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調整新引進企業增值稅省與市縣劃分比例 市縣新引進企業繳納增值稅省級分享的15%部分全留縣級
- 時間: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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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甘肅經濟日報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調整新引進企業增值稅省與市縣劃分比例的通知》。
按照《通知》,為充分調動各地招商引資的積極性,做大做強縣域經濟,經省政府同意,將今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間市縣新引進企業繳納增值稅省級分享的15%部分全留縣(區、市),省級不再參與分享,讓利縣級。新引進企業實行清單制管理,及時動態更新,由財政、招商、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共同核定。嘉峪關市以及其他市(州)本級管理的各類開發區比照縣級辦理。市(州)本級將其分享所屬區(市)清單內企業增值稅部分,比照上述政策一并調整,市(州)本級不再參與分享。省財政廳、省稅務局、人行蘭州中心支行根據新引進企業清單,及時將新引進企業增值稅地方分享部分入庫級次調整為縣(區、市)級50%,全部繳入縣級國庫,直接增加縣級的收入。(新甘肅·甘肅經濟日報記者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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