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涇川縣人民檢察院移動檢務終端租賃服務采購項目單一來源公示
蘭州鴻志工程經濟咨詢有限公司受涇川縣人民檢察院的委托,擬對涇川縣人民檢察院移動檢務終端租賃服務采購項目以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采購編號:LZHZ20200604
二、采購內容:涇川縣人民檢察院移動檢務終端租賃服務采購項目
三、采購預算:48萬元
四、實施單一來源的理由:
為適應檢察體制改革需要,深入推進檢察信息化建設,加快科技強檢步伐,按照甘肅省人民檢察院統一部署,要求各基層檢察院以租用方式購買移動檢務辦公終端,從而切實提升辦公辦案效率,推動各項檢察工作長足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五、專家論證意見:
專家一:王芬春 中級 涇川一中
論證意見:甘肅省人民檢察院移動檢務辦公系統終端管控平臺擴容項目,因省上項目在2017年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有限公司承擔建設。為實現信息化建設,省、市、縣三級檢察系統辦公連接順暢,確保硬件、軟件兼容和安全統一管理,該系統軟件由甘肅移動公司開發,為保證原有項目與服務配套完整性,建議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專家二: 武衛民 中級 涇川縣稅務局
論證意見:甘肅省人民檢察院移動檢務辦公系統終端管控平臺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有限公司建設,按照甘檢技[2019]23號文件要求,檢察院移動辦公需全部接入此平臺,才能滿足實際工作使用需要,充分考慮到硬件的兼容性和檢察移動辦公終端管控及信息安全管控,本項目(涇川縣人民檢察院移動檢務終端租賃服務采購項目)所采用產品具有唯一性,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建議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專家三:樊懷民 中級 涇川四中
論證意見:甘肅省移動檢務辦公系統終端管控平臺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有限公司建設,用于檢察院辦公,因縣級檢察機關移動辦公業務需求,需對現有平臺進行擴容建設,因前期該項目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有限公司承建,為保證擴容后與前期數據的連續性、兼容性、唯一性,確保該項目實施數據安全,便于集中管理,建議涇川縣人民檢察院移動檢務終端租賃服務采購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六、擬定的唯一供應商:
供應商名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有限公司
地址:蘭州市安寧區北濱河西路666號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2020年6月09日-2020年6月15日)潛在政府采購供應商對此公示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包括聯系人、地址、聯系電話)書面形式將意見反饋至涇川縣人民檢察院并同時抄送代理機構,公示期結束后提出的異議將不再受理。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涇川縣人民檢察院
地 址:涇川縣安定街25號
聯系人:李翔
電 話: 0933-3322000
代理機構:蘭州鴻志工程經濟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涼市崆峒區華明路15號
聯系人:曹春燕
電 話:1391953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