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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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甘肅日報
為有效防范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傳播的風險,11月15日,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發布緊急通知》,明確提出設立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總倉等9項具體措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通知》提出,從即日起,凡從省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食品預計到達24小時前,向目的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報備。省內各縣(市區)商務部門根據各地實際需要設立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總倉,所有進入省內的進口冷鏈食品,必須全部進入指定總倉,且不得與其他食品混放混存。
《通知》明確,省內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指導總倉經營單位按規定做好食品存放轉運區域、運輸工具、貨物外包裝及其他相關用品用具的清潔和消毒,強化風險排查和環境整治。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對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一律不得放入總倉。各海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協助核查食品入關手續。
同時,省內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對進入總倉的進口冷鏈食品及其包裝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抽樣檢測,相關環境、食品、人員要做到“應檢盡檢”,確保第一時間排查發現疫情風險、第一時間管控處置疫情風險。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運輸冷鏈食品車輛和人員的監管,運輸車輛載運進口冷鏈食品時不得同車運輸其他物品,每承運一車冷鏈食品裝貨前和卸貨后要對車廂內外進行徹底消毒。
此外,省內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還將進一步督促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運用“甘肅省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全面加強冷鏈食品追溯管理。并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冷凍冷藏貯存企業、食品生產經營者自建自備冷庫進行全覆蓋、拉網式、無縫隙、不間斷執法檢查。(記者曹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