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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省環保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環保部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發展大局和環保中心任務,堅持“以環境保護為手段優化經濟社會發展,以污染減排為抓手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整體環保工作思路,全力推進污染減排,努力改善環境質量,切實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大力爭取國家政策支持,及時開展特大自然災害環境應急工作,全面實現了年初制定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有力促進了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2010年工作情況
(一)突出工作重點,全面完成污染減排任務。強化“十一五”減排收尾工作,省政府相繼印發了一系列污染減排工作文件,組織召開了全省污染減排工作調度會議,對重點項目實行了預警警示。落實目標任務,將污染減排重點工作列入省政府與各市州簽訂的環保工作目標責任書予以保障,堅持月調度、季督查,并由省政府辦公廳通報進展情況。部門聯動做好污染減排工作,會同省監察廳對存在突出環境問題的7家污水處理廠實施了省級掛牌督辦;會同甘肅電監辦等部門每月對全省已脫硫火電企業分機組脫硫設施投運率及綜合脫硫效率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作為脫硫電價核撥和火電企業發電調度的重要依據。強化過程監管,督促重點減排項目加快建設進度,全省已建成脫硫設施的現役燃煤機組和新建機組1293.6萬千瓦,占總裝機容量90.1%,居全國領先水平。對各市州“三大體系”建設進展情況和污染減排預警項目整改情況進行督查,率先在西北地區啟動并完成火電企業脫硫設施旁路煙氣擋板鉛封工作。各市州也把污染減排作為調整當地經濟結構的重要抓手,全力推進“三大減排”措施,污染減排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經環保部核定,全省2010年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6.76萬噸,比2009年下降0.36%,比2005年下降8.05%;二氧化硫排放量55.18萬噸,比2009年上升10.29%,比2005年下降1.99%,全面完成了我省“十一五”污染減排任務。
(二)優化經濟發展,加快經濟結構調整。
全力推進全省經濟良性發展。建立健全科學的環評審批服務體系,完善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級審批規定,制定了甘肅省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竣工環保驗收管理規程。主動做好服務,開通重大項目審批“快車道”,加大重點項目協調推進力度。2010年,全省各級環保部門共審批建設項目3000多個,總投資約900億元。
大力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加大規劃環評力度,對全省36個省級和省級以上開發區和城鎮總體規劃及供熱、給排水、交通、供電等專項規劃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促進產業布局合理有序和資源環境優化配置。在電解鋁行業實施大型預焙槽電解鋁技改工程,在水泥行業通過大力支持新型干法水泥生產工藝,置換落后的機立窯生產線,降低了能耗水平,減少了污染物排放,做到了“增產減污”。加強了馬鈴薯、麥芽等行業的環境管理工作,對全省單純擴大產能的低水平馬鈴薯、麥芽、草食畜加工、中藥材等行業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暫緩審批,對全省1萬噸以下淀粉生產線予以關停。
(三)加強污染防治,不斷改善重點流域區域環境質量。加強大氣污染防治。通過實施集中供熱、清潔能源改造、火電企業脫硫、加強環境監管等綜合措施,重點城市空氣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全省14個城市中,有10個城市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占到了71%;4個國家兩控區城市二氧化硫污染有所減輕,蘭州、白銀、張掖二氧化硫年均值達到二級標準,金昌市二氧化硫年均濃度達到三級標準。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推進實施《黃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06-2010年)》,加強飲用水源環境保護,組織實施了全省環保重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全因子評估,14個市州、72個縣區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完成了劃分與調整。黃河蘭州段、白銀段水質逐步改善,黃河甘肅段水質穩定達到功能區要求。全省監測的26條河流(段)中,有17條河段按功能區達標,占監測河流(段)總數的65%。
(四)強化環境監管,確保環境安全。
環境監管和監測能力不斷增強。全省已建成省級和13個市(州)級環境監控中心,實現了省市聯網運行。安裝在線監控系統230臺(套),對102家企業實施了監控;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已具備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109項全分析能力。
核與輻射環境監管力度不斷加大。對中核四零四有限公司、中核蘭州鈾濃縮有限公司、中低放固體廢物西北處置場等單位核設施以及9家一類放射源使用單位進行了監督性檢查和監測,對重點市州已取締、關閉、淘汰、破產、倒閉單位的放射源進行了專項檢查,開展了伴生放射性礦的環境管理,加大了對超高壓線路等電磁輻射設施的執法檢查,核與輻射群眾信訪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環保專項行動深入開展。督促各地對環境違法問題進行整改,責成蘭州市依法取締一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采砂點,督促安定區污水處理廠、大唐甘谷發電廠等14家企業限期整改存在的環境問題。及時查處了國家和省政府領導批示的安多水泥廠、臨夏州東鄉縣硅鐵企業、方大碳素集團、榆中縣高崖水泥廠等污染問題。2010年,全省共出動執法人員33698人次,檢查企業11369家次,立案查處165件,結案165件,嚴肅查處了環境違法行為,保障了人民群眾環境權益。
(五)積極爭取國家支持,推動重點項目落實。把加快項目建設作為推進環保工作的重點來抓,認真研究提出一批關系全省環保發展全局、有效改善環境質量的重大項目,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政策支持。按照實施一批、申報一批、謀劃一批的原則,全年落實了中央和省級污染減排、重金屬污染防治、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縣級環境監察監測標準化建設、基層環境監測和執法基礎能力建設、舟曲災后應急設備補助等項目專項資金5.3億元,對2011年重點項目中央資金申報工作做出了安排,并預計儲備“十二五”重點項目2217項,規劃投資2311億元。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甘肅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后,在第一時間赴環保部就出臺支持我省環境保護工作的有關政策進行匯報,并于<?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2月6日由環保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甘肅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該意見支持力度大、含金量高、操作性強,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
(六)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有效應對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災害發生后,我廳立即啟動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實施24小時領導帶班值守制度,廳領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全面開展應急監測和環境隱患排查,及時向省搶險救災指揮部和環保部上報70多期環境監測快報、7000余個監測數據,對迭部縣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情況、兩河口企業受災情況和14家采礦、水電等企業環境安全進行了多次排查。以書面形式向省應急指揮部提交了一系列建議,為統籌解決災后環境問題提供了依據。積極籌措資金、物資支援災區搶險救災,支出搶險救災資金67萬元。在重大災難面前,做到了“快響應、快報告、快處置”,有效防止次生環境災害的發生。
(七)加大資金投入,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逐步深化。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爭取國家支持自然保護區能力建設資金545萬元。開展了轄區內自然保護區建設及資源開發項目環保專項執法檢查。組織編制了《甘肅省生物多樣性調查與評價報告》。完成了安西、敦煌陽關兩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交接工作。大力開展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各地著力推進“清潔水源、清潔能源、清潔田園、清潔家園”的環境友好型農村生產生活方式,開展“三同步”的農村環境保障制度建設,健全“三統籌”的農村環境保護機制,“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政策措施得到深入落實。2010年爭取到中央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25個,資金2110萬元。全省已建成國家級生態鄉鎮5個、生態村6個,省級生態鄉鎮9個、生態村13個。
(八)提前謀劃,“十二五”環保規劃編制工作進展順利。提出了規劃編制初步思路、目標和重點任務,印發了規劃編制工作方案,開展了污染減排、重金屬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儲備項目2217項,規劃投資2311億元。全省“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和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防治規劃等專項規劃已完成初稿,待進一步完善后報批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一上修改稿)已上報環保部。
(九)健全制度,作風建設年和創先爭優活動深入開展。按照省委統一部署安排,將“作風建設年”和“創先爭優”活動融入優化經濟發展、融入污染減排、融入隊伍建設、融入制度建設,在環保系統黨組織和廣大黨員中扎實組織開展了集中核查、公開承諾、領導點評工作,形成了單位創先進、人人爭優秀的良好局面。全廳共新建制度38項,修訂完善制度27項,制定工作流程28項。廳系統18個黨組織、廳機關所有黨員和直屬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全部完成公開承諾。廳系統各級黨組織共做出承諾91項,廣大黨員承諾652項。兩項活動的深入開展,有力推動了機關作風建設,進一步增強了廳系統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斗力。
二、“十二五”全省環保工作思路及2011年工作安排
“十二五”時期,國家對環境保護的理念進一步提升,省上跨越式發展對環境保護的要求進一步提高,社會對保護環境權益的需求進一步增強,全省環保部門將全面貫徹黨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要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第七次全國環保大會和環保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甘肅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部署和措施,緊緊圍繞科學發展的主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線和提高生態文明水平的新要求,堅持“以環境保護為手段優化經濟社會發展,以污染減排為抓手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整體工作思路,以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以化解環境風險和確保環境安全為著眼點,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扎實推進污染減排,加大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力度,嚴格環境執法監督,全面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和生態保護,抓好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積極探索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具有甘肅特色環境保護新道路,努力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在碧水藍天中實現跨越式發展。
2011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第一年,全省環保工作將主要抓好十個方面的內容,確保“十二五”開好局和起好步。
(一)切實貫徹落實好國家和省上支持甘肅環保工作發展的政策。深入學習領會《環境保護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甘肅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精神,制訂落實方案,分解工作任務,簽訂責任書。按照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約束激勵機制的意見》,進一步健全落實經濟社會發展與環保綜合決策、環保優先經濟發展、總量控制和污染減排、政府環保績效評價和責任考核與獎懲等九大機制,全力推動全省環保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加快啟動“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完成“十一五”規劃終期評估,編制和實施好“十二五”環保規劃以及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重金屬污染防治等專項規劃,并確定一批關系全省環境保護發展全局、有效改善環境質量的重大環境保護項目。
(三)突出抓好污染減排開局工作。全面完成2010年全省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調查工作,科學確定“十二五”減排基數,分解污染減排目標和重點任務,簽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落實污染減排責任。及時下達2011年全省污染減排計劃,加大對重點減排項目的督查力度。督促在建和已落實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盡快建成投運,不斷提高已建成脫硫設施火電企業的綜合脫硫效率,突出抓好有色金屬冶煉企業二氧化硫深度治理和重點企業廢水治理工程,全面啟動30萬千瓦以上火電機組脫硝工程和規模化畜禽養殖、養殖小區、機動車污染減排工作。
(四)充分發揮環境管理的綜合作用。加快推進水電開發、開發區、工業園區等重點領域規劃環評,加強對產業布局、結構和規模的統籌。制訂符合省情的建設項目準入條件,堅持規劃環評先行,優化項目布局,明確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要求。對水電行業建設項目,堅持“生態優先、統籌考慮、適度開發、確保底線”的原則,把好環評關。
(五)繼續強化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開展黃河甘肅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評估,認真做好“十二五”規劃的編制和重點項目的實施工作,確保全省水環境質量得到持續改善。采取綜合措施,切實改善全省大氣環境質量。搶抓蘭州市列入全國大氣污染防治試點城市契機,制定實施《蘭州市空氣質量達標整治方案》。完善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制度,深化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不斷提升城市環境管理水平。
(六)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加強對核技術應用單位和電磁輻射類項目的日常監督檢查,強化輻射環境監測管理,嚴格執行放射性同位素轉人、轉出的審批和備案制度,加強對核物質和放射性物品運輸的安全監管。督促各地做好放射源的安全收貯,組織相關市州開展放射性廢物(廢源)運輸過程的事故應急演練,提高事故應對能力。
(七)積極推進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完成全省生物物種資源調查,編制《甘肅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1-2030年)》。認真開展全省各級自然保護區建設項目審查,啟動我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評估工作,加強安西和敦煌陽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與建設。扎實推進我省農村環境保護試點示范工作,加大災后恢復重建和“以獎促治”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監管力度。
(八)深入落實環保目標責任制。堅持和完善環保目標責任制,制訂和完善嚴格、科學的責任書考核辦法。指導各地將責任書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縣(區)、部門和企業,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責任到位、目標到位、措施到位。
(九)不斷提高環保基礎工作水平。積極推進環境立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開展全省環境發展重大問題及應對策略的研究,著力推進綠色信貸、綠色證券、綠色保險和排污權交易。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提高社會公眾的環保意識。開展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三年行動計劃”執行情況和污染減排監測體系考核,積極推進全省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和標準化建站工作,加強環境監測、環境監察系統隊伍建設和人員培養。通過參與國家重點科研課題實踐與研究,不斷提高科技人員科研能力和水平。鼓勵我省環保企業多渠道引進利用外資項目,提升全省環境保護產業水平。加強全省環境保護系統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國際交流,提高環境管理水平。
(十)全面加強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機制,切實把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納入到各級環保部門年度重點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積極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和機關黨建工作。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進一步規范對人、財、物、事等方面的管理,提高預防腐敗工作的實效性。
(頡喜東 閆進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