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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2011]39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工程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確定為民辦的“10件、27項”實事之一。目前,《食品安全監管工程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食品安全監管工程實施方案
(省工商局 2011年2月23日)
為全面推進食品安全監管工程順利實施,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在全省創建1000個食品安全示范店,100個農資放心店,建設10個市級食品安全快速檢測中心,50個縣級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室,配備547個食品檢測箱。
二、建設標準
(一)食品安全示范店
1.創建條件:經營時間1年以上;經營場地20平方米以上;以食品經營為主,自愿申請參加;
2.創建標準:(1)證照有效,懸掛規范;(2)店內整潔衛生、食品擺放有序;(3)明碼實價,無價格欺詐;(4)計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不短斤少兩;(5)建立和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票索證、進(銷)貨“一票通”臺賬、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6)不銷售禁止經營的食品,不從事違法經營活動;(7)與當地工商部門簽訂《食品質量安全責任書》,積極配合執法部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8)文明經商,誠實守信,信譽良好;
3.任務分解:各市州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具體任務見附表。
(二)農資放心店
1.創建條件:經營時間1年以上;經營場所與倉庫面積達到40平方米以上;年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銷售網絡健全,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力和輻射面;
2.創建標準:(1)以服務“三農”為宗旨,證照合法有效,依法經營、誠信經營;(2)經營場所與倉庫房屋結構牢固、干燥,無滲漏,通風條件好;(3)門面和室內裝璜規范,店面清潔整齊;(4)經營場所所需的設備、設施、工具以及安全必備的消防器具配備齊全;(5)農資商品分類陳列,整齊無遮攔,季節商品陳列醒目,實行明碼標價;(6)不銷售無生產許可證、無出廠合格證、無商品質量檢驗證的“三無”產品及假冒偽劣、變質過期、不合格和禁用農資商品;(7)建立和落實農資商品進銷貨臺賬、索證索票、安全管理、質量承諾、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與工商部門簽訂《農資質量安全責任書》,在店內懸掛或上墻;(8)從事農資連鎖經營的單位,農資商品要全部實行連鎖配送,并嚴格執行連鎖經營“六統一”制度,即“統一商品進貨、統一商品配送、統一銷售價格、統一建立臺賬、統一店面裝璜標識、統一人員培訓”;
3.任務分解:各市州創建農資放心店具體任務見附表。
(三)市級食品安全快速檢測中心
1.場地面積:40—60平方米;
2.操作人員:4—6人;
3.基本設施及設備:配置冷藏展示柜、粉碎機、純水系統、電爐、萬分之一天平、可調式移液器、電導儀、秒表計時器、ph計、超聲波清洗器、微量進樣器、快速恒溫水浴鍋、冰箱等設施;配置多參數食品安全快速分析儀(36合一)、農藥殘留快速檢測儀、茶葉安全檢測儀、三聚氰胺檢測儀和紅外水份測定儀等設備;配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指揮車。
(四)縣級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室
1.場地面積:20—40平方米;
2.操作人員:2—4人;
3.基本設施及設備:配置操作臺(帶櫥柜)、冷藏展示柜、粉碎機、純水系統、電爐、電子天平、漩渦、混合器、超聲波清洗器、微量進樣器、快速恒溫水浴鍋、冰箱等設施;配置多參數食品安全快速分析儀(20合一)、便攜式農藥殘留測定儀、三聚氰胺檢測儀、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箱等設備;配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車。
三、資金籌措
預算安排資金3587萬元,其中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1000萬元,省工商局自籌資金2587萬元。
四、實施步驟
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自2011年2月開始實施至2011年12月底結束,共分四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動員部署(2011年1—2月)。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認真收集、整理、綜合各方面的意見建議,確定工作重點,制訂工作方案。各市州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召開專題會議,傳達貫徹省政府文件精神,全面進行動員和安排部署,結合實際制定方案,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建立“食品安全監管工程”目標責任制。
第二階段:抓好試點、總結推廣(2011年3月—4月)。按照先試點、后推廣的工作思路,全面做好蘭州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機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農村“一專三員”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的試點工作,總結典型經驗,逐步推廣實施。各級工商部門要認真落實檢測中心和檢測室人員編制,確保人員到位,并初步完成檢測中心和檢測室的基本設施建設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及農資放心店的申報工作。
第三階段:組織實施、抓好落實(2011年5月—10月)。完成市州檢測中心和縣市區檢測室儀器設備采購和安裝調試工作,建立健全食品檢測工作制度,做好檢測人員培訓工作,提高檢測水平。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農資放心店創建條件和標準,指導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完善自律機制,扎實開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農資放心店創建驗收工作。各市州檢測中心和縣市區檢測室要加大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快速檢測工作力度,確保我省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
第四階段:總結驗收(2011年11月—12月)。各市州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工程的目標任務,逐級開展督查評估,全面進行自查總結,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省工商局要對各地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和考核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分工,精心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十二五”時期“十大惠民工程”和2011年為民辦實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省工商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組織牽頭工作,財政、衛生、農牧、商務、質監、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全面推動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各市州及縣市區政府要強化組織領導,切實把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工程作為今年的一項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全面抓好落實。各地要結合實際,把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和抽樣檢驗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確保各項工作全面開展。
(二)完善機制,注重長效。要加大進銷貨、索證索票和“一票通”臺賬的落實力度,切實規范食品和農資經營行為。充分發揮食品質量檢測機構和基層食品快速檢測設備的作用,全面開展食品檢測和風險監測,為市場風險評估和調整監管重點提供科學依據。要充分發揮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農資放心店的示范帶動作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和農資銷售可追溯體系,努力做到“關口前移”,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有效開展網上預警防范,著力構建食品安全監管和農資監管長效機制。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活動,采取多種形式向食品、農資經營者和消費者宣傳食品安全監管的意義和作用,進一步增強經營者的誠信意識和消費者的防范意識,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附件: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農資放心店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