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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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產業處
近日,省政府印發了《甘肅省新材料產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現將《規劃》解讀如下。
一、《規劃》編制的背景
新材料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基石與先導,新材料產業是工業產品質量升級換代的保證、產業技術創新的前提、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基礎,是關系國計民生、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的基礎性、戰略性、先導性產業。當前是國家推進新型工業化、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的關鍵期,也是我國由新材料大國邁向新材料強國的重要階段,特別是新一代信息技術、航空航天裝備、海洋工程和高技術船舶、節能環保、新能源等領域的發展為新材料產業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也對新材料發展的質量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省礦產資源種類豐富,特別是有色和貴金屬優勢明顯,鎳、鈷等12種戰略性礦產儲量位居全國第1,具有發展新材料產業的獨特優勢。近年來,我省將新材料產業與新能源產業、數字經濟、生物醫藥等作為戰略新興產業的重點領域進行培育打造,推行產業鏈鏈長制,先后制定出臺《加快新材料產業發展實施方案》《甘肅新材料產業發展專項行動方案》等政策措施,從完善產業鏈條、提升創新能力、培育龍頭企業、加大融資稅費支持等方面強化政策供給,新材料產業規模持續擴大、礦產資源穩步開發、優質企業快速成長、創新體系不斷完善、關鍵技術逐步突破、產業集群初步構建,呈現了良好的發展態勢。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國家所需、甘肅所能、未來所向,順應產業發展趨勢,搶抓新材料產業發展機遇,推進新材料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集群化發展,以新材料產業發展帶動技術提升和產品升級,著力增強發展新動能,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實現工業提質增效新突破,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發展改革委在廣泛征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結合省情實際編制了《甘肅省新材料產業發展規劃》,對甘肅省新材料產業發展思路目標、規劃布局、重點領域、重大工程、推進舉措等進行了統籌謀劃和全面部署。
二、《規劃》內容和特點
《規劃》共五部分內容,第一、二部分總結發展現狀,分析面臨形勢,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空間布局;第三、四部分聚焦重點發展領域和實施的重大工程;第五部分提出了六條保障措施。從《規劃》內容看,有以下四個特點。
一是結合現狀趨勢,明確目標定位。堅持目標與可能的統一,一方面與國家新材料產業政策、我省相關政策措施及相關規劃充分銜接,體現一致性和系統性;另一方面與浙江、安徽、山西、江西等地進行對標,把握先進性與可能性。提出到2030年建設成為國內重要、西部領先的新材料產業集群,全省新材料產業總產值超過3000億元,年均增速20%左右。遠景目標展望到2035年,力爭打造特色鮮明、擁有核心競爭力的國內一流新材料產業創新發展高地,新材料產業成為甘肅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
二是依據區位特征,優化空間布局。結合全省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功能定位,以工業園區和產業基地建設為重要載體,《規劃》提出構建“一核一帶多點”的“1+1+N”發展格局,實現優勢互補、協同發展。“一核”是充分發揮蘭州新材料產業科研資源、人才優勢和產業基礎,以蘭州為核心,聯動蘭州新區和白銀,打造全省新材料產業研發創新核;“一帶”是依托金昌、張掖、酒泉、嘉峪關等地國家和省級開發區,以及金川集團、酒鋼集團等重點企業,形成分工明確、優勢互補、錯位支撐、協同聯動的發展體系,構建河西走廊新材料產業聯動發展帶;“多點”是以慶陽、天水、武威、隴南、定西等市州為節點,作為“一核”“一帶”的重要支撐,形成布局合理、重點突出、特色鮮明、共同發力的產業格局。
三是緊扣發展需要,構建“4+5+N”產業體系。發展領域方面,堅持傳統優勢資源和創新前沿發展并舉,現有基礎和謀劃長遠相結合,提出構建我省“4+5+N”的新材料產業體系。“4”是圍繞有色金屬、石化化工、鋼鐵、無機非金屬等4個最具優勢的先進基礎材料領域,推動產業集群化發展;“5”是聚焦新能源材料、半導體新材料、稀土新材料、高性能纖維及復合材料、同位素新材料等5個重點培育的關鍵戰略材料領域,打通成果轉化通道,實現突破性發展;“N”是超前布局增材制造材料、超導材料、液態金屬、高熵合金等若干前沿新材料領域,探索發展路徑,積極謀劃發展,實現跨越式發展。
四是堅持重點突破,帶動全局發展。《規劃》瞄準產業鏈終端、價值鏈高端,提出創新基礎能力提升、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重點優質企業引育、重大項目推進建設、傳統產業三化改造、產業成鏈聚群打造、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外開放交流合作等九個重大工程,以重點突破帶動全局發展,努力在推進量的合理增長上取得成效,在質的有效提升上實現突破。在重大項目推進建設工程中,《規劃》聚焦有色金屬材料、石化化工材料、鋼鐵新材料、無機非金屬新材料、新能源材料、半導體新材料、稀土新材料、高性能纖維及復合材料、同位素新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等10個方面,建立動態優化的新材料產業項目庫,提出了近期擬實施的一批重點項目。
三、實施《規劃》的保障措施
為保障目標任務落實,《規劃》提出六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主要是:
強化統籌聯動機制:省發展改革委將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制定規劃重點指標、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督促全面落實執行鏈長部門和省級相關部門工作職責,扎實推動重點領域發展、重大工程落地,統籌推進規劃目標任務落實。
注重人才隊伍建設:堅持引進和培育兩手抓,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方式,調動激發人才創新活力,打造復合型新材料產業科技人才、技術工人、骨干和專業團隊。
打造智庫咨詢體系:建立我省新材料產業發展咨詢智庫機構,并積極與國家新材料產業發展專家咨詢委員會等國家級智庫,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為我省產業政策、重大工程等提供咨詢建議。
加大財政金融投入:充分利用各類政府基金和專項資金,加大對新材料產業化和規模化應用重點項目的扶持力度,并積極向金融機構推介重點企業和項目,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信貸支持。
完善產業政策配套:加大新材料項目要素保障,重點鼓勵各地在新能源配比上加大對新材料項目的支持力度,實現“低碳”“零碳”新材料生產,打造國內“綠色”新材料高質量發展標桿。
加強規劃實施評價:完善新材料產業統計體系,加強新材料行業監測分析,對規劃落實情況進行監測評估,不斷優化新材料產業標準體系、協同創新體系、人才政策體系等,引導、促進新材料產業規范發展。
相關文件:《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甘肅省新材料產業發展規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