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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發改監認函〔2021〕13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為全面了解我省主要民生及涉防疫相關商品市場價格變動情況,決定自2021年10月20日起,啟動全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價格監測工作,將全省主要民生及涉防疫相關商品應急價格監測專項報告,由原日巡視、周監測、周報告調整為日巡視、日監測、日報告?,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測品種、采價時間、報告周期及監測點設置
監測品種按《主要民生及涉防疫相關商品應急價格監測報表》執行。
采價及上報時間:每天上午11:00前采價,監測數據每天上午12:00前上報。
報告周期:日報(含節假日)。
各地在上報當日監測數據的同時,于每日16:00前將當地市場價格變動情況綜述經分管領導審核后上報。
上報方式:通過甘肅省價格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報送當日價格監測數據和市場價格變動情況綜述電子版,同時將市場價格變動情況綜述紙質材料加蓋公章后通過傳真方式上報。
監測點原則不變,若遇疫情防控等需要,監測點不能正常營業,要及時重新選擇檔次和價格水平相近的單位做為新的監測點進行采價,確保當天的上報數據不斷檔。監測點的變動情況要按要求報告我委價監辦。
二、有關要求
各市、州發展改革部門特別是蘭州、嘉峪關、酒泉、張掖等市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主要民生及涉防疫相關商品應急價格監測工作。在應急價格監測期間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充實價格監測力量,加強市場巡視力度,務必做到現場實地采價,堅持日巡視、日監測、日報告制度。在進行市場巡視時,不僅要巡視價格,還要關注市場商品供應情況及銷售秩序,如發現市場價格出現異常、商品斷檔脫銷或搶購現象等情況,要第一時間核實并報告。要嚴格價格監測工作紀律,對遲報、瞞報、虛報、漏報等違規行為,一經發現要進行通報,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如有監測時間和監測內容調整,我委價監辦將在甘肅省價格監測預警信息系統“通知公告”欄發布補充通知,請及時關注。
聯系人:賀小強 電話:0931-8825363 13609371967
馮洲紅 電話:0931-8827281 13893203994
傳真電話:0931-8415580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