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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2017〕126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7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甘肅省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
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57號)精神,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提升行政效能,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以“為促進就業創業降門檻、為各類市場主體減負擔、為激發有效投資拓空間、為公平營商創條件、為群眾辦事生活增便利”為工作目標,以破解當前我省“放管服”改革進程中存在的重難點問題為著力點,采取有效措施,創新體制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督導落實,營造重商親商安商護商、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努力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增添新的動能和活力。
二、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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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接落實國務院取消下放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牽頭單位:省審改辦。
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完成時限:按照國務院部署要求同步推進。
2.對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工作進行一次“回頭看”,研究解決市縣“接不住”、“管不好”等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措施。
牽頭單位:省審改辦。
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8月底前。
3.建立完善行政審批事項“預下放”制度,督促下放行政審批權限的部門加強培訓指導、業務對接和有關保障措施,幫助基層強化承接能力建設。
牽頭單位:省審改辦。
責任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8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4.提高放權的“協同性”,省級部門下放跨部門、跨領域審批事項時,同步提出下放行政審批事項關聯的各審批環節意見,實現整個審批鏈同步下放。
牽頭單位:省審改辦。
責任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5.全面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研究制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管理制度,加強中介服務監管。
責任單位:省審改辦。
配合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6.推行清單化管理,繼續規范和完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政府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便民服務事項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中介服務事項清單、負面清單、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等,及時在甘肅政務服務網、各級政府網站和相關部門網站公開發布,并實行動態管理。
牽頭單位:省審改辦、省政府辦公廳。
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9月底前。
7.加快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工作,對列入權責清單的行政許可事項按照統一標準,實行統一編碼管理,實現省市縣三級“同一事項、同一名稱、同一標準、同一編碼”,促進行政審批規范化運行。
牽頭單位:省審改辦、省質監局。
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ǘ┨嵘顿Y項目審批效率。
8.著眼優化審批流程、簡化審批時限和環節、加快項目審批進程,建立并聯審批工作機制和操作流程??偨Y推廣“區域評估”“多規合一”“多圖聯審”“多評合一”“聯合驗收”等做法,完善與并聯審批工作機制相適應的配套規則。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省工信委、省公安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環保廳、省林業廳、省國家安全廳、省宗教局、省人防辦、省文物局、省安監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等具有審批、核準權限及涉及項目審批事項的有關部門。
配合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7年10月底前。
9.對審批進度慢、卡點較多的重大項目審批情況建立臺賬,定期銷號辦結。在推行并聯審批的基礎上,適時提出需聯審聯批的重大投資項目的工作建議,按照“超常規不超程序、開辟綠色通道”原則,對事關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農林水利、交通、能源、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社會事業、商貿物流等重大項目進行聯審聯批。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辦公廳。
責任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根據項目審批進度推進。
10.完善暢通網上并聯審批通道,實現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與省政府政務大廳行政審批系統、部門相關業務系統、甘肅政務服務網對接,實現投資項目線上審批“一次登錄、全網通辦、全流程監督”。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
配合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10月底前。
11.在省政府政務大廳設立重大項目并聯審批綜合窗口,實行“一窗受理、一站服務”模式。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辦公廳。
配合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10月底前。
(三)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2.實現“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對工商登記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各種涉企證照事項,能整合的整合、能簡化的簡化。
責任單位:省工商局。
配合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9月底前。
13.編制公布《甘肅省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落實“雙告知一承諾”制度。
牽頭單位:省工商局。
責任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14.推行企業、個體工商戶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推進落實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電子營業照。
牽頭單位:省工商局。
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7年10月底前。
15.修訂完善有利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住所登記制度。
責任單位:省工商局、蘭州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四)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16.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進一步完善各級政府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市場主體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和抽查工作細則,確保省市縣三級實現雙隨機監管全覆蓋。及時公開企業違法違規信息和檢查執法結果,接受群眾監督。
牽頭單位:省工商局。
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17.推進市縣兩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逐步實現“多帽合一”,建立健全跨地區跨部門執法聯動協作機制,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問題。
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
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18.進一步完善省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實現平臺與各地各部門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經營異常名錄、失信企業黑名單等制度,做好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和公示、社會披露工作,努力營造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社會信用環境。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人行蘭州中心支行。
配合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19.積極探索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包容審慎監管,對于看得準的、有發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適當的監管模式;一時看不準的,要密切關注,為新興生產力打開更大空間。
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職能部門。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0.堅決整治、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等領域損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制售假冒偽劣、價格欺詐、虛假廣告、電信詐騙、侵犯知識產權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金融領域違規授信、非法網絡借貸、內幕交易,以及環保領域偷排偷放、監測數據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單位:省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1.大力提升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用事業服務質量和效果,加強對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公用事業單位及銀行等服務機構的監管,引入社會評價,促進其提高服務水平,及時督促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加快推進公用事業領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壟斷,鼓勵社會資本進入,以競爭推動服務質量提升。
責任單位:省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五)創新優化服務。
22.開展“減證便民”專項行動,清理各種證明和手續,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能通過個人現有證明來證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一律取消,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一律取消,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對必要的證明要加強互認共享,減少不必要的重復舉證。
牽頭單位:省審改辦。
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23.推進省政府政務大廳“一窗受理”模式改革,按照部門業務分類設置綜合窗口,窗口人員按辦理清單受理,推行標準化作業,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最大便利。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編辦。
責任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24.全面梳理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不動產交易登記、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生育服務、醫療衛生、公共安全等事項,編制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整合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構建統一身份認證、全程網上辦理、結果郵寄到家的“一網式”便民服務模式。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5.建立完善企業和群眾評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機制,對全省“放管服”改革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調查,主動對標先進評價標準,把企業申請開辦時間壓縮了多少、投資項目審批提速了多少、產品質量提升了多少、群眾辦事方便了多少作為重要衡量標準。
牽頭單位:省政府研究室。
配合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9月底前。
(六)打破“信息孤島”,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26.建設完善全省政府系統統一的電子政務網絡平臺、電子政務云平臺、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臺等基礎設施建設。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推進電子政務集約化建設,為跨層級、跨部門、跨區域、跨平臺、跨行業的政務協同、信息共享和數據開放提供支撐。省政府各部門原則上不再新建機房和購買服務器。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
配合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27.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39號)要求,制定《甘肅省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和《甘肅省省級政府部門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建立完善全省政府系統政務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共用的相關工作機制,大力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孤島”。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
配合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28.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國辦函〔2016〕108號)要求,依托甘肅政務服務網,統籌推進全省統一、規范、多級聯動的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配合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29.對已出臺與“放管服”改革相關的規章、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制定電子證照、電子簽章等方面的規章或規范性文件,為推行“網上預審”、“原件核驗”和“全程網辦”等提供政策制度保障。
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法制辦,省政府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成立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領導小組,加強對全省“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例會制度,原則上每月由常務副省長主持召開一次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進會,協調解決改革推進中遇到的問題,并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每季度由省長主持召開一次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落實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建立相應的領導工作機制,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層層壓實責任,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驗收,確保改革措施落地見效。
(二)加強協作配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牽涉面廣、工作量大,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實;要增強大局意識,加強溝通協調,密切協作配合,形成推動改革的合力,保證改革順利推進。
(三)加強督促檢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通過自查自糾、第三方評估、群眾監督等途徑加強督促檢查,對督查發現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要通報表揚、給予激勵,對發現的問題要列出整改清單,堅決整改,對敷衍塞責、延誤改革、整改不力的要嚴肅問責,對工作不落實的要公開曝光。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現代信息傳播手段,持續開展形式多樣的“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宣傳和解讀活動,及時了解社情民意,擴大社會知曉度,努力形成全社會關注、參與和支持改革發展的濃厚氛圍。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施方案,細化實化工作目標、任務和進度安排,靠實工作責任,認真抓好落實。2017年8月份將實施方案報省政府辦公廳備案;12月10日前將貫徹落實情況報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