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4-04-07
- 來源:甘肅日報
民以食為天,糧以地為本。高標準農田建設關乎農業農村現代化,承載著保障糧食安全的使命責任,關系著實現富民興隴的底盤根基。
3月27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甘肅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條例》,該《條例》是全國首部關于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的省級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分為六章四十三條,從總則、規劃、建設、管護和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了規范和指導,明確了高標準農田建設遵循政府主導、規劃引導、因地制宜和建管并重原則,規定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的職責;明確了禁限規劃區域和分區分類建設原則,推行河西及沿黃灌區、丘陵山地區、隴東旱塬區等不同區域建設模式;明確了投入保障機制,規定了各級投入責任;明確要強化建后管護機制,強化用途管控,實行特殊保護,禁止在高標準農田區域內擅自建房、種植草皮等行為。
此前,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對《甘肅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并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
會后,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和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的審議意見,對草案進行了認真修改,并將修改后的文本印發省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省直有關單位、市州人大常委會、常委會立法聯系點、部分人大代表和社會各方面征求意見,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此外,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委、法工委先后赴隴南市和蘭州新區開展了立法調研,找準問題之源、立法之基,并根據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對草案進行了認真研究和反復修改。
“《條例》修改過程中主要把握了落地見效、解決問題、突出特色三個方面。”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規二處處長孫先東介紹,省人大常委會結合甘肅省情,不斷完善法規條文,明確各方責任,切實在法治軌道上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和利用。
在推動解決存在的問題方面,綜合分析全省耕地質量自然稟賦基礎比較弱、抗災能力不強等問題,注重從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的整體性和系統性出發,對管護利用、建設用地、資金保障等方面進行了規范,通過建立健全法規制度體系,確保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在體現甘肅實踐特色上,對近年來各地在高標準農田建設過程中形成的成熟經驗、創新做法進行系統梳理和提煉總結,注重將這些可復制、可借鑒、可推廣的典型經驗上升為制度規范,使條例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實現高標準農田建設和管理活動于法有據,不斷提高建設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良法是始,善治為終。“條例的頒布實施,將大力推進我省耕地保護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作出甘肅貢獻。”孫先東說。(記者石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