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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2010]111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
提高村組干部報酬、村辦公經費補助標準是2010年省委、省政府為民所辦“14件、23項”實事之一。目前,《提高村組干部報酬和村辦公經費補助標準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提高村組干部報酬和村辦公經費補助標準實施方案
一、項目背景。
村級組織是農村基層工作的主體和基石,村干部是帶領廣大農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領頭雁”。提高村組干部報酬對于穩定、造就一支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村干部隊伍,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不斷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帶領廣大農民致富奔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目標任務。
提高村組干部報酬、村辦公經費和其他必要支出補助標準,使村級經費保障能力顯著增強。
三、實施范圍。
全省所有行政村和村民小組。
四、補助標準。
從2010年起村干部的報酬按人均6000元/年的標準補助,組干部人均報酬按村干部人均報酬的30%確定,即人均1800元/年。村辦公經費和其他必要支出按每村5000元/年的標準補助。
五、資金籌措。
依據各市縣人均財力情況及省統計局提供的《2009年全省村組干部補貼收入情況的調查報告》中反映的各項實際補助水平,各級財政按照縣市區財力水平分類按比例負擔,即對村干部報酬年人均不足6000元,組干部報酬不足1800元以及村辦公經費達不到5000元差額部分進行分類按比例負擔。對于村干部報酬已達到確定標準的,省財政按照年人均5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按照上述辦法測算,全省共需補助資金5.07億元,扣除省級財政在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中安排用于村組干部報酬和2007年提高村干部報酬補助以及市縣財政自有財力已經安排補助資金后,此次新增補助資金2.14億元,其中省級財政新增補助1.7億元,市縣自籌0.44億元。
六、工作進度。
2010年5月中旬前,省財政廳依據省統計局和省民政廳提供的相關數據,測算省財政資金補助情況,并及時下達。6月底起,各縣市區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落實配套資金,將此項政策全面落實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及時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縣市區政府作為落實此項政策的責任主體,要及時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按照“保證基本,上不封頂”的原則,確保村干部人均報酬不低于6000元/年,組干部報酬人均不低于1800元/年,村辦公經費不低于5000元/年;要進一步完善機制,加強工作目標落實情況的考核,實行村組干部報酬由基礎報酬和績效工資結合的辦法,對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村干部,基礎報酬不得低于5000元/年,組干部基礎報酬不得低于1500元/年。省財政補助資金和市縣財政應承擔資金必須全部落實到位,不得擠占、挪用,原來安排的資金不得調減。村組干部報酬采用“一折統”形式發放,基礎報酬要分月或分季發放,績效工資待年終考核后發放。
(二)加快工作進度,保證資金落實。省級補助資金下達后,市縣必須盡快落實配套資金,加快工作進度,于6月底前將此項政策落實到位,并將落實情況上報省財政廳、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和省民政廳。
(三)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從7月份開始,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組成檢查組,對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落實政策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八、驗收辦法。
9月份,省財政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等相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驗收結束后,向省政府提交書面報告。
九、責任落實。
主辦單位:省財政廳。
協辦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人社廳。
實施單位:市州及縣區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