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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發〔2014〕118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省屬有關企業,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統計是國民經濟發展和宏觀調控的基礎性工作,是各級黨委、政府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為充分發揮統計職能,全面深化統計改革,加強統計建設,提高統計質量,使統計更好地服務于全省經濟轉型升級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推進統計改革
(一)建立轉型升級統計監測,完善循環經濟統計制度。建立完善轉型升級統計監測評價和循環經濟統計體系,健全相應的統計調查制度,注重增加科學反映結構、質量、效益和可持續發展的指標,加大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產能過剩、科技創新、安全生產、新增債務等方面的統計改革力度,加強資源消費統計,扎實做好轉型升級及循環經濟統計改革工作。
(二)深化服務業和文化產業統計改革。全面落實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制度,建立健全部門服務業統計報表制度。加快建立健康服務業、養老服務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統計制度,不斷推進服務業統計改革。建立健全文化產業部門統計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法。
(三)穩步推進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改革。推進投資統計從按項目以形象進度法統計,轉向按法人單位以財務支出資料采集數據的改革。各市州政府要組織發展改革、建設、工商、統計等部門及時將滿足統計上報條件的法人單位申報入庫,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有項目投資、房地產開發投資和建筑工程的外地法人單位在本地注冊發展。進一步加強“3341”工程和億元及以上重大項目工程統計監測工作,跟蹤反映進展情況。
(四)加大民生統計改革力度。加快建立健全科學完備、系統全面反映民生的統計指標體系,客觀反映勞動就業、居民收入、社會保障、人民健康狀況等民生方面的工作情況。
(五)推進統一核算生產總值工作。制定我省統一核算地區生產總值工作方案,修訂歷史數據,嚴格核算制度,保持各級數據銜接一致。盡快建立統一的經濟核算制度,編制地方資產負債表。
(六)加快建立電子商務統計。按照“賣家三分、買賣共統、普查為基、大數支撐”的總體設計思路,建立健全網上零售統計調查方法體系,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背景下適合我省實際的貿經統計方法。商務、工商等部門要加大與電子商務企業的協調溝通力度,加強與第三方電商平臺的合作,支持配合做好電子商務統計工作。
(七)加快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體系。做好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與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目錄對接工作,加大統計數據的評估評審力度,開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監測分析。
(八)加強和完善非公有制經濟統計。各級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統計工作的統一領導,協調組織各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統計工作。統計部門要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統計工作的技術指導;各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進一步加強各行業非公有制經濟統計工作。
(九)繼續推進其他統計改革。改進城鎮化統計,加大現代信息技術在城鄉地域劃分中應用力度,加強和改進人口變動調查,建立農民工市民化進程監測制度,完善城鎮化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完善城市月度勞動力調查,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采集數據,強化調查過程控制和事后質量評估,準確提供調查城市調查失業率。建立創新調查制度。組織實施全省企業創新調查,不斷完善創新評價指標體系和指數測算辦法。
二、提高統計服務水平
(十)加強統計監測和經濟監測預警。健全統計監測體系,加強常規統計監測,密切關注生產、銷售、投資、消費、服務等領域的新變化和新特點,增強經濟走勢研判分析,準確把握運行趨勢。進一步加強經濟運行監測、文化產業監測、循環經濟監測,建立完善節能環保、電子商務、健康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監測。加強重點領域、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監測預警,抓好先行指標和關鍵環節監測,充分利用“大數據”做好經濟監測預警。
(十一)加強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統計監測。各級政府要建立全面小康監測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及由統計部門牽頭、相關部門職責明確、高效聯動的工作機制。統計部門要成立全面小康統計監測辦公室,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統計監測和綜合分析研究工作。各部門要加強對涉及本部門小康指標的分析和研究,及時搜集、整理、報送相關數據和信息,配合做好數據的評審,切實推進全面小康社會建設進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統計監測結果須經上一級統計部門審核通過方可公布。
(十二)加強統計服務體系建設。拓寬統計服務渠道,開發統計服務新產品,創建統計服務新方式。加強統計信息公開工作,加快開發統計信息發布平臺,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內容和范圍。
三、加強部門統計工作
(十三)加強部門統計基礎工作。各部門要完善行業統計調查體系,健全統計機構,配齊統計人員及相應設備,保障工作經費,切實履行好行業統計職責。各級統計部門要加強對同級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服務,不斷提升統計水平。
(十四)加強部門統計協調配套。各部門要根據省委、省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進一步明確本部門統計職責,加強銜接協調,加大統計資料交換共享力度,全力支持配合統計部門深化統計改革,認真扎實做好統計工作。各級編制、民政、稅務、質監、工商等部門要定期向同級統計部門提供基本單位名錄變化情況,確保基礎信息準確完整。財政、銀行、稅務、海關等部門要積極主動向統計部門報送統計資料,以便更加科學準確地進行國民經濟核算,科學研判經濟運行走勢。各級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發展運行監測,做好行業發展分析,并將有關資料及時報送同級統計部門,共同做好經濟社會綜合監測分析。
(十五)加強部門統計數據管理。各部門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切實提高數據質量,保證全省統計數據的協調性、匹配性和一致性。統計部門要加大部門數據監管力度,不斷提高部門統計數據質量。
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
(十六)加強基層統計組織建設。市縣政府要在不突破編制總數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編制結構,加強統計力量,保證統計工作需要。市縣統計部門要調整增加能源、服務業、文化產業等新增任務統計力量。納入聯網直報的企事業單位要有負責統計工作的機構,配備統計人員。鄉鎮(街道)要進一步加強統計站(所)建設,配備統計人員,充實統計力量。要探索建立健全基層統計組織,實施有效的組織領導、管理和工作制度,為統計工作提供堅強組織保障。
(十七)加強統計信息化建設。各級政府要將統計信息化建設納入本級本部門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穩步推進,支持統計部門建成覆蓋省、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重點企業的統計信息網絡,搭建聯網直報工作平臺。要不斷加大網絡安全建設力度,確保統計網絡和統計數據安全。
(十八)加強源頭數據管理。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源頭數據質量控制,建立健全單位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加強數據的審核核查力度,確保源頭數據客觀、真實、準確、完整。
(十九)扎實推進聯網直報。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支持聯網直報工作,進一步鞏固“一套表”聯網直報成果,恪守“四條紅線”(堅持“先進庫、再有數”,絕不自行修改名錄庫;堅持由企業獨立報送真實的統計數據,絕不干預企業獨立報送真實數據;堅持由企業自己上報聯網直報數據,絕不代填代報企業數據;堅持由企業修改差錯或補填不完整報表的原始數據,絕不自行修改企業任何數據),拓展聯網應用范圍,努力實現三個“全部”(所有由調查對象填報的調查全部通過互聯網直接向國家數據中心報送;所有現場調查全部由調查員手持電子終端現場采集數據并通過網絡直報國家數據中心;全部國家統計調查均在統一軟件平臺處理),不斷提高直報數據質量。
(二十)加強社會經濟綜合數據庫建設。各級統計部門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完善數據庫,逐步將部門數據納入數據庫建設,建立完善經濟地理信息系統。
五、加強統計法治建設
(二十一)加強統計法治宣傳。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持續深入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教育,把統計法治宣傳納入“六五”普法主要內容,重點加強對調查對象的宣傳,強化其參與統計調查、配合統計工作、依法填報統計資料的責任意識,維護統計法規的嚴肅性。要充分利用現代傳媒、統計開放日及網絡和科技手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統計法治環境。
(二十二)堅持依法統計。各級政府要堅決貫徹執行《統計法》和《甘肅省統計管理條例》,在中央和省委批準的政府機構限額內,市縣兩級統計機構原則上單設。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統計調查項目及制度的報備,進一步規范全省統計調查工作,支持統計人員依法統計,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二十三)加大統計執法力度。統計部門要把統計執法貫徹于整個統計活動的全過程,加大重點單位、重點指標、重點對象執法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全力支持配合統計部門嚴格執法,適時開展統計巡查工作。
六、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四)加強統計工作領導。各級政府要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把統計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統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全力支持統計改革與發展,形成層層分工負責、上下齊抓共管的統計工作格局,為加強統計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二十五)加強統計隊伍建設。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統計隊伍建設和統計行風建設,加大統計干部交流力度,通過加強部門及基層統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繼續教育、職稱考評、崗位練兵等,不斷提升統計隊伍整體素質,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思想過硬、業務過硬的復合型統計干部隊伍。
(二十六)強化經費保障。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統計改革的資金支持力度,將統計信息化建設經費列入同級地方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并保障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組織安排的周期性普查、大型調查及專項調查等項目經費,確保統計改革的順利進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