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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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貧搬遷是脫貧攻堅的“頭號工程”和標志性工程,是“五個一批”中最難啃的“硬骨頭”。2016年以來,我區將易地扶貧搬遷任務作為頭號民生工程來抓,統籌謀劃、精心組織,科學制定搬遷計劃,通過“六項措施”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搬遷任務。
一是確保對象精準。按照“農戶申請、民主評議、鄉鎮核查、縣區審定”的程序,嚴格確定建檔立卡搬遷農戶。“十三五”期間,全區共搬遷建檔立卡貧困戶49戶198人。
二是堅守政策底線。深刻理解、準確把握“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是扶貧房不是小康房更不是富裕房”的要求,嚴格執行建檔立卡人口住房面積標準,堅守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戶均自籌資金不超過1萬元的政策底線,保證了搬遷戶不因搬遷舉債,不因搬遷致貧。
三是培育后續產業。牢固樹立了“易地扶貧搬遷是脫貧搬遷”的理念,因地制宜,因戶施策,按照《西峰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變股金操作辦法》,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入股合作社,利益分紅,持續受益,戶均入股資金達到7000元以上。同時,根據“一戶一策”需求,發展養殖10戶,種植9戶,實用技術培訓30人(次)。確保每一戶搬遷群眾都有致富產業,實現搬遷一戶、脫貧一戶。
四是嚴格報賬程序。對于農村建房安置的,在全面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經鄉鎮自驗完成后,向搬遷農戶“一折通”賬戶撥付70%的補助資金,待完成區級驗收后撥付剩余30%補助資金。對于進城購房安置的,搬遷農戶選定所購住房并簽訂購房協議,經鄉鎮審核通過后,先向搬遷農戶“一折通”賬戶撥付70%的補助資金用于繳納房款,待房產證辦到搬遷戶名下后再撥付剩余30%補助資金。
五是實行公告公示制。項目實施鄉鎮均在項目實施地顯要位置設置了公示牌,對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和期限、建設內容、資金規模和來源、易地扶貧搬遷對象、補助標準和發放情況、項目實施單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監督電話等主要內容進行了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六是做好項目檔案整理。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積極收集整理音響、視頻等畫面資料,項目批復、設計、監理文件及各項技術文件,并按規定歸檔整理裝訂成書。在10月份省級易地扶貧搬遷項目交叉檢查中,受到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