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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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甘肅日報
“《決定》細化實化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路徑和具體措施,對于更好發揮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本質優越性和實踐有效性,提高人大工作質量水平,推動全省人大工作進入全國第一方陣,具有重要引領和保障作用。”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綜合處處長王占紅日前接受采訪時說。
王占紅說的是《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豐富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甘肅人大實踐的決定》,在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表決通過。
《決定》采取條目式寫法,除引言外,分拓展民主民意表達平臺,擴大群眾有序參與;健全制度機制,推動科學規范運行;開好法定會議,提高議事質量效果;加強地方立法,筑牢良法善治基石;增強監督實效,推動解決實際問題;依法作出決定,有效運用法定手段;加強代表工作,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建好“四個機關”,夯實履職行權基礎;強化組織保障,確保扎實有力推進等九個部分、二十九條,對人大實踐創新方面的有效做法和重點工作加以規定,對常規性工作沒有過多涉及。同時,為了切實推動決定的實施,建立了工作推進機制和實踐評價體系。
在加強地方立法方面,《決定》明確,全過程聽取群眾意見,通過座談、聽證、論證等多種方式廣泛聽取群眾訴求;全領域實現公民參與,讓代表和群眾深度參與法規立項、起草、審議等全過程;全方位提高立法質量,把好立項、起草、合法性審核、專委會初審、法制委統一審議“五關”。
在增強監督實效方面,《決定》要求,精準確定選題,聚焦中心大局和群眾關心關切,圍繞“國之大者”“省之要者”“民之所盼”,把改革發展、公共安全、生態環保、教育醫療、就業住房等群眾關心關注的問題納入監督重點;推進開門監督,擴大代表對監督工作的參與;形成監督閉環,制定加強和諧有效監督工作規定,完善監督工作系統流程,健全溝通協調、監督調研、報告審議、整改反饋的全鏈條模式。
在加強代表工作方面,《決定》指出,依法做好選舉,把好代表“入口關”,突出政治標準和廉政要求,嚴格人選條件,優化代表結構,體現廣泛性先進性代表性;發揮代表作用,引導組織代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參與“四強”行動、鄉村振興、生態環保、社會治理、風險防范等工作,當好現代化建設的帶頭人和人民群眾的代言人;深化“兩聯系”,鼓勵列席代表帶來當地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帶來對新時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建議,常態化聽取代表意見;加強建議辦理,健全辦理機制,建立月督促、季調度、年考評工作制度,完善常委會領導領辦重點代表建議機制,對“一府一委兩院”辦理工作進行滿意度測評,提高問題解決率和代表滿意率。(記者石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