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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發〔2013〕38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精神,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對省級政府部門(含市縣級政府部分項目)現行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審核。經2013年4月2日省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公布省級政府部門現行行政審批項目411項(行政許可項目367項、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44項)、受國務院部門委托實施行政許可項目10項、省級政府部門備案制管理項目50項(政府對行政相對人備案制管理項目46項、政府對政府備案制管理項目4項)、省級政府部門第九批下放調整行政審批項目174項(下放行政許可項目24項、下放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10項、下放部分審批內容行政審批項目9項、合并實施行政許可項目131項)、省級政府部門第九批取消行政審批項目82項(取消行政許可項目51項、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22項、取消部分審批內容行政審批項目9項)。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布現行行政審批項目和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是進一步深化改革、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舉措。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抓好行政審批項目的銜接落實,對省級政府部門現行行政審批項目,要明確依據、優化程序、減少要件、壓縮時限,并向社會公開;對已經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一律不允許再進行審批或者通過其他形式變相審批;對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要認真研究實施方案,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合理設定審批程序、環節和辦結時限;對下放市州及縣市區的審批項目,要加強上下溝通協調,制定銜接方案,推動執行、承接、實施等環節的工作落實。要建立健全行政監督管理措施,明確監管責任,加大監管力度,及時發現和糾正重審批、輕監管和以審批代替監管等問題,防止出現監管真空。要健全完善行政審批服務體系,推進“兩集中、兩到位”改革,推行網上審批、集中審批、并聯審批、電子監察,建立“綠色通道”、“全程代辦”等審批機制,對重大投資項目等要試行快速審批,努力做到一次申報、集中預審、聯合勘察、全程協調、跟蹤服務。
附件:1.省級政府部門現行行政審批項目目錄(411項)
2.受國務院部門委托實施行政許可項目目錄(10項)
3.省級政府部門備案制管理項目目錄(50項)
4.省級政府部門第九批下放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74項)
5.省級政府部門第九批取消行政審批項目目錄(82項)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