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發布第10號總河長令
- 時間:2024-04-03
- 來源:甘肅日報
省總河長日前簽發我省第10號總河長令《關于縱深推進河湖庫“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的通知》,將水庫納入“清四亂”范疇,進一步加強河道、湖泊、水庫管理保護,切實保障行洪通暢,守牢防洪安全底線,推進河湖庫“清四亂”向縱深發展。
通知指出,各級河湖長要壓緊壓實責任,強化“四亂”問題整改。對排查發現問題實行清單式管理,逐個河湖、逐個水庫建立問題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等“三個清單”,細化整改任務,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整改責任。各地要集中力量攻堅,整治水庫突出問題。按照國家統一安排部署,2024年至2025年,利用兩年時間對水庫“四亂”問題進行集中清理整治。2026年起,按照“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要求,持續開展水庫“四亂”清理整治。對于涉及庫區移民安置等歷史遺留問題,農民唯一住房等群眾生計問題,要依法合規、實事求是,統籌協調、妥善解決,避免簡單化、“一刀切”。
通知要求,各地要強化監督管理,健全長效機制,嚴格考核監督,將河湖庫“清四亂”納入2024年河湖長制考核內容。強化日常巡查管護,利用衛星遙感、視頻監控、人工智能、無人機等信息技術加強監控預警,推動河湖監管由“人防”向“人防+技防”結合,由事后處置向事前預防、事中管控轉變。持續健全“河長+警長”“河長+檢察長”模式,全面加強行刑檢合作,對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非法阻礙行洪等涉水違法行為聯動辦案,共同維護良好水事秩序。(記者于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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