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我省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有關情況的通報
- 時間:201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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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05年第36號令)以來,共認定了四批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其中我省有6家招標代理機構先后獲得了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相應資質:
甲級資格2家:甘肅省招標中心、中海建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乙級資格2家:甘肅機械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甘肅電力工程技術公司;
預備級資格2家:甘肅金沙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甘肅科源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的規定,中央投資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含國債)、專項建設基金、國家主權外債資金和其他中央財政性投資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采用委托招標方式的中央投資項目,沒有委托具備相應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的,中標結果無效。
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同時規定,甲級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可從事所有中央投資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乙級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只能從事總投資2億元人民幣及以下的中央投資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獲得預備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只能從事總投資1億元人民幣及以下的中央投資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
特此通報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