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改裝項目澄清文件
- 時間: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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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改裝項目
澄 清 文 件
各投標人:
依據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第15條約定,對招標文件已公布的內容予以澄清,將以“澄清文件”的形式下發給你們,該“澄清文件”將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約束力,請遵照執行。
澄清內容如下:
在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及“第四章 政府采購合同格式”增加履約保證金的相關內容。
履約保證金遞交金額:合同價款的10%。
履約保證金的遞交形式:銀行電匯、支票、匯票、本票或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
采 購 人: 甘肅省某單位
采購代理機構: 甘肅中陸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