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1-11-19
- 來源: 清水縣鄉村振興局
今年以來,清水縣把防止返貧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核心任務,不斷強化監測力度,全面優化幫扶方式,探索推行了防返貧保險試點項目。
清水縣防返貧保險試點項目是清水縣針對部分監測對象落實現有幫扶政策后,仍然存在困難的情況下,設置的一種“兜底性”保險政策。對存在致返貧風險的監測對象落實收入補償、因病風險救助、因災風險救助和因學風險救助等,堅持四項政策同步走,四駕馬車并肩行,主要解決監測對象收入及“三保障”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進行收入補償。對2021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000元的監測對象按照收入差額進行補償,保證監測對象人均純收入在省定收入監測標準以上,確保家庭生活不受收入影響。二是落實因病風險救助。對因病存在大額支出,可能發生致返貧風險的監測對象,按照一定比例對自付醫療費用和交通護理費用進行補償,年內自付醫療費用補償上線20000元,交通護理費用補償上線1000元。三是因災風險救助。對因火災、自然災害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家庭主要居住用房為唯一自住用房且安全等級鑒定為C級或D級的農戶,進行損失定量補償,補償上線5000元。四是因學風險救助。對就讀本科、研究生(含博士生)等高校就讀的學生,在校期間按學期補助生活費,其中本科生每學期補償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博士生每學期補償不低于1500元。
在防返貧險實施過程中,執行農戶申請、調查核實、評議公示和資金到戶“四步”工作流程。一是農戶提出申請。存在致貧返貧風險的監測對象可向村兩委提出保險補償申請,也可以直接向承保單位(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對提出申請的監測對象,由村兩委上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按照理賠類別將監測對象申請分類匯總后分別報送縣醫保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教育局等相關縣直行業部門進行核準。二是調查核實。相關部門核準后,對符合理賠條件的監測對象由鄉鎮報送承包單位(保險公司),人保財險清水支公司按鄉鎮村分類匯總“防返貧保”申請對象及相關信息,進行現場查勘、核驗、調查取證,將調查取證后達到“防返貧保”條件初篩人員名單提交縣鄉村振興局確認審核。三是評議公示。待縣鄉村振興局確認審核通過后,承包單位(保險公司)將初篩選人員名單反饋至相關鄉鎮,進行任務轉辦。相關鄉鎮接到任務后,對初篩選人員名單進行分村評議和公示,原則上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四是資金到戶。承包單位(保險公司)對相關鄉鎮上報結果再次進行匯總,將“防貧保險”確認名單報縣鄉村振興局審核備案,確認救助標準、計算救助發放金額,人保財險清水支公司以“一卡通”形式發放防貧保險救助金到戶,并將有關憑證上報縣鄉村振興局存檔,2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到戶。
清水縣通過落實防返貧保險,有效解決部分監測對象在收入和“三保障”方面存在不足,全面化解了部分對象因剛性支出大存在致貧返貧風險的問題,切實守住了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