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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2014〕64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批復的甘肅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及省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動員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現將省政府機構改革重點工作任務分工通知如下:
一、深化政府機構改革
(一)修訂完善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農牧廳等部門的“三定”方案,進一步解決一批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部門職責交叉、分散的問題。
牽頭部門:省編辦。
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農牧廳。
完成時限:2014年6月底。
(二)省衛生計生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公共資源交易局等部門認真做好“三定”方案的組織實施工作,并向省編委報告落實情況。
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公共資源交易局。
配合單位:省編辦。
完成時限:2014年6月底。
(三)對職能消失或弱化、任務不飽和、可以由其他部門承擔職能的機構,劃轉職能,撤銷機構。
牽頭部門:省編辦。
配合單位:省直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4年6月底。
(四)對職責任務已經完成的議事協調機構、臨時機構、掛牌機構等,及時予以清理撤銷。
牽頭部門: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
配合單位:省直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4年6月底。
(五)對職能相近、由于機構分設造成職能交叉、重疊的單位,通過整合重組,實現優化組合。
牽頭部門:省編辦。
配合單位:省直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2014年6月底。
(六)完成市縣政府機構改革任務。
牽頭部門:省編辦。
配合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市州改革方案于2014年6月底前報省編辦審核,縣市區改革方案于2014年9月底前報市州編辦審核,市縣兩級機構改革任務于201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七)對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事業單位逐步轉企改制,對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
牽頭部門:省編辦。
配合單位:省直有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5年12月底。
(八)擬訂創新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人事、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政等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政策,并做好與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行業體制改革的銜接。
牽頭部門: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
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
完成時限:2014年12月底。
二、嚴格控制人員編制
(一)嚴格遵守國務院“約法三章”,認真執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實現人員編制零增長有關問題的通知》(甘辦發〔2013〕97號),按照“兩個只減不增”要求嚴控人員編制,將各級各類機構編制控制在2012年底的總量內。
牽頭部門: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
配合單位:省直各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在利用信息化手段、發揮現有在編人員作用等方面找潛力,不斷優化人員結構、提高工作效率,多渠道釋放各地各部門對人員編制的需求。
牽頭部門:省直各部門。
(三)各部門需增加機構和編制的,按照“撤一建一、先撤后建、多減少增、先減后增、余缺調劑”等原則,先提出機構精減和編制調劑意見,再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省機構編制部門研究辦理。
牽頭部門:省直各部門。
(四)積極探索總量內跨部門、跨系統、跨層級調劑編制的具體辦法,調整優化機構編制結構,推動編制資源向基層一線傾斜。
牽頭部門:省編辦。
配合單位:省直各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五)加快推進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落實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機制。
牽頭部門:省編辦。
配合單位: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人社廳。
完成時限:2014年12月底。
三、嚴肅機構編制工作紀律
(一)認真落實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關于嚴禁超職數配備干部的通知》(組通字〔2014〕5號),開展超職數、超職級配備干部專項治理。依據核定的職數配備干部,對超職數配備干部的,采取有力措施盡快進行整改。
牽頭部門:省委組織部。
配合單位:省編辦、省人社廳。
完成時限:2014年12月底。
(二)嚴格執行機構編制“一支筆”審批制度,各部門和各類議事協調機構不得以會議、文件、領導講話、項目經費和評比達標等形式,干預下級的機構編制事項。
牽頭部門:省直相關部門、各類議事協調機構。
配合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將機構編制管理納入干部監督工作范圍。
牽頭部門:省委組織部。
配合單位:省編辦。
完成時限:2014年12月底。
(四)把機構編制核查工作作為機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和機構編制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牽頭部門:省編辦。
配合單位:省直各部門。
完成時限:2014年12月底。
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圍繞分解任務,采取有力措施,扎實推進。今年年底前將工作落實情況報省政府辦公廳,同時抄送省編辦。省政府辦公廳、省編辦將適時進行督查。對落實職能轉變工作不力、違反機構編制工作紀律等問題,由省監察廳查處問責。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