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1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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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經國務院批復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印發《西部大開發“十二五”規劃》(發改西部〔2012〕340號),明確提出把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放在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優先位置。按照國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結合西部大開發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我委組織編制了甘肅省貫徹落實規劃的實施意見,在征求省直有關部門、各市州意見和專家論證的基礎上,多次修改完善后上報省政府。2012年6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甘肅省貫徹西部大開發“十二五”規劃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2〕152號,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總結了我省西部大開發取得的重大成就,分析了“十二五”面臨的戰略機遇,提出了我省實施西部大開發“十二五”規劃的原則、目標和重點。《實施意見》共11部分,主要包括總體要求、9項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等內容,并以專欄形式細化了發展目標和重點工程。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十二五”時期,我省貫徹落實西部大開發規劃,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突出科學發展、轉型跨越、民族團結、富民興隴的目標,以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著力提升發展保障能力;以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為前提,著力構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以特色優勢產業發展為支撐,著力增強自我發展能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目的,著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以改革開放為動力,著力增強經濟發展后勁,爭取在建設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基地、有色冶金新材料基地和特色農產品生產與加工基地,創建國家級循環經濟發展示范區、生態文明示范區、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以及華夏文明保護傳承和利用示范區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推動全省經濟轉型跨越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發展、民族共同繁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