||
5 |
流域1︰5萬圖幅地質災害調查評價 |
3000 |
3000 |
6000 |
1.01 |
|||||
6 |
成果綜合集成 |
500 |
500 |
1000 |
0.17 |
|||||
7 |
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年度評估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500 |
0.08 |
||
二 |
監測預警 |
13259.6 |
14499.7 |
14399.6 |
14685.7 |
12399.6 |
69244.2 |
11.69 |
||
1 |
群測群防 |
9929.6 |
9929.7 |
9929.6 |
9929.7 |
9929.6 |
49648.2 |
8.38 |
||
2 |
監測預警建設 |
氣象風險預警系統建設 |
330 |
270 |
270 |
270 |
270 |
0.24 |
0.13 |
|
專業監測預警能力建設 |
200 |
200 |
186 |
0.10 |
0.06 |
|||||
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示范點 |
2000 |
3000 |
3000 |
3000 |
1200 |
2.06 |
1.60 |
|||
地質災害野外觀測站 |
100 |
200 |
100 |
100 |
100 |
0.10 |
0.35 |
|||
監測預警示范社區 |
300 |
300 |
300 |
600 |
300 |
0.30 |
0.17 |
|||
防災減災教育基地 |
300 |
300 |
300 |
300 |
300 |
0.25 |
0.14 |
|||
監測預警示范社區基礎建設 |
300 |
300 |
300 |
300 |
300 |
0.25 |
0.17 |
|||
三 |
綜合治理 |
158007 |
146537 |
123460 |
22500 |
21200 |
471704 |
79.62 |
||
1 |
搬遷避讓工程 |
20000 |
20000 |
16000 |
5000 |
5000 |
66000 |
11.14 |
||
2 |
治理 |
綜合治理 |
126007 |
114537 |
85460 |
5500 |
4200 |
56.67 |
72.00 |
|
城區集中連片開發性治理 |
10000 |
10000 |
20000 |
10000 |
10000 |
10.13 |
8.66 |
|||
應急治理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1.69 |
0.95 |
|||
四 |
應急能力 |
5715 |
6715 |
6715 |
8715 |
6950.6 |
34810.6 |
5.88 |
||
1 |
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建設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2500 |
0.42 |
||
2 |
應急保障建設 |
3000 |
3000 |
3000 |
4000 |
2944.6 |
15944.6 |
2.69 |
||
3 |
地質災害應急避險場所建設 |
1000 |
2000 |
2000 |
3000 |
2291 |
10291 |
1.74 |
||
4 |
應急演練與培訓 |
1215 |
1215 |
1215 |
1215 |
1215 |
6075 |
1.03 |
||
五 |
科技支撐 |
500 |
400 |
200 |
50 |
50 |
1200 |
0.20 |
||
六 |
法規建設 |
20 |
20 |
20 |
20 |
20 |
100 |
0.02 |
||
合 計 |
179573.6 |
173243.7 |
145866.6 |
49542.7 |
44192.2 |
592418.8 |
100 |
(二)資金渠道。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因自然因素引發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在劃分財權、事權的基礎上,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預算。重大地質災害防治費用主要通過申請中央財政支持,省財政配套;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地質災害搬遷、科技支撐費用、政策法規建設費、專業監測儀器購置費、應急避難場所、群測群防等費用納入各級地方財政預算。因工程建設等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防治資金由責任單位承擔。
預計“十三五”時期,我省地質災害防治經費5924億元中,其中申請中央財政支持約36億元,占總投資估算的60%左右,其他由省財政及各級政府財政和其他渠道投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地質災害防治組織和責任體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工作職責,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能,會同相關責任部門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動態監測、應急處置、綜合治理等工作,實行突發地質災害的防治聯動。
(二)加大資金投入。
省、市、縣三級政府應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能力、科技支撐和政策法規等費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鼓勵社會資金等對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的投入,實施地質災害開發性治理,建立多種靈活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資金融資渠道,出臺優惠和鼓勵性政策,逐步形成地質災害防治經費投入的良性機制。
(三)強化科技支撐。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科學研究,增強地質災害綜合防治能力。提高地質災害的綜合勘查、評價和評估、監測預警水平,提升災害信息采集技術,創新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形式和設計技術方法,充分發揮科研單位與院校的技術力量,實行“產、學、研”相結合,切實解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技術問題。
(四)完善制度和標準。
制定完善的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制度體系。研究修訂和編制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危險性評估與風險區劃、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技術要求和規范規程,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地質災害防治法規、規程體系。
(五)完善防治規劃體系。
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相關部門,依據本轄區地質災害現狀和上一級規劃,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地質災害調查、監測、評價、勘查、治理等工作,應當以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為依據。
(六)加強宣傳教育。
加強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提高政府、部門、單位和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使地質災害防治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各市州、縣市區以及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鄉鎮應加強地質災害防災知識培訓和演練,全面提高地質災害易發區人民群眾自防自救能力。
(七)實施獎懲制度。
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嘉獎,對引發地質災害以及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八)加強項目實施管理。
建立健全重大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管理制度體系,加強規劃、可行性研究、勘查、設計的審查和審批管理,完善項目招投標、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等過程管理的系列標準,實現項目的科學化、規范化管理。
七、附 則
本《規劃》由《甘肅省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文本、附圖組成,附圖與規劃文本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