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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2017〕57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根據省政府領導成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現將代省長、副省長、秘書長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唐仁健代省長:領導省政府全面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監察、審計方面工作。主管省編辦、省監察廳、省審計廳。
黃強常務副省長:負責省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物價、節能和能源保障、物資儲備,財政、稅務,國土資源、礦產開發,商務、招商引資,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外事(港澳事務)、僑務,統計調查,行政審批、政務公開、政府法制,文史研究、地方志,機關事務,駐外辦事機構,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等方面工作。協助省長負責監察、審計方面工作。
分管省發展改革委(省物價局)、省審改辦、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商務廳(省口岸辦)、省文化廳、省審計廳、省政府外事辦(省僑辦、省港澳辦),省地稅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版權局)、省統計局、省政府法制辦、省文史研究館、省公共資源交易局、省地方史志辦,省政府臺辦,甘肅行政學院,省貿促會,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能源局、省經合局,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省有色金屬地質勘查局、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省煤田地質局、省文物局、省廣播電影電視總臺(集團)。
聯系省人大、省政協,各民主黨派,省文聯,蘭州海關,甘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國稅局、財政部駐甘專員辦、審計署駐蘭州特派辦,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國家統計局甘肅調查總隊,甘肅儲備物資管理局。
郝遠副省長:負責教育,科技、知識產權,旅游,工商、非公經濟,金融,體育,社科研究、參事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旅游發展委,省工商局、省體育局、省政府參事室、省政府金融辦,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甘肅銀行及其他省屬國有金融機構,省科學院、省社科院、省知識產權局。
聯系省檔案局(省檔案館),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科協、省僑聯、省臺聯、省社科聯、省工商聯,駐甘各金融、保險、證券、資產管理機構,蘭州大學、西北民族大學等中央在甘教育機構,中科院蘭州分院等中央在甘科研機構。
宋亮副省長: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綜合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人民防空,電力,安全生產,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資產監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工信委(省國防科技工業局、省中小企業局)、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府國資委,省安監局(省煤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人防辦,各工業行業協會。
聯系蘭州鐵路局,省電力公司,甘肅煤礦安全監察局,民航甘肅監管局、各民航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中央駐甘工業企業單位,省煙草專賣局(省煙草公司)、甘肅煙草工業公司,中石化甘肅石油分公司、中石油甘肅銷售公司、中石油西北銷售公司,各通信公司、郵政公司。
楊子興副省長:負責民族、宗教,民政、防災減災、雙擁、優撫、殘疾人工作,農林水牧漁、農村綜合改革、扶貧開發、縣域經濟、生態建設,氣象、地震以及公安、國家安全、司法、信訪,軍政關系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委、省公安廳、省國家安全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水利廳、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宗教局、省糧食局、省扶貧辦(省兩西建設指揮部)、省供銷社、省殘聯,省監獄管理局、省引大入秦工程管理局(指揮部)、省景泰川電力提灌管理局、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省引洮工程建設管理局,省農墾事業管理辦公室、省農業科學院。
聯系省法院、省檢察院、省法學會,省軍區、駐甘部隊,武警甘肅總隊、武警甘肅森林總隊,省老齡委、慈善總會,省信訪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國家林業局駐西安專員辦、黃河水利委員會黑河流域管理局、中央在甘農牧企事業單位、中儲糧蘭州分公司。
李斌副省長: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環境保護,衛生計生,質量、食品藥品監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人社廳(省外國專家局)、省環保廳(省核安全局)、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食安辦),省醫改辦,省公務員局,省中醫藥管理局、省紅十字會、省計生協會。
聯系環保部西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
常正國秘書長:協助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協助省長聯系機構編制方面工作。分管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研究室。
未列入的省屬事業單位及機構,隨歸口管理部門由省政府分管領導分管。
省屬國有企業分別由省政府國資委和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