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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省環保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環境保護部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以環境保護為手段優化經濟社會發展,以污染減排為抓手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緊緊圍繞省政府確定的環保目標任務,狠抓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環境執法、環境安全、環保能力建設等工作落實,全省環境質量穩定改善。
一、2009年工作情況
(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現“三個歷史性轉變”為目標,積極探索環保新路子
1、探索環境保護新路子取得進展。各地、各部門嚴格落實省委陸浩書記關于“環境保護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抓手”的批示,按照徐守盛省長“正確處理顯績與潛績的關系,努力促進發展方式轉變”的要求,形成了具有甘肅特色的“以環境保護為手段優化經濟社會發展,以污染減排為抓手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整體工作思路,為環保工作立足甘肅省情,推進區域發展戰略實施指明了方向。
2、制定了保障科學發展的環境保護新《機制》。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建立甘肅科學發展十大機制的安排部署,報請出臺了《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約束激勵機制的意見》,成為全國第一個由省委、省政府制定的環保機制創新文件。
3、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取得新成效。一是建立了科學的環評審批服務體系,出臺了做好環保審批支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工作方案,完善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級審批規定。二是進一步加大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和環保后督察。對靖遠第二發電有限公司等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和限期整改,對省級審批項目中裝備水平低、環境污染較重、不符合審批條件的項目作出了不予審批的決定。三是積極爭取我省發展的優惠政策和項目。
(二)以污染減排為中心,以落實責任書為抓手,著力改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質量
1、污染減排進展順利。經環保部核定,我省2009年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16.82萬噸,比2008年下降1.33%,比2005下降7.57%。二氧化硫排放量為50.03萬噸,比2008年下降0.24%,比2005年下降11.14%。我省已連續4年實現主要污染物的雙下降,化學需氧量“十一五”減排任務已完成98.36%,二氧化硫“十一五”減排任務已提前完成。
2、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不斷深化。將環保目標責任書內容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做到措施到位、責任到位、目標到位,形成了“上下聯動、部門配合、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同時,強化日常管理和考評,實行月調度、季通報、年考評制度。
3、重點流域區域環境質量穩定改善。積極推進實施《黃河中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順利通過了國家的年度考核。跨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進展,簽署了《十一省(區)環保廳(局)共同應對區域環境污染及突發事件框架協議》,并與陜西省、寧夏自治區建立了涇河、渭河、葫蘆河水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全省監測的26條河流(段)中,有17條河段按功能區達標。黃河甘肅段水質已改善為Ⅲ類水質,實現了全河段按功能區穩定達標。進一步強化了大氣污染防治,通過實施集中供熱、清潔能源改造、火電廠脫硫等措施,促進了城市環境質量的改善,全省14個城市中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的10個,比上年增加1個。4個二氧化硫控制區城市二氧化硫污染較上年有所減輕,蘭州、白銀、張掖二氧化硫年均值達到二級標準,金昌市二氧化硫年均濃度達到三級標準。
(三)以環保“專項行動”為手段,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得到保障
1、現場執法力度不斷加大。集中對國控重點污染源、重點減排項目、突出環境問題和環境信訪案件等進行了督查督辦。開展了污染隱患排查,重點對飲用水源地、鋼鐵、涉砷行業、重金屬污染企業進行專項檢查,有效預防了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全省共出動環境執法人員4.5萬人次,立案查處違法企業117家,對72家環境問題突出的企業進行了掛牌督辦。
2、農村環境保護穩步推進。積極開展環境優美鄉鎮和國家級生態村創建活動,平涼市“國家級生態示范區”通過環保部考核驗收。認真做好農村環保“以獎促治”項目申報和實施工作, 2009年爭取國家專項資金2770萬元用于32個村鎮環境整治。大力開展自然保護區晉升工作,敦煌陽關、洮河省級自然保護區已經國務院批準升級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3、核與輻射環境監管不斷加強。省放射性廢物庫擴建工程竣工并通過國家驗收,新增5個省級重點核設施預警監測系統,建立了蘭州市重點核設施監測系統數據傳輸中心。完善全省輻射環境國控點,完成重點單位的監督性現場監測和采樣工作。全年共受理電磁輻射污染投訴124起,收貯廢放射源142枚,全部得到妥善處理。
4、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現狀調查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已完成省級7603家工業源、23082家生活源和58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的數據匯總分析和審核工作,我省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已通過國家正式驗收。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進展順利,各市州土壤樣品化驗分析工作已全部結束,數據錄入、匯總工作已完成。
(四)以機構改革為龍頭,以自身能力建設為支撐,環保隊伍建設不斷加強
1、機構改革取得新進展。2009年3月,省委省政府在關于《甘肅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中,決定組建省環境保護廳,掛省核安全局牌子,列入省政府組成部門。
2、環保投入和能力建設水平得到提高。2009年,共落實中央和省級財政專項資金3.1億元,重點用于污染減排項目、災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縣級環境監測標準化建設、黃河流域縣區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等方面。同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我省飲用水源地地表水水質全分析能力建設,在資金和人員編制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目前,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已具備109項的分析能力。全省已建成省級和13個市(州)級環境監控中心,并通過環保部組織的驗收檢查,實現了省市聯網運行,開展了在線自動監控儀器比對監測和驗收工作。省環境監察局標準化建設已達到西部地區一級標準,13個市州環境監察支隊通過西部地區二級標準驗收,14個縣區環境監察大隊通過西部地區三級標準驗收。省環境應急指揮中心項目進入設備招投標階段。
3、環境科技監測基礎工作得到加強。制定了全省環境質量控制的相關規定,出臺了《甘肅省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三年行動計劃(2009-2011年)》,完成了 “甘肅省環境科技進步獎” 年度評選活動。
二、2010年工作任務
2010年,全省環保工作目標是:全面履行環境保護統籌協調、宏觀調控、執法監督和公共服務的基本職能,促進“一個轉變”(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完成“兩大任務”(污染減排和“十二五”規劃編制)、實現“三個確保”(飲用水源安全、重點流域水功能區達標、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突出“四個重點”(重點城市大氣污染防治、黃河甘肅段水污染防治、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重金屬污染防治),夯實“五項基礎”(三大體系建設、機構改革及能力建設、環境日常監管、環境科技與信息化、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做出貢獻。
(一)堅持以環境保護為手段,優化和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方式轉變
認真貫徹中央領導關于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好《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約束激勵機制的意見》,大力推進經濟社會發展與環保綜合決策等九大機制的建立,進一步完善和強化我省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的措施。一是以《甘肅省循環經濟總體規劃》為指導,積極制定和完善環保部門推進循環經濟的具體政策措施,推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方式轉變。二是進一步加強省政府環保目標責任書管理和量化考核,堅持 “月調度、季考核、年終綜合評價”制度,不斷強化政府環保責任。三是認真貫徹落實《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做好重點項目的前置服務與環境管理工作,促進產業布局合理有序和資源環境優化配置。
(二)千方百計采取各種措施,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減排任務
進一步加大污染減排工作力度,確保國家與我省簽訂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順利實現。一是落實2010年全省污染減排年度計劃,加大現有城鎮污水處理管網改造和建設資金投入力度,重點做好蘭州市城區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工程建設。二是繼續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加大環境執法力度,防止已關停的造紙、淀粉、電石、鐵合金等企業死灰復燃,全面完成淘汰小火電機組任務。三是嚴格按照《燃煤發電廠脫硫設施運行監督管理辦法》和《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辦法》,加大對已投運的污水處理廠及燃煤電廠脫硫設施的現場檢查力度,確保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持續穩定發揮減排效益。
(三)著力解決重金屬污染、飲用水源地保護等突出問題,確保環境安全
一是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做好《甘肅省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和項目申報工作,爭取中央專項資金,并借助其導向作用,帶動重金屬企業開展污染治理工作。
二是全力確保飲用水源地和重點流域水環境安全。全面完成各市州及所轄縣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和調整工作,開展蘭州、金昌市地表水飲用水源環境狀況評估,不斷加強各市州飲用水源地的水質監測。
三是強化監管,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加強放化實驗室能力建設,增設國控點點位,進一步完善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加快全省放射源和電磁輻射數據庫建設,強化對核技術利用點位的監管力度,建立放射源的在線監測系統,完善放射源數據庫動態管理,將已有伴生礦的環境監管納入日常管理。
四是加強環境應急隊伍和能力建設,不斷提高環境應急能力。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制定實施《甘肅省環境應急工作實施意見》,完善環境應急管理體制機制,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環境應急演練,妥善處理各類突發環境事件。加快省環境應急指揮中心建設進度,建立健全環境應急“物資庫、專家庫和技術庫”,推動環境應急工作的程序化和制度化。
五是狠抓現場環境執法,防范污染隱患。加大重點流域區域、重點行業環境監管,從源頭預防和消除各類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繼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著力解決影響可持續發展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大力開展全省環境風險源專項檢查工作,掌握環境敏感區域周邊環境風險源狀況,為環境安全管理提供依據。
(四)加強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促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一是不斷深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繼續做好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大力推廣應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加大電廠脫硫脫硝、化工企業布局調整、提高機動車進城標準等方面工作力度,力爭用一段時間使蘭州的空氣質量有較大改善。不斷加大二氧化硫控制區污染防治力度,加快燃煤電廠脫硫重點項目和重點污染企業二氧化硫治理工程進度,力爭蘭州、白銀、金昌和張掖城市空氣質量得到進一步改善。
二是扎實做好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黃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06-2010年)》,督促按期建成我省有關工程項目,順利通過2010年國家考核奠定基礎。進一步完善黃河、涇河和葫蘆河等跨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機制,保證黃河和渭河出省斷面水質達到地表水功能區標準要求。繼續做好涇河、渭河和石羊河等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開展跨界地表水斷面的抽測及質控監督監測,確保全省水環境質量得到持續改善。
三是全面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啟動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的編制工作,推進廢物資源化和減量化,督促完成省級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和13個市州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程建設工作。
(五)以獎促治,全面推進農村環境保護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農村環境保護暨生態建設示范工作現場會精神,大力推進村鎮環境綜合整治。一是認真落實國家“以獎促治”政策,編制完成《農村環境保護規劃》,推進村莊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實施工作。二是實行“以獎代補”,深化農村生態示范創建活動。三是強化自然保護區內資源開發項目和淀粉類、麥芽類加工企業專項整治工作,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四是做好隴南市、天水市、張掖市三市農村環境監測試點工作。
(六)開展污染源普查數據更新工作,啟動“十二五”環保規劃編制工作
全面開展污染源普查數據更新工作,為“十二五”污染減排基數的確定創造條件。以建立健全“環境決策體系、環境治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三大體系為重點,以初步實現“全省工業污染得到總體控制,城市和農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初步得到遏制,城鄉人居環境狀況明顯改善,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為總體目標,形成我省“十二五”環保規劃基本思路和框架。
(頡喜東 陳靜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