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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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國家信息中心
新型消費的快速發展產生、沉淀了大量高質量高價值消費數據。在健全安全保障體系的基礎上,依法加強信息數據資源服務和監管,提升消費信息數據共享商用水平,我國開展了諸多探索和應用實踐。
在數據安全保障方面,一系列政策法規和制度規則的出臺,強化了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并有效防范消費數據濫用等。在法律層面,我國形成了由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組成的綜合性法律體系,從法律層面劃出了對消費數據開發利用的安全底線和紅線。在政策層面,國家和地方積極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和合規指南,持續強化對消費數據的安全合規管理。2023年3月正式實施的《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提出,防范數據濫用或者泄露風險。2023年7月,圍繞提升餐飲行業對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水平,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餐飲烹飪行業協會發布《上海市網絡點餐服務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合規指引》。與此同時,絕大部分企業通過構建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建立用戶權限與認證機制、利用安全技術開展數據傳輸等,不斷強化對消費數據的保護能力。
隨著促進消費數據共享開放和流通交易的新模式新機制新技術不斷出現,各主體之間的數據壁壘正逐步消除。2016年以來,《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等政策文件陸續出臺,加快推動政務信息系統互聯和公共數據共享。全國多地積極探索公共數據開放和授權運營方式,嘗試解決阻礙政企數據合理流動的障礙堵點。例如,北京、上海等地通過公共數據開放平臺開放消費購物、文體娛樂、住宿餐飲等領域消費數據,推進消費數據開放和融合利用。全國多地公布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管理辦法,積極開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平臺和標準規范體系建設,為加大消費類公共數據高質量供給提供全新路徑。同時,通過完善數據流通交易規則,規范數據交易場所運營管理,深化數據安全技術應用,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有效促進消費數據合規高效流通交易。
各主體積極探索消費數據商業化應用,提升消費數據商用水平。例如,國家電網依托電力消費數據,聯合多家銀行推出能夠滿足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的“電e貸”產品,通過對企業的歷史電力消費數據進行分析研判從而評估放款。此外,還有消費領域的大數據公司在“消費大數據+新零售”“消費大數據+汽車”“消費大數據+文旅”等方面積極進行商用實踐。
在發展消費大數據服務方面,各主體利用消費大數據提升科學決策水平、拓展應用場景等。例如,國家信息中心利用有代表性的線下商圈人流量、景區周邊交通狀況、城市商品配送車輛運營情況等數據資源,研究發布商圈消費熱度、景區消費熱度、城配物流活躍度等指數,這些與消費直接或間接相關的指數不僅能更加客觀地反映消費情況,也能折射出經濟運行情況。銀聯商務與商務部消費促進司共建“新消費聯合實驗室”,利用消費大數據研判市場供求形勢、分析消費市場特點、量化評估消費促進活動成果等。龍門石窟景區利用大數據技術對旅游消費者產生的消費數據進行分析挖掘,推動制訂更加精準的營銷策略和提升服務水平。此外,消費大數據服務還廣泛應用于電子商務、餐飲文旅、金融服務等領域。
未來,隨著數據安全保障體系、數據流通制度規則的進一步完善以及消費大數據服務應用場景不斷創新拓展,安全有序推進消費數據商用將為培育壯大新型消費提供發展動能,更好賦能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
(來源:經濟日報;作者: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主任 于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