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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省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下,緊緊圍繞全省的經濟工作任務和扶貧目標,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加強計劃與項目管理、爭取國家資金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做好災后恢復重建移民安置為重點,扎實開展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2008年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開展情況
1、認真開展“落實制度回頭看,強化管理抓成效”活動,努力提升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管理水平。
年初我們及早謀劃,向各市(州)下發了《2008年全省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重點的通知》,提出了全年緊緊圍繞爭取項目資金、規范項目管理、核查資金和審批質量、竣工驗收、全面推行項目四方合同制管理、加強調查研究等十二項工作重點,深入開展“落實制度回頭看,強化管理抓成效”活動,并要求市(州)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制定切實措施和落實意見,取得了明顯成效。
2、堅持發展抓項目不動搖,努力改善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生產生活條件。一是對《甘肅省“十一五”以工代賑建設和易地扶貧搬遷規劃》進行中期評估,對以工代賑骨干項目進行適當調整補充;二是依據《甘肅省“十一五”以工代賑建設和易地扶貧搬遷規劃》,按照認真篩選、動態跟蹤、滾動儲備、梯次推進的原則,進一步完善了我省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計劃滾動編制和前期工作開展制度。由于前期工作扎實、計劃執行嚴格、管理制度規范,國家2008年新增我省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共7780萬元,其中安排以工代賑地震災害毀損工程修復資金和易地扶貧搬遷資金4400萬元,國債以工代賑示范項目340萬元,2008年國家新增1000億元國債資金中安排我省隴南、天水等具備施工條件的7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資金3000萬元(占全國安排規模的5%),有力地支持了地震災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三是全年共安排下達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資金63835萬元(其中爭取國家安排我省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資金57280萬元)。安排以工代賑資金30835萬元,新建改建縣鄉村道路<?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198公里,修建河堤113.6公里,襯砌渠道204公里,新增、改善有效灌溉面積14.6萬畝,國家以工代賑投資中安排勞務報酬4810萬元。安排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專項資金33000萬元,對12個市(州)67個縣(市、區)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條件地區的7.5萬人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搬遷5.3萬人,生態移民1.5萬人,地質災害避讓搬遷0.7萬人),搬遷人數占全國2008年搬遷總規模32萬人的23.4%。共開發和調整基本農田8.3萬畝,建防洪河堤44.2公里,襯砌渠道218公里,建道路481公里,建人飲工程170處,架設農電線路480公里,建學校1.7萬平方米、衛生所0.5萬平方米、村委會0.7萬平方米,建蔬菜大棚及養畜暖棚0.6萬座,建住宅1.5萬戶112.9萬平方米。
通過不斷加大對貧困地區發展的扶持力度,努力改善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生產生活條件,全省全年減少農村貧困人口8萬人、低收入人口32萬人。
3、提出了《甘肅省關于在地震災后恢復重建中推行以工代賑方式的指導意見》。“5.12”汶川地震發生后,我們組織人員深入災區專題調研,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甘肅省關于在地震災后恢復重建中推行以工代賑方式的指導意見》,上報省政府并以甘政辦發〔2008〕123號文印發各地、各部門執行,有效推動了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為降低工程造價、增加貧困地區群眾就業和收入、改善災民生活條件起到了積極作用。
4、扎實做好災后恢復重建跨縣(市、區)移民安置工作。“5.12”汶川地震發生以后,我省重災區環境承載能力進一步降低,受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災害影響,部分受災群眾需要通過跨省區、省內跨市(州)縣(市、區)和采取工程措施進行移民安置。為切實做好災區移民異地安置,我們扎實有序地開展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會同省扶貧辦、省林業廳及相關市(州)編制完成了《汶川地震甘肅省災區移民安置和退耕還林方案》,并向國家規劃組積極匯報,將移民安置方案部分任務納入災后重建總體規劃;二是多次赴京匯報,積極爭取國家對我省受災群眾安置給予支持,目前我們正按照國家和省政府要求,穩步推進此項工作;三是作為組長單位會同省直相關部門兩次赴瓜州縣專題調研小宛農場安置地震災區移民事宜,對全省災后重建跨市(州)移民提出了工作建議。
5、履行職責,積極配合做好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5.12”汶川地震甘肅受災的主要特點是震貧交加,災情發生后,我們第一時間派人赴貧困受災地區第一線核查災情,為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提供了基礎資料和政策建議;配合省民政廳及時研究下發了《汶川地震甘肅災區農村居民住房重建維修管理辦法》,指導災區農村居民住房重建維修工作有序推進;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要求,對省民政廳上報省政府《甘肅省民政廳關于將地震災區農村特困群眾危房改造與災后農民住房恢復重建統籌安排有關問題的請示》,分別從統籌安排的范圍、資金籌措、補助標準及其他縣(市、區)危房改造工作問題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意見。
6、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啟動六大行動促進農民增收的實施意見》,保證貧困地區農民增收。一是配合省財政廳等部門研究下發了《嚴格扶貧資金管理的實施方案》,為加強、規范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資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配合省扶貧辦等部門研究下發了《扶貧開發水平提高行動實施方案》,保證以工代賑勞務報酬發放得到有效落實,切實促進貧困地區農民增收。
7、認真做好項目管理及資金到位的落實、督查工作。為進一步加強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管理,下發了《關于對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試點項目資金監管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的通知》,對12個市(州)28個縣(市、區)2005年至2007年中央和省上安排的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資金從計劃執行情況、資金運行情況、項目建設管理情況、制度落實情況四個方面進行重點檢查,并進行專項治理。12月份,我們組織財會人員對部分市(州)及縣(市、區)2007年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重點抽查。通過專項治理活動的開展和資金審查,進一步促進了項目資金的規范運行和及時到位,使其真正發揮效益。
8、嚴把項目單項工程審批質量關,認真開展項目審批質量的核查工作。12月初,我們組織交通、水利方面專家對由市(州)審批并列入全省2008年投資計劃的以工代賑小型項目和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單項工程,從項目設計是否達到規定深度、投資概算是否準確和批復文件是否規范等方面進行核查。通過核查整改,不斷提升市(州)審批小型項目的質量和水平。
9、認真做好項目竣工驗收工作。按照《甘肅省〈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竣工驗收規范要求,對白銀、天水兩市已竣工的6個交通骨干項目進行了驗收;按照《甘肅省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竣工驗收辦法(試行)》,對張掖市肅南縣、民樂縣、山丹縣恢復和保護祁連山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及2004年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進行了驗收。
10、全面加強了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的宣傳。2月份全省兩會召開期間,我們以《實施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工程改善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生產生活條件》為題,在《人民之聲報》對全省2007年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為紀念改革開放三十周年,我們對全省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取得的經驗和成就進行系統總結。此外,進一步加大在委內網站的宣傳力度,將國家相關政策、計劃下達等信息及時在網站發布,全年報送信息35條,其中被國務院辦公廳采用1條,省委辦公廳采用4條,省政府辦公廳采用1條。
11、全力做好生態移民工作,積極保護生態環境。2008年我省共對2960戶1.48萬人實施了生態移民,有力地支持了我省石羊河流域重點治理項目、甘南黃河重要水源補給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與建設項目的啟動實施,對恢復和保護全省生態環境做出了積極貢獻。
12、落實省政府相關要求,認真辦理“兩會”提案。一是針對引洮移民過渡期存在的具體困難,安排1000萬元資金專項解決瓜州縣廣至藏族鄉引洮移民的土地改良和產業發展,解決移民近期生產問題;二是認真辦理“兩會”提案,按時完成了承辦提案的各項任務,對列為政協主席現場督辦案的《關于進一步加大生態移民扶持力度的建議》進行現場辦理。
在2008年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時,我們也注意到在工作中還存在調查研究的力度有待加強、對一些關系到貧困地區發展的重大問題和對策缺少深入研究、橫向和縱向間的交流溝通有待進一步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和以工代賑項目竣工驗收滯后等問題。
二、2009年工作重點
2009年我省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將以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全省經濟工作會議和發展改革工作會議要求,緊緊圍繞全省扶貧開發的總目標,以擴內需、強基礎、促和諧為主線,繼續以加強計劃、項目、資金管理和調查研究為重點,著力改善貧困地區和受災嚴重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生產生活條件,對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條件地區和受地震次生災害影響需要異地安置的部分受災群眾積極穩妥地進行異地安置,并通過在地震災后恢復重建中大力推行以工代賑方式,促進貧困地區社會穩定和農民增收、經濟和社會穩步發展。
1、繼續深入開展“落實制度回頭看,強化管理抓成效”活動,努力提升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管理水平。為進一步將“落實制度回頭看,強化管理抓成效”年活動引向深入,今年我們將以查擺問題、整改提高為主,對近年來各縣(市、區)項目執行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系統總結,對存在問題逐條梳理,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對配套資金不落實、以工代賑勞務報酬難以兌現、四方合同制執行不理想以及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和耕地選擇調整、后續扶持產業和政策較難落實等方面的問題將重點研究,并提出對策建議。
2、認真做好項目庫建設工作及計劃的申報、轉下等工作。一是針對國家發行國債和增加國債以工代賑投資新機遇,按照《甘肅省“十一五”以工代賑建設和易地扶貧搬遷規劃》,扎實做好項目前期工作,不斷補充完善項目儲備庫;二是及時做好項目和實施方案的批復、建議計劃的編制和上報、國家計劃的分解下達等項工作,力爭2009年國家安排我省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資金規模較2008年有所增加。其中,完成5萬多貧困人口的易地扶貧搬遷任務,通過以工代賑建設,新建改建縣鄉村道路1200公里,修建河堤110公里,襯砌渠道200公里,新增、改善有效灌溉面積15萬畝,國家以工代賑投資中安排勞務報酬4800萬元左右。
3、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確定的12件實事中的生態移民任務。按照省委、省政府2009年為民辦實事建設40萬戶抗震安居房的任務要求,2009年我委結合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和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工程,對4000多戶1.87萬人實施生態移民。
4、抓好并完成2008年國家新增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工代賑示范工程建設。為確保2008年國家安排我省新增3000萬元國債資金在2009年一季度前后能形成實物工作量、發揮新增中央投資的拉動效應、帶動當地群眾增收,要嚴格遵循有關建設程序,落實好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監理制、公示制、四方合同制及工程質量管理各項責任制度,加強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檢查、指導和協調,全力加快新增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確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5、堅持災后恢復重建與推行以工代賑方式有機結合,促進貧困地區發展。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的通知》中提出采取以工代賑方式組織災區群眾參與恢復重建和《甘肅省關于在地震災后恢復重建中推行以工代賑方式的指導意見》要求,相關市(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做好貫徹落實、監督檢查等工作,幫助災區群眾優先就近就業、獲得勞務報酬,促進災區經濟社會的恢復和發展。
6、全力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受災群眾安置工作。根據《汶川地震甘肅省災后重建移民安置方案》和甘肅省地質環境監測院實地調查論證、評估確認結論,按照政府引導、群眾自愿、政策扶持、講求實效的原則,積極穩妥地協調好受災群眾安置工作,相關市(州)及縣(區)要按省上統一部署做好相關工作。
7、進一步提高項目管理工作水平。一是加大調研的工作力度,重點檢查省政府下發的有關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管理四個辦法的執行情況,進一步規范項目管理工作;二是組織人員對列入2009年計劃的以工代賑小型項目和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單項工程審批質量進行核查,進一步督促市(州)發展改革委提高項目審批質量;三是全面推行項目四方合同制管理,落實合同制管理的各項內容和要求,同時,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不斷總結和完善這項制度,在全省規范運行;四是嚴格按照《甘肅省以工代賑勞務報酬發放辦法》和四方合同制管理要求,通過采取將組織當地群眾參與工程建設作為承包以工代賑項目的必備條件、對今后審批的以工代賑骨干項目市(縣)政府要出具配套資金承諾函、把項目和資金管理關口前移到縣一級等措施,切實落實勞務報酬發放政策,增加貧困地區群眾的現金收入,擴大貧困地區內需。
8、進一步強化資金管理。一是繼續組織人員對2008年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到位及使用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二是了解掌握報賬制執行情況,提出工作建議;三是《按照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監測系統管理暫行辦法》(財農〔2007〕43號)要求,做好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監測信息系統的錄入及推廣使用工作。
9、全力做好項目竣工驗收工作。近幾年建設的以工代賑骨干項目和2004-2007年建設的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大部分已建成,2009年我們將集中時間和精力,按照竣工驗收辦法和規范要求,全力做好項目竣工驗收工作。在此基礎上,積極探索項目管護新機制,做好建后管護和移民后續扶持工作,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移民“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10、做好以工代賑計劃編報系統和交通水利項目概預算編制辦法的修訂完善工作。對2002年編制的以工代賑計劃編報系統進行升級完善;會同交通和水利行業主管部門結合實際對2002年制定的以工代賑交通、水利工程技術費用標準予以修訂完善。
11、做好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宣傳和項目公示制工作。結合建國60周年,以宣傳國家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展示建設成就為主題,認真總結以工代賑20多年來、易地扶貧搬遷2004年以來建設、管理的實踐經驗,推動全省以工代賑工作邁上一個新臺階。同時,加大對項目公示制落實的督促檢查力度,使貧困地區廣大群眾在充分了解黨和國家這一惠民、利民、為民政策的同時,積極參與到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資金項目建設的監督管理中來。
12、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統計報表制度。為使報表制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確保統計數據準確、真實、及時,真正為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項目管理和決策起到參考依據作用,我們對報表作了進一步的修改完善,并確定將月報表改為季報表,相關市(州)要嚴格按照新的表格格式準確、及時填報,并于每季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以網絡形式上報。
13、及早開展“十一五”規劃后評估和“十二五”規劃編制的前期調研工作。“十一五”即將結束,我們將對《甘肅省“十一五”以工代賑建設和易地扶貧搬遷規劃》進行全面評估,認真梳理評價規劃完成情況,對因規模限制或其他原因仍沒有安排的項目要做好與“十二五”規劃的銜接。同時,及早開展“十二五”規劃編制的前期調研,理清工作思路和重點,創新工作機制,形成“十二五”規劃編制的基本框架。
14、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工作,不斷探索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新機制。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農村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主題,圍繞著力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促進貧困地區加快發展,深入貧困地區開展調查研究,認真研究新形勢下開展以工代賑扶貧開發工作的重點和任務,探索以工代賑項目建成后納入正常管護的新機制,并形成研究成果;準確定位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關系,圍繞嚴格按要求確定搬遷對象、依法調整土地、科學選擇安置區、擴大項目和資金整合范圍、加大后續產業扶持力度等幾個重點環節調研,對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的成效進行后評估和經驗總結,為開展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礎。
15、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目標任務責任制。為進一步提高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管理水平,我們計劃從2009年開始在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建立目標任務責任制度,責任制度將與因素分配法緊密結合,用到縣資金的20%考核縣(市、區)項目建設任務完成情況、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計劃項目申報執行情況、四方合同制及公示制執行情況、勞務報酬發放情況、搬遷群眾入住和后續產業發展情況等,并依據執行考核結果,對工作績效顯著的縣(市、區)進行獎勵,對工作不力或績效較差的縣(市、區)扣減資金。通過工作考核和兌現獎罰,激勵受獎縣繼續努力,鼓勵其他縣彌補差距,鞭策受罰縣改進工作、改正缺點和不足。
(賈永安 楊 澍 陳世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