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5-03-04
- 來源:新甘肅
瞿方業
在近日召開的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要堅決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各種障礙,持續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各類經營主體公平開放,繼續下大氣力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要強化執法監督,集中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切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
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進一步優化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營商環境,破除各種發展障礙,從根本上幫助解決民營企業的急難愁盼問題,于當前尤為重要。
要“一碗水端平”,機會公平、競爭公平。市場準入是經營主體參與經濟活動的前提,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目前個別地方和領域仍然存在的隱性壁壘,必須“堅決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各種障礙,持續推進基礎設施等競爭性領域向各類經營主體公平開放”,解決好民營企業在相關領域存在的典型問題,創造更加公平的發展環境,保證民營企業等各類經營主體在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享受支持政策、參與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反對地方保護和行政壟斷,為民營企業開辟更大的發展空間。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法治化程度越高,市場規則越清晰,交易就越安全,企業家的心理預期就越穩定,干事創業也越有動力。要加大民營企業產權保護執法力度,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防范以罰增收、以罰代管;構建親清政商關系,讓民營企業沒有后顧之憂,專心創業、安心經營、放心投資,防止政府權力的濫用對企業造成不必要的干擾。
政策千萬條,落實第一條。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扎扎實實落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是當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工作重點。凡是黨中央定了的就要堅決執行,不能打折扣。”
在民營企業座談會召開后的2月24日,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迎來二次審議。草案首次將“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法律,明確提出“堅持平等對待、公平競爭”等原則,同時增加了一些“任何單位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向民營經濟組織收取費用,不得實施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罰款,不得向民營經濟組織攤派財物”等規定。
這些“破除障礙”的舉措,必將營造更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吸引更多的企業投資興業,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和創造力,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大動力。讓我們共同期待,在良法善治光輝的照耀下,我國的營商環境不斷優化,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環境不斷完善進步,經濟發展的巨輪乘風破浪,駛向更加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