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5-08-04
- 來源:甘肅日報
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日前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7月31日下午閉幕的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甘肅省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條例》,將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六章四十三條。《條例》明確了氣候資源的概念和基本原則,并對政府和部門職責作出規定。支持和鼓勵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和先進技術推廣,并對開展宣傳引導提出要求。明確從事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并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加強監督管理,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查處破壞氣候資源的違法行為。
《條例》明確,加強氣候資源探測基礎設施檢查,保護氣候資源探測環境,明確氣候資源探測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探測方法、標準和規范,并對其資料的收集、處理、存儲、傳輸、發布等行為作出規范。落實氣候資源資料依法實行統一匯交制度,建立氣候資源數據和氣候資源共享數據目錄,實現氣候資源探測信息共享共用。細化氣候資源評估要求,規定省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氣候資源稟賦條件、時空分布特征、可利用潛力、氣象災害類型等作出評估,每年向社會發布氣候公報。
《條例》規定,建立氣候資源區劃體系,提出“綜合、單項、專業”三類氣候資源區劃,明確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織開展氣候變化影響和氣候資源變化趨勢分析,并提出利用、保護和推廣應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明確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采取措施優化生態環境,保護氣候資源。要求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充分考慮氣候承載力,采取節能減排等措施改善氣候條件,并對碳達峰碳中和作出規定。規定在開發利用云水、降水等氣候資源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到生態環境保護,同時對組織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和論證報告的編制等作出規定。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氣候資源區劃、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規劃,因地制宜選擇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促進氣候資源科學、合理利用。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綜合氣候資源區劃成果,依托本地氣候資源稟賦,組織開展農業高效利用水資源氣象服務和作物種植適應性分析,提升甘味農產品品牌競爭力。細化我省云水利用重點區域,規定河西祁連山內陸河、甘南高原黃河上游、隴中隴東黃土高原等屏障區所在地政府要加強云水資源利用,促進生態保護與修復。根據氣候資源特點,對各地支持氣候景觀旅游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提出要求。建立立體監測體系和預警預報網絡,鼓勵支持氣候資源相關保險產品和服務的開發,提高對社會氣象災害救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記者牛巧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