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就業和社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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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7年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
2007年,全省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解決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為重點,堅持統籌兼顧、城鄉并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展和成效。
(一)堅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就業再就業工作取得新的進展
全省各地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就業再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履行好促進就業的政府責任,進一步加大了就業再就業工作力度。通過抓發展促進就業,抓改革促進就業,加強就業管理,改進就業服務,強化就業培訓,建立就業援助機制,開展就業專項活動,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使全省就業再就業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截至年底,全省城鎮新增就業22萬人,完成全年計劃的146.7%,比上年增長22.2%;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8.8萬人,完成全年計劃的176%,比上年增長18.9%;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再就業3.5萬人,完成全年計劃的175%,比上年增長40%。全年新安置零就業家庭就業6768戶,實現了動態消零的目標。全省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35%,實現了控制在4.6%以內的目標計劃。
(二)堅持推動“兩個轉變”,勞務輸轉取得新的進展
各地高度重視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把發展勞務經濟作為促進農民增收的主渠道。以強化培訓為突破口,以勞務協作為紐帶,以維權服務為保障,積極推行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推動勞務輸轉由體力型向技能型、由分散短期輸出向有組織長期穩定輸出轉變。全省勞務輸轉再創新高,輸轉規模達到587.16萬人次,完成全年計劃的106.75%,比上年增長9.64%;有組織輸轉242.69萬人次,完成全年計劃的116.11%,比上年增長24.09%;有組織輸轉率為41.33%,比上年提高4.81個百分點。勞務收入達到200.11億元,完成全年計劃的111.17%,比上年增長32.34%。
(三)堅持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取得新的進展
各地堅持抓制度建設,完善政策體系;抓擴面清繳,擴大覆蓋范圍;抓基金監管,確保基金安全;抓經辦能力建設,提升管理服務。
──養老保險工作。全省各地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為重點,積極擴大養老保險覆蓋范圍。截至年底,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146.49萬人,完成全年計劃的103.89%。全省為企業離退休人員發放基本養老金63.9億元,保發放率為100%。完成了企業退休(職)人員2007年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工作。部分縣、區出臺了村干部養老保險暫行辦法,探索試行了村干部養老保險制度。
──失業保險工作。省政府修訂頒布了《甘肅省實施〈失業保險條例〉辦法》。全省各地以事業單位職工參保、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失業保險關系接續為重點,積極做好失業保險參保工作。截至年底,全省失業保險參保人數162.94萬人,完成全年參保計劃的101.84%。為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2.19億元。
──醫療保險工作。省政府頒布了《甘肅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全省各地全面啟動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截至年底,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為219.89萬人,完成全年參保計劃的102.27%;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19.83萬人,參保率為69%;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參合人數為1784.31萬人,參合率為88.43%。
──工傷保險工作。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甘肅省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辦法》。全省各地加快推進煤礦、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等高風險行業參加工傷保險,積極開展餐飲服務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試點。截至年底,全省工傷保險參保人數為97.8萬人,完成全年參保計劃的101.88%。
──生育保險工作。全省生育保險工作穩步推進。截至年底,全省生育保險參保人數為52.89萬人,完成全年參保計劃的105.78%。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各地在總結經驗的同時,進一步加強了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提標10%的工作已全面完成,截至年底,全省共有城鎮低保對象73.2萬人,做到了應保盡保。我省14個市、州均建立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年底,全省有162萬農村貧困人口被納入農村低保范圍。
2007年,全省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還存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就業方式與全民創業促就業的要求不相適應,在穩定就業方面還有差距。據統計,2007年全省城鎮新增就業人員中通過自主創業實現就業的不到四分之一,勞動者自主創業的比例較低,全民創業的氛圍不濃,創業帶動就業的效應不明顯。全省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人員中,絕大多數是異地短期轉移就業,返鄉創業的規模很小。同時,由于城鎮新增就業中靈活就業比例較高,農村富余勞動力季節性、臨時性輸轉的較多,就業穩定性較差。二是制度建設與覆蓋城鄉的工作要求不相適應,在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方面還有差距。城鎮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和國有困難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待遇不落實。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還處于探索階段,絕大多數農村居民游離于社會保障體系之外。適合農民工就業特點、且能與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尚需完善,農民工工傷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制度還不健全,養老、就醫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使用率不平衡,部分縣存在基金沉淀問題。三是基礎設施建設與人力資源開發、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在服務群眾方面還有差距。農村公共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缺失;城鎮街道社區社會保障工作機構至今未能實現全覆蓋;城市社區、農村鄉鎮衛生機構服務能力不足;人力資源信息網絡、社會保險信息網絡、城鄉社會救助信息網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網絡等的建設管理滯后,尚未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進而程度不同地影響了服務能力的發揮和服務效率的提高。
二、2008年全省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任務
2008年,全省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要以黨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為指針,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解決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為第一要務,緊緊圍繞以創業帶動就業、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兩大任務,加強政策調研,完善制度體系,建立長效機制,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全省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取得新的進展。主要預期目標是:全省城鎮新增就業達到22.7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勞務輸轉410萬人,創勞務收入230億元;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基本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148萬人、162萬人、237萬人、107萬人和53萬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80%以上。為實現2008年的目標任務,要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堅持實施創業促進就業發展戰略,在統籌城鄉就業上取得明顯成效
以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為主線,以擴大就業規模、改善就業結構、提高就業質量為目標,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在統籌城鄉就業上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繼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研究制定《甘肅省就業促進條例》等配套法規政策,進一步完善就業政策體系。全面落實就業再就業各項扶持政策,加大小額擔保貸款和社會保險、就業服務補貼的落實力度。建立失業預測預警機制,落實失業調控措施,全面做好失業調控工作。實行零就業家庭及時發現、充分了解和及時解決的動態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零就業家庭就業基地,完善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的長效機制。
二是大力推動全民創業促進就業。以創業培訓和創業指導為抓手,以小額擔保貸款和稅費減免政策為依托,落實創業政策,提供創業項目,強化創業服務,在省內掀起全民創業促進就業的熱潮。
三是著力解決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問題。認真做好登記失業大學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工作,建立促進大學生就業的部門聯動機制,疏通大學生面向企業、面向基層就業和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渠道。開展復退軍人就業安置工作情況專題調研。加大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力度。
四是大力開展公共就業服務。按照統籌城鄉就業的要求,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制定《甘肅省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完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堅持組織開展“充分就業社區”和“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等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努力提高就業服務水平。
(二)大力發展勞務經濟,在推進“兩個轉變”上取得明顯成效
以提高輸轉質量、增加勞務收入為目標,積極推進勞務輸轉由體力型向技能型、由分散短期輸出向有組織長期穩定輸出轉變。
一是進一步加強勞務培訓。堅持把勞務培訓與市場需求、群眾意愿、轉移就業相結合,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繼續推廣部分市、縣加強鄉鎮、村級勞務基地建設和整合培訓資源的做法,為農村勞動力提供零距離、一站式技能培訓服務。
二是進一步加強有組織輸轉。重點做好進疆摘棉、天津濱海新區建設用工、西藏基礎設施建設用工的組織服務工作;認真落實勞務合作協議,并利用有關節會,廣泛開展勞務洽談,發展新的勞務基地。積極開展境外勞務輸轉,培育發展境外勞務輸出中介機構,暢通輸轉渠道,不斷提高有組織輸轉比例。
三是進一步加強勞務品牌建設。對建筑施工、保姆、拾花工等在省內外勞務市場具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勞務品牌和優勢工種給予政策、資金扶持,進一步做大做強。
四是進一步開展回鄉創業。制定回鄉創業扶持政策,有重點地解決農民工創業中存在的用地、資金、用工、服務及環境等問題。加大對回鄉創業投資項目的財政、金融支持,采取信用貸款與抵押貸款結合、整貸整還等方式,從貸款額度、還貸時間上適當放寬限制,并將回鄉創業人員納入小額擔保貸款范圍。加強對回鄉創業人員的技能和管理培訓,增強創辦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五是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作。全面建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從源頭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繼續實施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平安計劃和醫療保險專項擴面行動,推動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積極落實農民工及其子女就業、就醫、就學、住房、免疫、計生等相關政策,使農民工充分享受政府公共管理服務,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全力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在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上取得明顯成效
以“人人享有社會保障”為優先發展目標,以完善政策、擴大覆蓋、規范管理為重點,在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上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加快完善政策。積極研究建立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障資金籌集機制;積極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政策銜接,探索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關系隨身份轉換和就業狀況變化而轉換的機制。
二是加強擴面清繳。以非公有制企業從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從業人員、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為重點人群;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農村養老保險和農民工工傷保險為重點險種;全面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不斷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努力實現參保人數有新突破,實際繳費人數有新增長。繼續做好社會保險費清欠工作,杜絕和糾正社會保險協議繳費,確保各項社會保險費應收盡收。
三是深化制度改革。根據國家統一部署,認真做好做實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前期準備工作。選擇部分城市開展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的試點,探索建立失業保險基金用于促進就業的聯動機制。出臺《甘肅省建立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將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納入正常工作機制,在部分縣(區)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進一步規范和擴大村干部養老保險制度試點。
四是強化基金監管。嚴格執行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政策規范,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完善基金管理流程。加大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檢查和審計整改工作力度,確保基金安全,實現保值增值。
五是提升經辦服務水平。擴大完善“五險合一”社會保險業務經辦試點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市級統收統支試點。繼續完善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進一步規范失業、工傷保險市級統籌,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和生育保險制度建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實現增加補助、全面覆蓋、鞏固提高的目標。不斷提升城市低保規范化管理水平,完善農村低保制度。
2007年,全省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解決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為重點,堅持統籌兼顧、城鄉并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展和成效。
(一)堅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就業再就業工作取得新的進展
全省各地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就業再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履行好促進就業的政府責任,進一步加大了就業再就業工作力度。通過抓發展促進就業,抓改革促進就業,加強就業管理,改進就業服務,強化就業培訓,建立就業援助機制,開展就業專項活動,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使全省就業再就業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截至年底,全省城鎮新增就業22萬人,完成全年計劃的146.7%,比上年增長22.2%;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8.8萬人,完成全年計劃的176%,比上年增長18.9%;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再就業3.5萬人,完成全年計劃的175%,比上年增長40%。全年新安置零就業家庭就業6768戶,實現了動態消零的目標。全省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35%,實現了控制在4.6%以內的目標計劃。
(二)堅持推動“兩個轉變”,勞務輸轉取得新的進展
各地高度重視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把發展勞務經濟作為促進農民增收的主渠道。以強化培訓為突破口,以勞務協作為紐帶,以維權服務為保障,積極推行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推動勞務輸轉由體力型向技能型、由分散短期輸出向有組織長期穩定輸出轉變。全省勞務輸轉再創新高,輸轉規模達到587.16萬人次,完成全年計劃的106.75%,比上年增長9.64%;有組織輸轉242.69萬人次,完成全年計劃的116.11%,比上年增長24.09%;有組織輸轉率為41.33%,比上年提高4.81個百分點。勞務收入達到200.11億元,完成全年計劃的111.17%,比上年增長32.34%。
(三)堅持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取得新的進展
各地堅持抓制度建設,完善政策體系;抓擴面清繳,擴大覆蓋范圍;抓基金監管,確保基金安全;抓經辦能力建設,提升管理服務。
──養老保險工作。全省各地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為重點,積極擴大養老保險覆蓋范圍。截至年底,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146.49萬人,完成全年計劃的103.89%。全省為企業離退休人員發放基本養老金63.9億元,保發放率為100%。完成了企業退休(職)人員2007年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工作。部分縣、區出臺了村干部養老保險暫行辦法,探索試行了村干部養老保險制度。
──失業保險工作。省政府修訂頒布了《甘肅省實施〈失業保險條例〉辦法》。全省各地以事業單位職工參保、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失業保險關系接續為重點,積極做好失業保險參保工作。截至年底,全省失業保險參保人數162.94萬人,完成全年參保計劃的101.84%。為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2.19億元。
──醫療保險工作。省政府頒布了《甘肅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全省各地全面啟動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截至年底,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為219.89萬人,完成全年參保計劃的102.27%;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19.83萬人,參保率為69%;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參合人數為1784.31萬人,參合率為88.43%。
──工傷保險工作。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甘肅省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辦法》。全省各地加快推進煤礦、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等高風險行業參加工傷保險,積極開展餐飲服務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試點。截至年底,全省工傷保險參保人數為97.8萬人,完成全年參保計劃的101.88%。
──生育保險工作。全省生育保險工作穩步推進。截至年底,全省生育保險參保人數為52.89萬人,完成全年參保計劃的105.78%。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各地在總結經驗的同時,進一步加強了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提標10%的工作已全面完成,截至年底,全省共有城鎮低保對象73.2萬人,做到了應保盡保。我省14個市、州均建立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年底,全省有162萬農村貧困人口被納入農村低保范圍。
2007年,全省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還存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就業方式與全民創業促就業的要求不相適應,在穩定就業方面還有差距。據統計,2007年全省城鎮新增就業人員中通過自主創業實現就業的不到四分之一,勞動者自主創業的比例較低,全民創業的氛圍不濃,創業帶動就業的效應不明顯。全省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人員中,絕大多數是異地短期轉移就業,返鄉創業的規模很小。同時,由于城鎮新增就業中靈活就業比例較高,農村富余勞動力季節性、臨時性輸轉的較多,就業穩定性較差。二是制度建設與覆蓋城鄉的工作要求不相適應,在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方面還有差距。城鎮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和國有困難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待遇不落實。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還處于探索階段,絕大多數農村居民游離于社會保障體系之外。適合農民工就業特點、且能與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尚需完善,農民工工傷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制度還不健全,養老、就醫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使用率不平衡,部分縣存在基金沉淀問題。三是基礎設施建設與人力資源開發、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在服務群眾方面還有差距。農村公共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缺失;城鎮街道社區社會保障工作機構至今未能實現全覆蓋;城市社區、農村鄉鎮衛生機構服務能力不足;人力資源信息網絡、社會保險信息網絡、城鄉社會救助信息網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網絡等的建設管理滯后,尚未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進而程度不同地影響了服務能力的發揮和服務效率的提高。
二、2008年全省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任務
2008年,全省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要以黨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為指針,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解決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為第一要務,緊緊圍繞以創業帶動就業、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兩大任務,加強政策調研,完善制度體系,建立長效機制,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全省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取得新的進展。主要預期目標是:全省城鎮新增就業達到22.7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勞務輸轉410萬人,創勞務收入230億元;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基本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148萬人、162萬人、237萬人、107萬人和53萬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80%以上。為實現2008年的目標任務,要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堅持實施創業促進就業發展戰略,在統籌城鄉就業上取得明顯成效
以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為主線,以擴大就業規模、改善就業結構、提高就業質量為目標,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在統籌城鄉就業上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繼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研究制定《甘肅省就業促進條例》等配套法規政策,進一步完善就業政策體系。全面落實就業再就業各項扶持政策,加大小額擔保貸款和社會保險、就業服務補貼的落實力度。建立失業預測預警機制,落實失業調控措施,全面做好失業調控工作。實行零就業家庭及時發現、充分了解和及時解決的動態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零就業家庭就業基地,完善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的長效機制。
二是大力推動全民創業促進就業。以創業培訓和創業指導為抓手,以小額擔保貸款和稅費減免政策為依托,落實創業政策,提供創業項目,強化創業服務,在省內掀起全民創業促進就業的熱潮。
三是著力解決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問題。認真做好登記失業大學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工作,建立促進大學生就業的部門聯動機制,疏通大學生面向企業、面向基層就業和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渠道。開展復退軍人就業安置工作情況專題調研。加大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力度。
四是大力開展公共就業服務。按照統籌城鄉就業的要求,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制定《甘肅省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完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堅持組織開展“充分就業社區”和“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等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努力提高就業服務水平。
(二)大力發展勞務經濟,在推進“兩個轉變”上取得明顯成效
以提高輸轉質量、增加勞務收入為目標,積極推進勞務輸轉由體力型向技能型、由分散短期輸出向有組織長期穩定輸出轉變。
一是進一步加強勞務培訓。堅持把勞務培訓與市場需求、群眾意愿、轉移就業相結合,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繼續推廣部分市、縣加強鄉鎮、村級勞務基地建設和整合培訓資源的做法,為農村勞動力提供零距離、一站式技能培訓服務。
二是進一步加強有組織輸轉。重點做好進疆摘棉、天津濱海新區建設用工、西藏基礎設施建設用工的組織服務工作;認真落實勞務合作協議,并利用有關節會,廣泛開展勞務洽談,發展新的勞務基地。積極開展境外勞務輸轉,培育發展境外勞務輸出中介機構,暢通輸轉渠道,不斷提高有組織輸轉比例。
三是進一步加強勞務品牌建設。對建筑施工、保姆、拾花工等在省內外勞務市場具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勞務品牌和優勢工種給予政策、資金扶持,進一步做大做強。
四是進一步開展回鄉創業。制定回鄉創業扶持政策,有重點地解決農民工創業中存在的用地、資金、用工、服務及環境等問題。加大對回鄉創業投資項目的財政、金融支持,采取信用貸款與抵押貸款結合、整貸整還等方式,從貸款額度、還貸時間上適當放寬限制,并將回鄉創業人員納入小額擔保貸款范圍。加強對回鄉創業人員的技能和管理培訓,增強創辦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五是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作。全面建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從源頭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繼續實施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平安計劃和醫療保險專項擴面行動,推動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積極落實農民工及其子女就業、就醫、就學、住房、免疫、計生等相關政策,使農民工充分享受政府公共管理服務,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全力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在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上取得明顯成效
以“人人享有社會保障”為優先發展目標,以完善政策、擴大覆蓋、規范管理為重點,在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上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加快完善政策。積極研究建立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障資金籌集機制;積極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政策銜接,探索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關系隨身份轉換和就業狀況變化而轉換的機制。
二是加強擴面清繳。以非公有制企業從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從業人員、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為重點人群;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農村養老保險和農民工工傷保險為重點險種;全面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不斷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努力實現參保人數有新突破,實際繳費人數有新增長。繼續做好社會保險費清欠工作,杜絕和糾正社會保險協議繳費,確保各項社會保險費應收盡收。
三是深化制度改革。根據國家統一部署,認真做好做實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前期準備工作。選擇部分城市開展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的試點,探索建立失業保險基金用于促進就業的聯動機制。出臺《甘肅省建立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將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納入正常工作機制,在部分縣(區)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進一步規范和擴大村干部養老保險制度試點。
四是強化基金監管。嚴格執行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政策規范,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完善基金管理流程。加大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檢查和審計整改工作力度,確保基金安全,實現保值增值。
五是提升經辦服務水平。擴大完善“五險合一”社會保險業務經辦試點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市級統收統支試點。繼續完善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進一步規范失業、工傷保險市級統籌,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和生育保險制度建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實現增加補助、全面覆蓋、鞏固提高的目標。不斷提升城市低保規范化管理水平,完善農村低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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