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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9年經濟體制改革進展情況
2009年以來,我省堅持“四抓三支撐”的總體工作思路,按照《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國發〔2009〕26號)和《甘肅省2009年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意見》(甘政辦發〔2009〕43號)的部署,進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力度,著力構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和諧社會的體制機制,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取得了積極進展。
(一)國有企業改革重組深入推進,國資監管制度體系建設不斷加強。一是政策性破產收尾工作進展順利。蘭拖廠、蘭通廠、蘭電公司、長控廠、蘭炭集團5戶企業已終結了破產清算程序,正在積極開展重組和引資工作。二是企業戰略重組有序推進。完成了華煤集團與華能集團的二次重組,祁連山股份引進中材集團定向增發,祁連山建材與中材集團戰略重組、蘭光集團與浙江銀億合作重組等重要合作項目。三是企業改制及其他綜合性改革積極推進。積極推進流通企業改革改制,完成了省醫藥集團2戶子企業、省經合總公司3戶子企業的改制和職工安置工作,省機械集團21戶子企業、原電子集團4戶子企業、物產集團子企業改制和職工安置工作正在有序推進。祁連山建材、長城電工股份等企業對所屬子公司進行了整合重組。積極推動8戶監管企業公安機構移交地方管理。四是國資監管制度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制定下發了《省政府國資委關于貫徹實施〈企業國有資產法〉落實出資人職責的若干規定》(甘國資法規〔2009〕318號),細化股東行權履職方式。經營責任體系、企業風險防范體系、國有產權管理體系、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收益管理體系建設得到加強。
(二)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步伐加快。一是積極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與11家銀行等金融機構和3家擔保公司簽訂了中小企業信貸合作協議503.2億元。建立了擔保機構統計監測制度,全省擔保機構已發展到78家,累計為4500多戶企業提供擔保貸款130億元。二是加快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制訂了信用擔保、創業孵化、公共技術服務、教育培訓等9個認定管理辦法,認定省級中小企業服務平臺31個。加快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全省初具規模的創業孵化基地達18個,在孵企業1600多戶,提供就業崗位近4萬人。推進中小企業信息建設,啟動了“直郵服務中小企業雙千工程”,支持11個市州和9個縣區建立和開通了中小企業網站。開展國家“銀河”培訓和“星火”培訓工程,累計為中小企業培訓10.5萬人次。三是積極幫助中小企業開拓市場。組團參加了第六屆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推薦招商引資項目211個,投資總額420億元,21戶企業簽訂貿易協議1.4億元;組織參加了地震災區中小企業投資項目推介會,推介地震災后重建項目66個,現場簽訂投資項目11個,簽約金額37.4億元。
(三)涉農領域各項改革積極推進。一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全面推開。制定下發了《甘肅省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省委辦發〔2009〕84號),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開。合水、涇川、宕昌、清水、安定、永靖、臨澤等7個試點縣(區)完成勘界確權601.55萬畝,占應改面積606.35萬畝的99.2%。二是不斷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省政府下發了《關于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通知》(甘政辦發〔2009〕130號)。完成草原承包260萬畝,全省草原承包面積達1.83億畝,占可利用草原面積的75.95%。全省家庭承包經營耕地流轉面積63.5萬畝,占承包地面積的1.4%。三是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改革試點步伐加快。啟動了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全省小額貸款公司已掛牌30家,注冊資本金6億元,批準籌備8家,累計發放貸款約4.5億元,其中“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占比近80%。同時,加快了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改革試點步伐,全省新設機構10家,其中,村鎮銀行8家,資金互助社2家。
(四)圍繞政府職能轉變繼續推進相關改革。一是新一輪省級政府機構改革基本完成。48個部門的“三定”規定已全部印發。二是穩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消了一些微觀管理和行政審批事項。省政府和12個市(州)創建了政務大廳,組建了編制單列的行政審批服務中心,9個市(州)政府成立了投訴中心,40多個縣(區、市)建立了集中審批大廳或便民服務中心。三是財稅體制改革繼續深化。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順利推行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省直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穩步推進,直管縣數達到41個。積極推進“鄉財縣管”、“村財鄉管”改革,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一冊明、一折統”惠農補貼發放方式改革。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在市州及省管縣深入實施,在省級垂管系統全面推進。出臺了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入管理及資產處置辦法。
(五)現代市場體系逐步完善。一是資本市場發展步伐進一步加快。100億元中期票據募集資金已全部到位,并以股權和債權等形式相繼啟動了一批重點項目。進一步完善全省上市后備企業培育服務體系,全省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庫入庫企業已達100戶。成立了資本市場發展領導協調小組,建立了全省企業上市、債務融資的快速決策機制。二是銀政合作進一步加強,地方金融機構改革步伐加快。省政府與3家銀行機構簽訂了3160億元的戰略合作協議,信貸增速、增幅連創近10年來的新高。全省農村信用社已組建農村合作銀行11家,組建統一法人聯社65家,有11家兩級法人聯社的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正在積極推進。蘭州銀行已在酒泉、天水、敦煌市設立了分行。進一步加大了“招行引資”工作力度,中信銀行蘭州分行正式掛牌開業,浙商銀行蘭州分行正在籌建。三是國有土地和礦產資源市場化配置機制進一步完善。加強建設用地供應管理和供后監管,出臺了《關于強化建設用地服務保障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甘政辦發〔2009〕128號)。建立了耕地補充新機制,下放土地整理開發項目管理權限。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礦業權管理工作的意見》(甘政辦發〔2009〕128號)。
(六)公共服務機制不斷加強,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全力做好促進就業工作。制定出臺了減輕企業負擔、促進社會就業的7個省級配套政策文件。2009年全省城鎮新增就業27.8萬人,比上年增長8.6%;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10.5萬人,完成年計劃的137.5%。全省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3%以內,就業形勢好于預期。二是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扎實推進。出臺了《甘肅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甘政發〔2009〕41號)、《甘肅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暫行辦法》(甘政辦發〔2009〕184號)等文件,榆中等10個縣納入全國新農保試點縣區。基本解決了“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老工傷”納入工傷保險統籌“三大歷史遺留問題”。2009年,全省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人數分別達到了230.48萬人(職工163.3萬人)、272.06萬人、164.08萬人、118. 8萬人和 66.69萬人。三是勞務輸轉穩中有升。實施“穩東進西”、“保二增三”、“崗位提升”和“反季節務工”戰略,2009年全省共輸轉城鄉富余勞動力477.45萬人,創勞務收入365億元,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12.1%和42.38%。四是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制定出臺了《甘肅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甘政發〔2009〕97號),醫改五項重點任務穩步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斷健全;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工作進展順利;確定了28個縣市區啟動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確定慶陽、金昌市為省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基本醫療保障得到鞏固。2009年我省用于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五項重點任務的資金達57.36億元。
(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正在完善。一是積極開展循環經濟相關工作。《甘肅省循環經濟總體規劃》已獲國務院正式批復。新批復定西、甘南、臨夏等9個循環經濟產業園區,全省省級循環經濟產業園區已達19個,試點企業和地區達到38個,16條循環經濟產業鏈取得新進展。二是扎實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省政府和省節能減排領導小組分別制定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節油節電工作的意見》(甘政發〔2009〕76號)和《甘肅省節能降耗攻堅計劃》。三是節水型社會建設和水權制度改革進展順利。張掖市節水型社會建設進一步深化,敦煌、武威兩市新一批國家級節水型社會試點建設取得積極進展。43個省級節水型社會試點建設步伐加快。
(八)試點鎮發展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實效。一是科學制定規劃,明確發展方向。各市(州)、縣(區、市)、試點鎮認真編制小城鎮發展規劃及相關的其他規劃,強化了規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和約束。二是產業發展初具規模,經濟實力不斷增強。各試點鎮按照本地區發展規劃,通過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加快資源開發、調整產業結構、搞活市場流通等多個方面,形成了產業開發與小城鎮建設互相促進的良好格局。三是基礎設施有所改善,社會事業取得進展。各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多元化籌措資金,加快小城鎮經濟建設與發展。四是圍繞體制機制創新,各項改革成效明顯。將原來眾多的鎮級部門和工作機構合并為黨政辦、經濟發展辦、社會事業辦等職能部門和綜合服務中心;積極探索土地流轉制度改革,加快農業向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方式轉變;整合土地資源、盤活閑置土地,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益;嘗試進行小城鎮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并逐步擴大覆蓋面;在公共服務和公用設施管理方面實行市場化運作。
二、2010年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重點
(一)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增強經濟發展的動力。繼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戰略重組。加快長風集團、駝鈴客車、長通電纜3戶企業政策性破產步伐。積極推進我省企業與國內外大型企業集團進行聯合和兼并重組。重點推進蘭電、蘭石、蘭通、甘肅稀土等企業的戰略重組。加快省屬國有非工業企業改革,推進商貿流通、建筑以及農牧、交通、旅游等領域國有企業的產權多元化、與政府職能部門脫鉤和職工身份轉換三大改革。加快推進市政公用企業改革。探索開展市政公用企業以資產為紐帶組建國有城市市政公用企業集團試點。支持建設一批公共服務平臺和中小企業創業基地。
(二)深化涉農領域各項改革,努力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積極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一步建立完善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擴大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改革試點覆蓋范圍。完善并落實支持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全面啟動新一輪農墾改革。加快供銷社基層組織的重建。完善扶貧機制,推進集中連片扶貧。繼續搞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棉花質量檢驗體制和棉花流通體制改革。深化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積極推進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和水價改革。
(三)深化財稅、投融資體制改革,激發經濟發展的活力。擴大“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試點范圍,繼續推進“鄉財縣管”、“村財鄉管”財政管理方式改革。推進縣級部門預算管理改革,建立部門預算責任制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進一步創新融資方式,培育各類投融資主體。建立健全我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進一步規范招投標市場主體行為,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的監管。
(四)著力推進要素市場發展,努力完善現代市場體系。積極爭取民生、光大、華夏等銀行在我省設立分支機構。加快實現蘭州銀行跨區域經營。全面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積極推進保險業發展。認真做好公司上市發展總體規劃和上市后備資源培育工作。完善省級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全面啟動債券市場,探索發展各類投資基金。積極發展區域性產權交易市場,培育技術、專利交易市場。嚴格執行土地資源市場配置制度。加大礦業權審批改革力度,大力推進礦產資源整合。積極探索地質找礦新機制。加快推進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建設。
(五)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完成市縣兩級政府機構改革任務。進一步研究提出擬取消或調整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的意見。加快建立健全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積極穩妥地開展擴權強縣改革,進一步擴大縣(市)經濟管理權限。啟動實施《甘肅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第二個五年規劃(2010-2014年)》。全面推進政務公開。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完善政務服務大廳運行機制。
(六)深化社會事業改革,加快創新公共服務體制。深化收入分配與就業制度改革。健全最低工資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創業服務體系,建立以創業帶動就業的長效機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覆蓋全省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實施全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逐步建立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制定出臺《甘肅省科學普及條例》和《甘肅省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結合事業單位改革,統籌推進科研院所改革。不斷加快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鞏固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以就業為導向,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大力發展民辦教育,建立健全各級政府對民間資本投入教育的獎勵機制。啟動實施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積極推進國有文化企業股份制改革試點。加快民營文化企業發展。
(七)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改革,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結合主體功能區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完善財政轉移支付政策,強化生態補償的稅收調節機制。重點推進水、電、氣、熱、礦產資源等領域價格改革。加強價格調控監管,努力保持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繼續完善多元化的節能環保投融資機制和高效節能環保產品推廣的財政激勵機制。制定完善《甘肅省循環經濟促進法實施辦法》、《甘肅省推進循環經濟發展考核辦法》。抓好張掖市、敦煌市、武威市全國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和43個省級試點工作。
(八)大力推進小城鎮發展改革試點工作。貫徹落實扶持小城鎮發展建設的一系列優惠政策。以市場需求為導向, 著力培育優勢產業和支柱產品,形成各具特色的小城鎮經濟格局。加快發展服務業,提高第三產業在經濟結構中的比重。調整公共服務結構,合理安排投資導向,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加大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完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探索改革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消除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性障礙;完善、強化農村金融體系;加強對農民工的技能培訓,為擴大轉移農村勞動力、增加非農就業崗位創造必要的條件。
(九)圍繞改善投資環境,進一步拓寬對外開放領域。完善以項目業主為主、政府推動、社會力量參與的招商引資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招商引資激勵、協調、跟蹤服務機制,切實改善投資環境。進一步拓寬對內、對外開放領域。研究提出鼓勵東部地區開發區與我省合作共建產業園區,鼓勵我省企業主動承接國際制造業和服務業雙重轉移的扶持措施。支持我省國有大企業、民營企業與跨國公司和境外戰略投資者合作,提高利用外資質量。
(十)積極開展改革試點,以點帶面推進改革工作。以我省新農村建設3個試點市和11個試點縣為重點,整體推進新一輪新農村建設和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工作。啟動開展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做好我省試點區域的選定、申報以及試點方案的制定工作,促進服務業的發展。積極探索突破行政區劃限制,形成區域間協調合作發展的有效途徑和工作機制。鼓勵各地自主開展試點工作。
(王華存 張昭偉 周 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