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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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金控融資擔保集團擔保業務系統升級改造項目
單一來源公示
一、采購人: 甘肅金控融資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項目名稱:甘肅金控融資擔保集團擔保業務系統升級改造項目
三、采購預算金額:87.60萬元
四、擬采購項目的說明:
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求,為了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加強對現有階段項目的風險管控;以及代償項目的及時跟進處理;再擔保部門數據線上提取。進行業務系統升級改造需求收集,根據各部門需求主要有合同審批流程實現線上審批,從而替換線下紙質文件審批。加強保后工作,對風險進行實時的把控,進而做出及時、有效的分析。追償流程的開發與制作,追償信息進行線上填報,省去線下手工繁瑣。再擔保業務與國擔系統的對接,實現新增業務和解除業務從系統導出,直接導入至國擔系統內,人工報送成本。再擔保業務追償補償以及追償分配流程,細化追償后續工作。國擔總對總業務需求深度定制,確保業務順利開展。
五、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
1.延續性:本次升級范圍中集團合規風控部、保后管理部、資產保全部、信息部、再擔保部等部門,對流程變更、統計臺帳變更、系統交互等均提出改動需求,由于本次升級需求均是在原有系統的基礎上進行系統升級改造,為保證與原有采購項目數據庫設計、平臺架構設計、數據傳輸交換標準、數據統計口徑、系統安全等方面一致性,需要繼續從原軟件供應商進行采購。
2.唯一性:本次采購涉及對原系統流程模塊、業務處理條件、統計輸出、各部門工作職責、再擔保業務數據報送等方面進行了較大調整,如果選擇其他的開發商進行服務與升級,要滿足本次升級改造的要求,必然要對原系統以及集團各項業務有一個相當長的時間熟悉過程,在時間上會增加升級開發的進度,也會存在系統數據遷移風險,進而影響到集團和市州公司擔保業務系統的正常使用;因此需要繼續從原軟件供應商進行采購。
3.連續性、準確性、安全性:為有效保證信息數據實時連接,便于數據統計利用,同時保證數據的連續性、準確性,使數據能被安全有效地利用,實現本次采購的升級改造內容與原有軟件系統無縫銜接,同時為確保業務數據的安全,需要繼續從原軟件供應商進行采購。
4. 甘肅金控融資擔保集團擔保業務系統是由深圳市元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統一開發部署。對于集團及市州公司各項業務、現有擔保業務系統功能以及數據庫各類結構等十分熟悉。
綜述所示,符合單一來源的原因如下:
1. 甘肅金控融資擔保集團擔保業務系統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重復性;
2.考慮到甘肅金控融資擔保集團擔保業務系統的復雜程度,同時要確保當前系統不可中斷,由原軟件開發商實施,有利于保持系統的延續性、唯一性,同時也保障了服務的連續性、準確性、安全性及業務的連續性、準確性、安全性。
因此,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該項目。
六、擬定的唯一供應商:深圳市元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七、論證專家聯系方式及論證意見:
專家一、姓名:邱劍 工作單位:蘭州日報社 職稱:高工 電話:13919959131
專家二、姓名:李恒杰 工作單位:蘭州文理學院 職稱:教授 電話:13519315275
專家三、姓名:邱軍 工作單位:甘肅省市場監督局 職稱:高工 電話:13309481989
邱劍:本次升級需求是在原有系統的基礎上進行系統升級改造,需要保證與原有采購項目數據庫設計、平臺架構設計、數據傳輸交換標準、數據統計口徑、系統安全等方面一致性;本次采購涉及對原系統流程模塊、業務處理條件、統計輸出、各部門工作職責、再擔保業務數據報送等方面進行較大調整,如果選擇其他的開發商進行服務與升級,必然要對原系統以及集團各項業務有相當長時間的熟悉過程,會增加升級開發的進度,也會存在系統數據遷移風險,進而影響到集團和市州公司擔保業務管理系統的正常使用;甘肅金控擔保集團擔保業務管理系統是由深圳市元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2018年統一開發部署。對于集團公司各項業務、現有擔保業務管理系統功能以及數據庫各類結構等十分熟悉。目前,只有原系統開發商能提供該項目的開發服務,已在實事上具備了供應商的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第一種情形,即:“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之情形。 因此,該項目必須采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并由原系統開發商深圳市元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
李恒杰:由于甘肅金控融資擔保集團擔保業務系統升級改造項目是在原有系統的基礎上進行系統升級改造,為保證與原有采購項目數據庫設計、平臺架構設計、數據傳輸交換標準、數據統計口徑、系統安全等方面一致性,需要繼續從原軟件供應商進行采購。由于該項目涉及對原系統進行了較大調整,如果選擇其他的開發商進行服務與升級,要滿足本次升級改造的要求,必然要對原系統以及集團各項業務有一個相當長的時間熟悉過程,在時間上會增加升級開發的進度,也會存在系統數據遷移風險;同時為保證數據的連續性、準確性,使數據能被安全有效地利用,實現本次采購的升級改造內容與原有軟件系統無縫銜接,也會存在業務數據的安全風險。因此需要繼續從原軟件供應商進行采購。甘肅金控擔保集團擔保業務系統是由深圳市元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2018年統一開發部署。兩年多來,該公司信譽良好,系統運行正常。綜上所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本次采購軟件的供應商須為深圳市元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邱軍:該項目升級改造的需求范圍是集團合規風控部、保后管理部、資產保全部、信息部、再擔保部等部門,在原系統的基礎上,對流程變更、統計臺帳變更、系統交互等均提出改動需求,為達成項目升級改造目標,確保在系統改造過程中擔保業務持續進行,該項目必須在數據庫、平臺架構、數據交換、數據統計、系統安全等,與原系統保持設計的一致性、服務的連續性、理解的準確性,目前,只有原系統開發商能提供該項目的開發服務,已在實事上具備了供應商的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第一種情形,即:“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之情形。 因此,該項目必須采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并由原系統開發商深圳市元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
八、項目聯系方式:
采購聯系人:馮辰維震
聯系電話:0931-2909715
地 址:蘭州市城關區飛雁街118號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