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廢止10件政府規定
- 時間:2020-08-18
- 來源:蘭州晚報
我省廢止10件政府規定
近日,省政府對涉及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食品藥品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政府規章,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和上位法相關規定進行了清理,《甘肅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暫行規定》等10件政府規定正式廢止。
10件被廢止的政府規章分別是:甘肅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暫行規定(1997年11月5日省政府令第28號公布);甘肅省農藥管理辦法(2003年9月30日省政府令第8號公布);甘肅省實施鹽業管理條例辦法(2004年6月25日省政府令第14號修正公布);甘肅省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違章處罰規定(2004年6月25日省政府令第17號公布);甘肅省農機事故處理規定(2004年6月25日省政府令第18號公布);甘肅省慈善捐助管理辦法(2006年3月29日省政府令第27號公布);甘肅省實施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2006年5月15日省政府令第29號公布);甘肅省農村五保供養辦法(2006年7月24日省政府令第30號公布);甘肅省植入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暫行規定(2006年12月10日省政府令第32號公布);甘肅省政府信息公開試行辦法(2008年4月18日省政府令第44號公布)。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楊昕