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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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新聞宣傳+訴訟服務融合傳播平臺
終端項目單一來源公示
一、采購人: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
二、采購內容:法院新聞宣傳+訴訟服務融合傳播平臺終端
三、項目預算:15萬元
四、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關于建設人民法院新聞宣傳+訴訟服務融合傳播平臺的通知》及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的授權書,南京擎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為全國法院系統范圍唯一的終端硬件生產廠家。甘肅法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為該廠家在甘肅省的授權代理商,綜上所述,本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五、擬定的唯一供應商:
供應商名稱:甘肅法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張掖路街道通渭路1號
六、論證專家意見
1、專家姓名:閆加元
工作單位:甘肅省信息中心
職務/職稱:高工
論證意見:本項目采購內容為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新聞宣傳+訴訟服務融合傳播平臺終端采購項目,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建設人民法院新聞宣傳+訴訟服務融合傳播平臺的通知》及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的授權書,南京擎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為全國法院系統范圍唯一的終端硬件生產廠家。本項目具有不可替代性,必須采用單一來源的方式進行采購,由該廠家在甘肅的授權代理商甘肅法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負責實施完成,符合政府采購法相關規定。
2、專家姓名:張亞莉
工作單位:蘭州市文化旅游局
職務/職稱:副研究員
論證意見:“人民法院新聞宣傳+訴訟服務融合傳播平臺”由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建設,融合報刊、網站、影視,整合圖文、視頻、H5等全媒體形態,該平臺是人民法院開展普法宣傳,發布權威信息,提供訴訟服務的重要陣地,覆蓋面廣,服務便捷高效。甘肅法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全國法院承接終端硬件唯一生產廠家在甘肅省的授權代理商,本項目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購法三十一條規定,必須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3、專家姓名:張偉
工作單位:蘭州現代職業學院
職務/職稱:教授
論證意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建設人民法院新聞宣傳+訴訟服務融合傳播平臺的通知》要求和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的授權書的規范要求。蘭州市城關區法院依據建設要求做好平臺建設工作,此次平臺建設是落實習總書記關于推進媒體融合發展重要舉措,是推進訴訟服務中心組成的重要內容和必要措施,該項目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因此必須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七、公示期限:自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八、采購方代表:
聯 系 人:陳 群
聯系電話:0931-4617185
聯系人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雁灘路2848號
九、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該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給采購人。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