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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發〔2015〕96號
慶陽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省屬有關企業:
慶陽市馬蓮河水利樞紐工程是國務院確定的172項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是有效改善生態環境、減少黃河輸沙量、破解老區水資源瓶頸制約的大型水利工程。為確保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471號),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馬蓮河水利樞紐工程占地區范圍。馬蓮河水利樞紐工程由干流賈咀水庫、支流硯瓦川調蓄水庫和輸水工程組成,設計總庫容866億立方米。工程建設地點位于慶陽市寧縣縣城以上5公里處的寧縣南義鄉賈咀附近,距慶陽市區55公里。工程占地區主要涉及合水縣、寧縣、慶城縣、西峰區4縣區11個鄉鎮50個行政村。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除國家已批準開工建設的鐵路、公路、電力、通信等重點項目外,禁止任何單位、集體或個人在馬蓮河水利樞紐工程占地及淹沒區新建或改建任何工程項目,不得改變該區域內原地類、地貌,不得從事搶開耕地、園地、搶栽樹木等改變土地用途和影響建設的活動,不得移動或破壞為建設馬蓮河水利樞紐工程所設立的標記、標點。
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馬蓮河水利樞紐工程占地區的戶籍管理,嚴格控制人口遷入。除出生、婚嫁、軍人轉業退伍及大中專畢業生分配等正常情況外,一律不準再遷入人口。
四、本通告發布后,工程籌建單位要會同設計部門按本通告明確的范圍和有關技術要求界定范圍,設置明顯、易于識別的標志,并盡快將工程總體布置圖送達工程占地和淹沒區市縣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宣傳和實物調查工作,避免影響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秩序。省移民管理機構要會同省市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指導和監督。
五、對違反本通告擅自遷入的人口和建設的工程,一律不予登記和補償。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