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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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省發改委網站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充分發揮重大項目在全省固定資產投資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支撐帶動作用,持續擴大有效投資,鞏固提升當前全省投資企穩回升的良好勢頭,根據省政府投資項目清單制管理有關要求,現就申報2021年省列重大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條件
省列重大項目要從符合國家重大戰略部署,納入國家和省“十四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重大建設專項規劃的重大工程項目中選取。申報項目既要契合高質量發展要求,具備代表性、示范性、帶動性,突出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鼓勵搶抓國家重大政策機遇,緊扣“一帶一路”、“五個制高點”、十大生態產業發展等重要方向,聚焦“兩新一重”、生態環保、社會民生、文化旅游等重點領域,著力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又要有一定的體量,總投資原則上在10億元以上,年度計劃投資2億元以上,社會事業和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可適當降低標準;同時,申報項目原則上應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取得代碼。
二、申報項目類型劃分
省列重大項目按行業類型劃分為農林水利、生態環保、綜合交通、經貿物流、能源、產業轉型升級及科技創新、社會民生、文化旅游、城鎮基礎設施等類別;按項目實施進度劃分為續建項目、計劃新開工項目和預備項目三類,其中,續建項目是指2020年及以前年度已落地建設且2021年繼續建設或竣工的項目,計劃新開工項目是指主要前期工作已完成且確保2021年上半年能開工建設的項目,預備項目是指2021年能完成項目審批等前期工作且有望在年內開工建設的項目。
三、申報程序和時限要求
省列重大項目申報根據項目隸屬關系,按照以下要求進行:
(一)項目建設單位填寫《2021年度省列重大項目申請表》(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并報審,其中,市(州)、縣(市、區)項目提交項目所在地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進行初審;省屬項目提交省直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初審。
(二)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和省直行業主管部門依據重大項目推薦條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對審核同意的申報項目,填寫《擬列入2021年度省列重大項目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2,以下簡稱《匯總表》)并加蓋公章后,出具市州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審核書面報告,與《申請表》一并于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前,報送省政府重大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蘭州市中央廣場1號省政府綜合樓1001室,郵編730030),電子版發至郵箱gszdxmb@163.com。
(三)中央在甘單位項目按照上述要求,將申報報告及有關申報材料直接報送省政府重大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審核。
(四)《申請表》《匯總表》及填寫要求,請從“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發改工作重大項目專欄”下載,填寫時請不要改變表格格式,表頭位置須注明填報人及聯系電話。
四、有關要求
(一)項目建設單位要認真填寫《申請表》內容,深入研究分析項目實施的利弊因素,科學合理地提出項目2021年計劃完成的目標任務,詳細填寫2021年度項目計劃完成的形象進度、年度計劃投資、重要時間節點等內容。項目名稱及代碼、總投資、建設內容及規模、資金構成、建設年限等,原則上按照已批復的內容填寫。計劃新開工項目和預備項目要準確填寫立項審批(核準、備案)、用地規劃、環評等前期工作辦理情況。
(二)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和省直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篩選申報重大項目,主動與項目建設單位、有關方面溝通對接,確保項目質量和數據準確,防止不成熟的項目列入申報名單。
(三)申報續建項目和預備項目的年度投資計劃要確保能夠完成,計劃新開工項目要確保能夠按計劃開工建設并完成年度投資計劃。省列重大項目一經審定,不作調整,凡是不能完成年度投資計劃或開工任務的項目,將按省政府審定的計劃目標進行考核。
聯系人及電話:毛建磊 文 瑋 0931-8929204(兼傳真)
甘肅省人民政府重大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