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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2016〕209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為履行“中國的創新政策與提供政府采購優惠不掛鉤”的對外承諾,2011年11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開展創新政策與提供政府采購優惠掛鉤相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1〕41號),要求各地方、各有關部門自2011年12月1日起停止執行規范性文件中關于創新政策與提供政府采購優惠掛鉤的措施。2016年1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開展創新政策與提供政府采購優惠掛鉤相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16〕92號),對做好此項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為切實履行我國對外承諾,現就進一步開展清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政府、各部門要按照世貿組織規則和我國對外承諾,對已制定出臺的鼓勵創新、扶持地區、扶持企業或產品服務等發展的政策中,涉及自主創新政策與提供政府采購優惠掛鉤的規范性文件,再開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清理工作。清理后,要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文件目錄;未列入繼續有效文件目錄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今后不得再制定違反我國對外承諾的新文件。
二、對于不符合國辦發明電〔2011〕41號文件規定的地方性法規,市州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啟動修訂程序;在擬訂、起草地方性法規時,注意與中央政府對外承諾保持一致。
三、各市州政府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清理工作進行督促,省財政廳負責對省級清理工作的督促。有關清理工作進展情況及清理結果請于2016年12月25日前報告省政府,同時抄送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財政廳和省商務廳。
聯系人:張效功
聯系電話:0931—8899957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